延伸段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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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延伸段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编制日期:二O二二年七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延伸段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111-320231-89-01-62260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康镇(起点为刘闾路,终点至胡安路)地理坐标E1200825.7111N11度31匿秒分46.039秒一E11QJS08分12.106秒,N31度32分48.6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H一、水利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用地(用海)面积(2)/长度(km)新开河道0.375Km新建生态护岸0.695k

2、m绿化景观提升面积5950m2建设性质团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无锡市滨湖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锡滨行审投许202383号总投资(万元)1371.9环保投资(万元)316环保投资占比()23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表1要求,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详见表1-1。表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类别涉及项目类别本项目情况是否需要设置专项地表水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

3、、涉及调峰发电的项目;人工湖、人工湿地全部;水库:全部;引水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线工程等除外):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目;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本项目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为新开河道,不涉及清淤。否地下水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全部;水利、水电、交通等:含越可溶岩地层隧道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地下水开采以及隧道开挖否生态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项目周边50Om范围内主要为居住区,不涉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否大气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

4、部;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码头否噪声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项目;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全部本项目.主要为河湖整治项目,河道上方设置两座桥梁,用于胡壕镇九年制规划学校的进出,属于规划学校的次进出口,不涉及上述内容否环境风险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厂区内管线),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全部本项目不涉及石油气和天然气开采,不涉及

5、码头项目,不涉及管道运输否规划情况规划文件名称:无锡市滨湖区胡城镇总体规划修编(2016-2030)审批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规划批复意见文号:(锡政复201763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锡市滨湖区胡城镇总体规划修编(2016-2030)于2017年12月取得市政府批复(锡政复201763号),规划期限以2015年为基准年,远期规划到2030年。规划内容如下:规划范围:胡城镇行政辖区以及惠山区钱桥街道的西环线以西、S342省道以南用地,总面积37.86平方公里。发展目标:以“无锡工业转型发展集聚区、滨湖产城融合区”为总体定位,努力把胡壕镇建成城乡一体优化发展

6、具有吸引力、生产活动协调发展富有凝聚力、经济持续增长拥有竞争力的实力胡康、幸福胡康。空间布局结构:规划形成“三区、三轴、两中心”的空间结构。“三区”指北部的产业发展区、中部的居住生活区、南部半环型的郊野生态区。“三轴”分别为直湖港生态景观轴、人民路生活服务轴、钱胡路产业发展轴。“两中心”分别为位于居住生活区的生活服务中心、位于产业发展区的产业商贸中心。产业规划:规划形成“一轴三园三区”的产业发展空间布局结构。“一轴”指钱胡路产业发展轴,“三园”分别是胡城工业园、胡城工业园西区、胡域工业园东区,“三区”指西部的果品种植区、南部的高效农业示范区、东部的生态休闲观光区。用地布局:对规划范围内的用地功

7、能布局进行优化。明确城镇建设用地边界,保护生态空间与农业空间;合理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绿地和市政基础设施,完善城镇综合服务功能;优化工业园区路网与布局,促进产业高效集约发展。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不属于工业污染类项目,属于公益性项目,工程实施后有效优化区域水系布局,增加地块利用率,增加生态景观,有利于胡城镇的发展。因此,本项目符合无锡市滨湖区胡城镇总体规划修编(2016-2030)的相关要求。产业政策相符性其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V产业结构调整指

8、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2023年第49号令)中第一类“鼓励类”中的“二、水利”中“1、江河湖海堤防建设及河道治理工程”,为鼓励类;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32号)的中限制、淘汰和禁止类,为属于允许类;本项目属于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目录(锡政办发20086号)中“第三类鼓励类”中“一、第一产业10.城市防洪工程、水环境及

9、河道综合整治”中的河道综合整治,为鼓励类;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3年版)中禁止或许可事项。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当前产业政策要求。2、区域总体发展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无锡市延伸段,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涉及永久占地,项目所在地为空地,本项目不涉及现有建筑的拆迁,不涉及移民,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要求。3、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环境保护要求的相符性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21号),太湖流域实行分级保护,划分为三级保护区。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根据江苏省太湖水

10、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订版)中的相关要求:第三十九条规定:太湖流域应当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合理调度水利工程设施,加快太湖水体交换,有计划实施底泥生态清淤,建设护岸林木、植被,扩大太湖水体环境容量,增强流域水网自净能力。省有关部门应当合理保护太湖流域河湖水系,科学规划、建设太湖流域尾水导流工程、引江调水工程,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根据太湖流域水文特征与水环境质量状况,优化调水方案,改善太湖水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各类污染源影响重要清水通道的水质,确保重要清水通道水质符合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类别标准。对直接影响望虞河、新孟河等清水通道水质的企业,应当责令停产、关闭或者搬迁。根

11、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4号,2011年9月7日)第三章第二十二条: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太湖流域综合规划和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等要求,组织采取环保型清淤措施,对太湖流域湖泊、河道进行生态疏浚,并对清理的淤泥进行无害化处理。根据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的相关要求,第四章水污染防治措施,第五节水生态环境修复规定:第五十三条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水域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整治城乡黑臭水体,加强相关治理设施维护管理,

12、定期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第五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河道保洁、生态化治理,恢复和保持河道的自然净化和修复功能,推动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组织开展河床、护坡整治作业时,应当在符合防洪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采用生态化措施,建设生态驳岸,实施清淤疏浚,加强水系连通,促进水生态环境修复。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实施状元浜延伸段整治工程项目。即沿安泰路新开河道375m,河口口宽为15m,东侧与刘闾路箱涵接通,西侧采用临时沟渠与现状河道接通;新建河道生态护岸650m;新开河道设置2座16m跨径板梁结构桥,桥宽19m,一号桥位于河道桩号K0+102K0+117二号桥位于河道桩号K0+183K0+213;对新开

13、河道两侧实施景观提升。项目所在地属于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内,距离太湖湖岸最近距离2.5km。本项目为河道整治工程,项目本身不排放污染物,不属于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项目施工期工程内容主要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相关建设活动不涉及上述禁止的开发行为。本项目车辆冲洗等施工废水、养护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本项目为状元浜综合整治工程,对水环境、水生生态环境影响集中在施工期,施工期为6个月,不属于上述重要水体保护区内禁止的开发活动。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公共卫生设施,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废水最终进入无锡胡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施工

14、期产生的弃土、弃渣都堆放到指定弃土堆场,施工管理区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综上,本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订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和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4、与“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相符性本项目位于无锡市延伸段,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3)1号)、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与本项目直线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太湖(无锡市区)重要保护区。位于本项目南侧,距离其最近边界距离886m,不在江苏省无锡市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不会导致无

15、锡市管辖区内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主导生态功能下降,因此本项目的选址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3)1号)、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的要求。本项目与国家级及江苏省生态红线最近保护目标之间关系见下表1-2o表12重要生态功能区一览表空护名态保域称生间区主导生态功能范围面积(平方公里)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总面积太湖(无锡市区)重要保护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贡湖沙渚饮用水水源地和锡东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域,以及太湖湖体和湖岸。湖体为无锡市区太湖湖体范围和蠡湖宝界桥以西部分湖体范围。湖岸部分包括贡湖湾环太湖高速、干城路、南湖路、缘溪道以南部分区域,梅梁湖望湖路、锦园路、梁湖路、环湖路以南部分区域,马山东半山、西半山和燕山山体及东侧、南侧、西侧沿湖岸线,还包括莲花山、华藏山、鸡笼山、月台山、横山等连绵地区山体,建头渚、笔架山、石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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