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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深刻吸取“429”湖南长沙市望城区自建房屋坍塌事故教训,根据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视频会议及省、市、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和住建部、省住建厅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决定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为期一年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隐患,坚决遏制类似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思维和底
2、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深入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二、工作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三个月内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隐患;一年内基本消除重点区域的房屋安全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村狠抓隐患排查整治,在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排查过程中,全面做好分类、建档工作,准确掌握疑似存在安全隐患房
3、屋市政工程数量(包括房址、栋数、面积、间数、户数),并按“有人居住、无人居住”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按一户一档要求,建立档案材料。争取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结合城中村改造、乡村振兴等工作,全面消除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工作任务(一)重点排查对象1农村三层及以上自建房,用作经营(包括出租)、人员密集和擅自改扩建等4类重点房屋。2 .城中村(五一、回上、下桥、新荣、篁竹)既有的公共建筑、经营性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老旧危房。包括各类商业场所、文化旅游场所、休闲娱乐场所,房屋出租经营场所;宾馆、餐馆、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养老机构、医疗卫生等场所,集镇、村庄生产、经营、居住
4、功能混杂的“三合一”房屋,城中村群租房,临时搭建的人员活动场所。3 .各村在建的房屋建筑及房屋装饰装修工程。(二)重点排查内容聚焦改变规划用途、改变房屋结构、非法违法建设、老旧房屋等。归纳为“八必查”。1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含工矿房);4 .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为危房的(含厂房);砖混、砖木等结构的房屋建筑(含住宅)及2000年之前建设的;5 .“两违”房屋(含厂房)及擅自改变结构布局、违法改建扩建、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含厂房);6 .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使用废弃的临时施工
5、设施作为生产和居住场所;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7,地基处于软弱土、液化土、膨胀士等不利于建房的地段,位于山边、水边、高陡边坡及低洼地带区域,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危险地段的;8.各村认为需要排查的。四、工作步骤(一)全面排查阶段(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6月8日)各村要主动部署,科学制定排查计划,联合驻村镇干部、网格员等基层力量,采取分组排查、分片包干等方式,逐栋逐门逐户开展排查登记。各村对排查出来的房屋底数和基本情况逐一登记造册。认真填写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排查表(详见附件2),注明隐患问题、排查记录,以便留档备查。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排查结果应
6、经属地村支部书记审核签字后报镇住建办。(二)整治阶段(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11月30日)。1 .各村要结合摸底排查阶段掌握的底数情况及时上报至镇住建办,镇政府将按“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和对隐患房屋“零容忍”的姿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住房安全。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特别是擅自加层的、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的自建房,要边查边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证明的,要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人员、腾空封房,排除隐患。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由各村上报至镇住建办,由镇执法大队责令业
7、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2 .各村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及时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导疏导撤离;属于出租房屋居住人的,要妥善处理居住人员的居住问题。对将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的,特别是城中村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及时将有关的情况上报至镇住建办,下一步联合职能部门依法进行查处。3,符合“危房改建政策”的拆除后的房屋,符合城乡自建房政策的,优先纳入危房改造计划,由房屋所有人按规定报批后予以重建。(S)总结阶段(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0日)。镇纪委将对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措施不落实的,将责令相关村重新进行整治,各村将开展排查整治总结情况上报至镇住建办。五、工作要求(一)强化思想认识。各村要按照工作安排部署,切实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强化宣传引导。各村要切实加强群众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标语、上户排查宣讲等形式全面深入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增强群众主动性。(三)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在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情况,要主动逐级进行上报,相关隐患问题由镇相关部门组织推动整改。对村集中排查问题隐患不报瞒报的,镇纪委将对各村进行约谈处理。(四)强化信息报送。各村在日常的排查过程中及时加强信息报送,于每周三上午12点前将本辖区本周整治落实情况报送镇住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