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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配套研发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5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3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51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8六、结论81附表82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声明确认单附件3:项目备案表附件4:租赁协议附件5:排污许可登记表及登记回执附件6MSDS附件7: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区规划环评报告审查意见附件8:现状检测报告附图:附图一: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二:项目周边概况图附图三:项目总平
2、面布局图附图四: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五: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用地规划图附图六:芜湖市生态红线图附图七:全本公示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配套研发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302-340203-04-01-701103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芜湖市弋江区柯嘉路1号地理坐标(118度23分41.1432秒,31度12分54.7847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三、汽车制造业36汽乍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改建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
3、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芜湖市弋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2000环保投资(万元)84环保投资占比(%)0.7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55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区总体规划(2014-2030)审批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文件名称: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芜湖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行审201
4、4368号1、与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区总体规划(2014-2030)相符性分析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芜湖市区南部,本次创新区规划分为南北两块,其中创新区北区范围为北到布琅山路,南到白马山路,东至城际铁路,西至漳河,规划用地面积为5.49平方公里;创新区南区范围为北到芜铜铁路,南到城市外环路,东至九华南路,西至漳河,规划用地面积为8.74平方公里。本次规划的创新区总用地面积为14.23平方公里。主导产业:高新区应积极围绕城市四大支柱产业,做大做强节能环保产业、汽车零部件(新能源汽车)产业、电子信息产业和服务外包产业,充分利用国家级皖江城市群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示范区的优势,积极培育战略性
5、新型产业。本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属于高新区主导产业,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符合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区总体规划要求。2、与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4年12月经市环保局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审查通过。根据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区分为南北两块,北区范围为北到塔琅山路,南到白马山路,东至城际铁路,西至漳河,规划用地面积为5.49平方公里;南区范围为北到芜铜铁路,南到城市外环路,东至九华南路,西至漳河,规划用地面积为&7
6、4平方公里。总用地面积为14.23平方公里。入区企业准入制度:高新区创新区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安徽省、皖江示范区及相关市县的有关产业政策,并按照“鼓励、限制、禁止”的原则,制定高新区创新区企业准入制度。(1)优先鼓励项目与规划主导产业结构相符合的工业项目按照规划评价确定的产业定位为宗旨,未来高新区应积极围绕城市四大支柱产业,做大做强节能环保产业、汽车零部件(新能源汽车)产业、电子信息产业和服务外包产业,充分利用国家级皖江城市群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示范区的优势,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型产业。与高新区创新区现有产业链相配套的企业鼓励高新区创新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如:交通运输、通讯、供水、供气、供热、污水
7、处理等,也应积极招商引资,大力改善高新区创新区投资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鼓励发展其他规模效益好,能源资源消耗少,排污小的企业。包括清洁生产型企业、高新技术型企业和节水节能型企业。符合高新区产业定位,且属于高新技术行业目录与代码内的企业。(2)限制发展项目限制发展能源、资源消耗量或排污量较大但效益相对较好的企业发展,与创新区产业定位不完全相符,但属于创新区发展配套的产业,如:印刷包装、物流、服装加工等项目。(3)禁止发展项目国家明令禁止建设或投资的、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进入高新区创新区。规模效益差、能源资源消耗大、环境影响严重的企业,严格控制高污
8、染、高能耗、高水耗项目的进入。禁止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小型企业,禁止进入预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相违背的项目。根据高新区创新区产业发展方向,评价提出的入区行业参考建议见表1-1。表1-1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区入区行业参考一览表行业门类行业名称入园建议电子信息产业装备电子:以汽车电子、电力电子为主,汽车电子中动力转动电子控制系统等以及新能源汽车相关电子产品;电子电力中高压电机调整控制装置、大功率模块化高频电源灯优先进入电子整机:新一代移动通信设备、宽带无线接入/数字集群设备、家庭网关、智能终端、智能信息处理和无所不在的通信网络设备、宽带多媒体网络设备和数
9、字内容产品,大屏幕投影机、数字有线电视产品、数字卫星电视和数字广播接收机等产品优先进入汽车零部件(新能源汽车)产业节能环保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相关领域的领军企业、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优先进入汽车动力系统、汽车电子、制动系统、汽车内饰、热力系统、汽车橡塑件、汽车铸锻件、汽车冲压件、汽车模具、汽车新材料等汽车零部件优先进入新能源汽车,普通型混合动力汽车和新燃料汽车专用零部件优先进入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文化娱乐、汽车零部件交易平台、汽车及零部件的第三方物流等服务业优先进入节能环保产业高效变压器、智能电网、节能电机、节能汽车及关键零部件、节能服务产业优先进入环保技术与装备领、环保服务领域
10、优先进入其他与创新区产业定位不完全相符,但属于创新区发展配套的产业,如:印刷包装、物流、服装加工等项目控制进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与高新区创新区产业定位不相符的行业、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项目与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相违背的项目、高水耗、高能耗、高污染型行业禁止进入根据上表,本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属于优先进入行业,与园区企业准入制度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区主导产业定位,各类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要求。3、与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
11、意见的相符性分析: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4年12月取得了芜湖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查意见(环行审2014368号)。经对比审查意见,与本项目有关的主要要求及对应分析如下:表12与园区总体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序号园区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1创新区的开发建设须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进区企业要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应采用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生产设本项目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的原则,实施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项目采用国内先进水平的生产工相符备及污染治理技术。进区
12、企业资源利用率、水重复使用率等应达相应行业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艺、生产设备及污染防治技术,企业的资源利用率、水重复使用率等均达到行业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2创新区毗邻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园区段地表水域、水环境敏感。创新区应优化区内产业结构,发展无污染或轻污染的产业,提高项目准入门槛。进园区工业项目应为科技含量较高、经济效益好、环境代价低的项目,清洁生产指标应达国内先进水平。园区内不得建设与国家和地方规定相违背的项目,并应按芜湖市城市总体规划、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戈IJ和发改、国土、规划等部门对园区核定的产业定位,对园区产业、行业结构进行优化。对国家政策明令禁止的及电镀、化工
13、、电子线路板等污染严重项目严禁入园,产生生产废水量大的项目须从严控制。所有入园区项目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审批权限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批,严格执行国家环保“三同时”制度,未通过环评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为轻污染产业,为科技含量较高、经济效益好、环境代价低的项目,项目清洁生产指标可达国内先进水平;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修改(2023年第49号令)中允许类项目,与园区产业定位相符,不属于限制入园、禁止入园产业。本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未通过环评审批不
14、得开工建设。相符3创新区与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相邻,与芜湖市主城区及其他开发园区相伴,布局应统筹考虑并兼顾其他。各产业间应合理连接,促使区域内发展循环经济。园区以区域总量控制、保护水质为目标,合理控制园区规划区域的建设规模。严格执行功能分区规划,重视对区内和临近居住区及其他功能区的保护。妥善安置区内拆迁居民、合理布局建设居民点。园区边界及各功能组团之间须建设绿化隔离带。本项目与园区内生产企业为上下游关系,利于园区发展循环经济。本项目实行总量控制,项目选址远离居住区。相符4坚持环保优先原则,强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生产所需供热设施必须使用电、天然气、低硫燃料油等清洁燃料,优化园区的能源结构
15、,生产工艺过程中有组织排放废气须经处理达标排放,并严格控制工艺尾气无组织排放。全面落实芜湖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本项目使用天然气,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建成后,需符合本次环评提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值。相符各项要求,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1园区新建项目必须符合报告书提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值,对现有园区产生烟粉尘的项目进一步强化清洁生产工作,落实逐年递减烟粉尘排放量,通过区域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能源结构调整等措施,实现园区大气环境质量控制目标。锅炉烟气、生产工艺废气、恶臭污染物外排分别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1)时段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恶臭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