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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许可机动专驾或d核成服务共存泰安市公安局机动冷驾或抵修成服务蓝击目录一、办理要素(一)事项名称和编码(二)实施机构(三)申请主体(四)受理地点(五)办理依据(六)办理条件(七)申请材料(八)办理时限1、受理时限2.办理时限(九)收费标准1驾驶证工本费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费(十)咨询服务二、办理流程(一)申请(二)受理1 .材料补正2 .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三)获取审批1 .获取方式2 .决定书类型(四)流程图三、法律救济(一)投诉1 .投诉受理2 .投诉时限3 .投诉处理4 .投诉渠道(二)行政复议四、表单填写五、有关说明附件机动车驾驶证核发业务手册一、办理要素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
2、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与依据、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服务等。(一)事项名称和编码事项名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编码:(二)实施机构1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泰安市行政辖区内除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外的驾驶证业务。2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泰山区城东大队交通管理服务站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泰山区城西大队交通管理服务站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岱岳区大队、高新区大队交通管理服务站,办
3、理泰安市行政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驾驶证业务及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景区大队交通管理服务站办理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3 .新泰、肥城、宁阳、东平县四县市车辆管理所办理泰安市本行政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驾驶证业务及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三)申请主体在泰安市行政辖区内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自然人。(四)受理地点1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古泉大街5号)4 .
4、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泰山区城东大队城区交通管理服务站(泰安市东岳大街东段原消防支队东150米路南)5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泰山区城东大队宝龙交通管理服务站(泰安市温泉路北首)4.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泰山区城西大队老王府交通管理服务站(泰安市万达广场第一个红绿灯往南200米左拐)6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泰山区城西大队御碑楼社区交通管理服务站(御碑楼街望山交警宿舍南邻)7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泰山区城西大队旧镇交通管理服务站(旧镇路6号颐心园小区对面)8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岱岳区大队交通管理服务站(泰安市岱岳区高铁站北邻)9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交
5、通管理服务站(泰安高新区交运汽车园)10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景区大队交通管理服务站(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街道办事处环山路226号)11 .新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新泰市新安路中段665号)12 .肥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肥城市王瓜店街道亿丰汽贸城内泰临路333号)13 .宁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宁阳县104国道与复圣大街交汇处张陈社区南)14 .东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东平县G105国道万德福汽车销售公司院内)。(五)办理依据1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6、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次修正,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第十九条。16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5号)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17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18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公交管(2016)136号)19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的措施的通知(公交管(2018)279号)20 公安部关于下发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20项措施实施细则的通
7、知(公交管(2018)351号)21 公安部关于印发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的通知(公交管(2023)298号)22 公安部关于下发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公交管(2023)308号)23 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公交(2023)69号)。(六)办理条件1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年龄条件: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的,年满18周岁以上,对70周岁以上人员考领驾驶证的,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在18周
8、岁以上、70周岁以下;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申请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2)身体条件: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
9、、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辨色力:无红绿色盲;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
10、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2.不予批准的情形:(D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痛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
11、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前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贲任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3)申请准驾车型条件:A、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
12、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B、申请增加准驾车型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a、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
13、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b、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c、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已取得驾驶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费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4)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持
14、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可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5)住所条件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在暂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请;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七)申请材料1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应当向车管所窗口提交下列材料:(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窗口打印)(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联网核查)(3)身份证明(原件)2 .申请增加准驾车型,应当向车管所窗口提交下列材料:(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窗口打印)(2)机动车驾驶
15、人身体条件证明(联网核查)(3)身份证明(原件)(4)原机动车驾驶证(原件)3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向车管所窗口提交下列材料:(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窗口打印)(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联网核查)(3)身份证明(原件)(4)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原件)(5)属于复员、退伍、转业的,复员、退伍、转业证明(原件)(6)军车驾驶员登记表,部队驾驶技术档案(原件)。4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向车管所窗口提交下列材料:(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窗口打印)(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联网核查)(3)身份证明(原件)(4)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5)境外非中文机动车驾驶证的中文翻译文本(原件)。5 .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和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应当向车管所窗口提交下列材料:(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窗口打印)(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