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呼伦贝尔市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工作方案.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索升号I1134160073302996XP/202312-00053组配分类市政府文件发布机构I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题导航综合政务/其他/通知信息名称H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号呼政字(2023)I11号关键词企业,开办,呼伦贝尔市,内容概述成文日期I2023-12-23发布日期2023-12-3009:58废止日期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驻呼伦贝尔市有关单位:现将呼伦贝尔市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12月23日(此件
2、公开发布)呼伦贝尔市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3)9号)、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加快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政办发(2023)3号),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任务要求,以简化企业开办流程、优化服务为重点,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效率。(二)工作目标。2023年底前
3、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企业开办“一门、一网、一窗、一次”。通过部门协同、优化业务流程、推行信息共享、强化责任落实等措施提高服务效能,将企业设立登记与社保登记、印章刻制、涉税办理3个环节按“一件事”标准整合,在1个工作日内实现办结。二、主要任务(一)推动企业设立登记全程网上办。依托“蒙畅开”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推行企业设立登记“键对键”全程电子化办理。将名称预先核准与设立登记合并为一个环节,依据“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审批制度,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企业设立申请,要在60分钟内实现办结。(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高印章刻制效率。简化印章刻制申请材料,印章刻制单位受理印章刻制业务后,根据企
4、业需求,要在120分钟内完成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及发票专用章的刻制服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牵头,市政务服务局配合)(三)简化涉税事项服务流程。推行企业开办“一表集成”,由纳税人一次性完成新办纳税人涉税事项综合申请表填报和确认工作,实现企业开办“一表集成”。要在60分钟内办结完成新办企业申领普通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事项。(责任单位:市税务局牵头,市政务服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四)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流程。将企业设立登记与社保登记合并为一个环节,社保部门通过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取得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企业登记信息及代采集信息,即为办结。(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5、,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五)优化银行开户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商业银行要优化企业银行开户流程、规范开户材料,依法依规适当放宽小微企业的开户条件,强化对小微企业账户的事中事后监管;各商业银行自收到符合办理条件的开户申请后,要在60分钟内办结开户手续,并按规定向人民银行备案。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旗市区将政银合作窗口前移至政务服务大厅,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效率。(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人行呼伦贝尔市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工作流程(一)实行“一门、一窗”办理。对企业设立登记与社保登记、印章刻制、涉税办理3个环节实行“一门、一窗”办理,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企业开办综合受理窗口,在遵守公平竞争法规的前
6、提下将印章刻制企业引入政务服务大厅,启动“前台一窗综合受理、后台部门分类办理、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以上3个部分办理事项所需材料,由综合受理窗口负责一次性收齐,再向后续环节推送,后续环节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己共享的材料。(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政务服务局、税务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二)加强窗口建设。企业开办综合受理窗口要建立全程帮办、线上线下帮办导办等服务机制,落实“一次告知”“一次办好”要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改革成效的满意度。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公安局、
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呼伦贝尔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企业开办专项小组(以下简称“企业开办专项小组”),围绕“企业开办”有关事项,通过流程管理、简化办理材料,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并同步做好营商环境改善及该指标评价、考核等有关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办本小组日常协调调度工作。(二)加强督导考核。相关部门要按责任分工,制定各自具体实施方案办法,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抓好推进落实。企业开办专项小组要定期向本领导小组汇报企业开办的有关情况,并强化对各旗区市工作的督导检查。(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网络新媒体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我市优化企业开办改革政策,积极回应和解答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营造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五、实施日期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