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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3年)高亭镇人民政府二C)-C)年十二月前言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章规划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条规划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条规划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条规划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条规划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条规划期限及基数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控制指标与规划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条规划总体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条主要控制指标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条社会经济生态发展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九条土地利用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条结构调整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一条农用地结构调整错误!未
2、定义书签。第十二条建设用地结构调整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三条未利用地结构调整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四条目标任务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五条耕地保护规划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六条基本农田保护规划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七条标准农田保护规划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建设用地布局与规划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八条目标任务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九条城镇用地布局与规划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十条村庄用地布局与规划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十一条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十二条节约集约用地规划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生态用地保护规划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十三
3、条目标任务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十四条土地生态保护与用地规划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十五条规划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十六条规划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十七条规划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十八条村庄整治规划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十九条土地开发整理规划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章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十条目标任务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十一条土地整理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十二条土地复垦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十三条土地开发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九章土地用途分区及建设用地空间管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十四条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规则错误!未定
4、义书签。第三十五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及管制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章规划实施与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十六条建立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十七条建立规划实施的激励机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十八条建立规划实施的评估机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十九条建立规划实施的经济保障机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一章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表F1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表F2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表F3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表F4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分解落实表表F5城镇、村庄人口与用地规划表表F5-2村庄人口与用地分村规划表表F6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表F7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主要项目规划表表F8重点建设项目用
5、地规划表表F9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重点区域规划表表F10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表FI1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面积统计表表F12基本农田保护区地块面积汇总表表F13基本农田保护区地块登记表表F14新增建设用地地块登记表表F15土地复垦不定位量平衡表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其核心在于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管理和利用土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和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是严格土地管理制度、强化经济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的一项基本手段。而要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最重要的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随着“科学发展观”、“五个统筹”、“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
6、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一系列先进发展理念的提出和落实,客观上促使土地资源管理体制的更新与转变,需要进一步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于区域土地利用的科学引导与调控功能。为了对土地实行宏观控制,微观协调,保护和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妥善处理“吃饭”与“建设”、“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协调安排各业用地需求,确保经济建设的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通过调查分析研究,在充分挖掘土地资源利用潜力的基础上,综合平衡城建、农业、交通、水利、工业等部门之间的用地关系,运用
7、科学理论与方法对全镇土地利用结构进行优化配置。高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经批准实施以来,在加强土地利用宏观调控,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切实保护耕地资源,为经济建设提供用地保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成果显著。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上一轮规划期限将至,影响规划的有关因素已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因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以及农业结构调整、城镇体系战略调整等影响,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空间布局、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等方面逐渐暴露出一些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思想,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
8、地”的基本国策,适应地方经济发展、农村城市化和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进一步增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同时也体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动态性,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持续高效利用,有效保障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在分解落实岱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3年)下达的用地控制指标的基础上,结合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需要,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持续高效利用,进而获取最佳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框架下,对上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编。第一章规划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
9、“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合理发展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为本镇土地、人口、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保障,打造长三角重要的现代化海港城市和海岛旅游城市,岱山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第二条规划依据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
10、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其他相关法律法规2、技术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导则浙江省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其他相关技术标准3、相关文件、规划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3年)的
11、通知(国发200833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51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转换与各类用地布局指导意见(试行)通知(国土资发200910号)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浙委办20101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浙土资发200547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办法的通知(浙土资办201035号)关于加快推进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浙土资办201039号)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2、基数转换审定办法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3年)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08-2023年)浙江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浙江省渔港建设规划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舟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3年)舟山市滩涂围垦总体规划(2009-2023)舟山海洋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舟山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岱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经济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岱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岱山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3年)岱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3年)岱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3年)岱山县村庄布点规划(20102023年)岱山县生态环
13、境功能区规划(20。62023)岱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4-2023)岱山县水域保护规划岱山县防洪除涝规划岱山县高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其他水利、交通、林业、环保等相关规划第三条规划原则1、优先保护生态环境,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2、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3、统筹兼顾,保障重点发展区块和项目用地;4、立足建设用地内涵挖潜,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第四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本镇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全部陆域土地,包括23个行政村、场,总面积58.68平方公里。第五条规划期限及基数基期:2005年规划期:20062023年规划基数:采用经基数转换后的2005年土地利用变
14、更调查数据,并与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相衔接第二章控制指标与规划目标第六条规划总体目标以保护耕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为核心,统筹土地供给和需求关系,通过控制总量、优化结构、盘活存量、挖掘潜力,提高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水平,构建开放、高效、有序和协调的土地利用体系,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保障。第七条主要控制指标1、总量指标耕地保有量:到2023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8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期内,全镇落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50.00公顷;标准农田保护面积:规划期内落实标准农田面积425.6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到2023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01.26公顷以内。2、增量指标新增建设占用土地:到2023年全镇新增建设占用土地控制在223.02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到2023年全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82.90公顷以内;建设占用耕地:到2023年全镇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02.00公顷以内;耕地补充:到2023年全镇耕地补充量不少于54.00公顷。3、效益指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到2023年全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94.00平方米以内;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到2023年全镇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控制在50.7平方米以内。第八条社会经济生态发展目标坚持“环境立镇、三产强镇、工渔稳镇”的发展战略,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