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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医院卫生院门诊日志登记制度(完整版)门诊日志登记工作是医院传染病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门诊日志登记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传染病疫情的调查、处理和控制。为规范我院的门诊日志登记,制定本制度:1 .对前来就诊的病人逐一登记在门诊日志上,不得漏报,登记日志数与挂号数符合,符合率要求95%以上。2 .登记项目齐全,至少包括就诊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地址、初步诊断或复诊、(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和体征、病名(初步诊断)、处治、医师签名等11个项目。3 .填写内容规范、准确、字迹清楚。不能缺项、填写大地址、症状代替病名等现象。4 .对于发热病人,要在门诊日志上标明体温和相关流行病史。对于1
2、4岁以下的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对诊断(疑似)为传染病的患者要详细填写家庭地址及联系方式。5 .首诊医师在诊治过程中发现确诊、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患者,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填写要求做到完整、准确、及时,并按规定时间向预防保健科报告,不得漏报、迟报和瞒报。6 .门诊日志上已报的传染病应用“疫情已报”标记。7 .门诊日志每本用完后,上交预防保健科,领新的门诊日志本,旧的门诊日志本由预防保健科统一保存。每册门诊日志的封面应注明年月、科别、责任人以及就诊人数、登记人数、各种传染病的报告情况。8 .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院的门诊日志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对门诊日志登记工作按传染病管理奖惩制度进行奖罚。对迟报、漏报、瞒报传染病及疫情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依照传染病防治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