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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52023年上海市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养老护理员专项)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养老服务和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沪人社职(2023)188号)和关于举办2023年上海市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有关要求,决定举办2023年上海市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养老护理员专项)(以下简称“竞赛”)o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竞赛项目竞赛为上海市级行业性职业技能竞赛,设置养老护理员项目,为单人赛项。二、竞赛标准及内容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
2、)三级/高级工及以上知识和技能要求,主要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主要考核养老护理员对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知识要求的理解掌握;操作技能主要考核养老护理员针对老年人身体、精神状况提供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康复服务、心理支持等服务的实操能力。三、竞赛组织形式竞赛采用参赛成绩取证的形式。初赛采用养老护理员三级/高级工等级技能评价方式进行,成绩合格的参赛选手可获得养老护理员三级/高级工等级的职业技能证书。根据初赛成绩排名,前30名选手进入决赛。决赛按照养老护理员三级/高级工等级竞赛技术标准自主组织命题并组织比赛。四、参赛要求(一)参赛队员基本要求符合养老护理员国家职
3、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的申报条件,且在本市养老服务机构或护理站中从事养老服务工作1年及以上的在职职工(截至2023年9月30日,以上海市养老护理员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为准);尊老敬老爱老,对养老服务工作有爱心和责任心;学习能力较强,身体素质好;具备较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应变能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参赛。(二)参赛队组成要求每支参赛队由4名参赛队员组成。每区组织2支参赛队(浦东新区5支),市属机构组织3支参赛队参加竞赛,共38支参赛队、152名参赛队员。五、竞赛奖励(一)奖励措施竞赛设选手个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名,优胜奖若
4、干名。获奖选手不超过决赛参赛选手数量的50%。向获得个人奖的选手颁发奖状及奖金,向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奖金分别为一等奖IOO(X)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4000元,优胜奖IOOO元。其中,获得一等奖的选手,可优先推荐申报本市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以及“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上海市青年岗位能手”等。决赛成绩排名前10%的选手,授予“上海民政系统(行业)技术能手”称号。(二)技能等级晋升初赛成绩合格的参赛选手可获得三级/高级工等级的职业技能证书。决赛获得第一名的选手按规定可晋升二级/技师,其中已具有二级/技师等级的,可晋升一级/高级技师,决赛成绩排名前10%且已具有三级/高级工等级的选手可
5、按规定晋升二级/技师。晋升后的职业技能等级不得超过竞赛前所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两个级别。六、组织实施在上海市级赛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设立养老护理员赛项执委会,赛项执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负责竞赛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一)组织报名阶段(89月)向各区发布竞赛通知。各区通过择优推荐、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方式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养老护理员参加初赛。(二)初赛阶段(10月)召开竞赛赛前说明会,明确具体事项和要求。初赛计划于10月下旬举行。(三)决赛阶段(11月一12月)决赛计划于11月下旬举办。具体竞赛方式、竞赛内容、计分规则和方式、赛场规则、裁判员要求等技术要求,将另行制定发布。七、经费保障竞赛经费通过财政支持、社会赞助等相结合的方式筹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