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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建筑节能专题调研报告二、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存在的要紧问题及原因分析从调研情况看,我市在建筑节能工作方面尽管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建筑节能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建筑节能宣传工作是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有关部门尽管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但仍有不尽人意之处。我市明确“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实际执行情况是城市好于农村,由于认识上的偏差,一些农民不相信空心砖的节能效果与强度,农村自建房普遍拒绝使用空心砖,依然大量使用粘土实心砖。开发商与购房者作为建筑节能的主体,节能意识还不够强,主动建设与购买节能建筑的还不多。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应用是进一步降低建筑能耗的重要手段,但社会
2、公众的知晓率与认知率还比较低,加之应用成本较高,推广起来有一定的难度。二是法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健全法规体系,对促进建筑节能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建筑节能地方立法工作中,国内一些城市走在了前面。如重庆、济南、武汉等城市相继出台了建筑节能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有效地促进了建筑节能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就我市而言,建筑节能法制建设相对滞后,尽管出台了一些具体的技术标准与规范,但既没有制定地方性法规,也没有一部政府规章,作为保障、促进、规范建筑节能工作进一步开展的刚性制度规定,致使我市建筑节能墙改新技术体系的研究工作进展缓慢,可再生能源技术未能得以广泛推广,绿色建筑、低能耗建筑技术体系针对性的调查
3、与科学研究不够,有关技术规范与政策措施也未建立起来。三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金短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指对既有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的围护结构、采暖制冷系统、能耗计量系统的节能改造,与城镇集中供热系统与计量设施的节能改造。我市既有建筑存量大、能耗高,节能改造投资大、涉及范围广。目前,财政每年拨付的资金不到3000万元,相对改造所需资金严重不足,造成改造的规模小,每年不超过10万平方米。而我市既有建筑存量仅1986年按照建筑节能30%设计标准颁布往常建造的居住建筑就有1212万平方米,要将这些建筑全面改造,需要相当长的时间。由于资金短缺,建筑节能涉及的新领域如绿色建筑示范等工作进展缓慢,建筑节能产品研
4、发、新科技与新技术的应用工作相对薄弱,难以习惯当前工作的需要。四是建筑节能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目前,我市建筑节能管理及有关工作由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负责,机构设在市建委建筑业处。随着全市节能工作的全面展开,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问题日渐突出,全市每年在建工地近2000个,各类墙体材料企业650多家,监管任务繁重。但市、区、县部门及人员编制至今仍未落实,市墙改办仅有1名正式在编人员,难以满足建筑节能工作的需要。而国内许多同类城市如武汉等都在15人左右,我省其他城市人员情况为:XX市17人,XX市21人,商洛市11人,XX市10人,XX县区8人,专职人员均大大超出我市,且均为独立处室设置。不论
5、从机构设置,还是人员编制,目前我市的节能监管力量都难以满足现实工作的需要。三、对进一步开展建筑节能工作的几点建议加强建筑节能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进展观的需要,是建设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进展的需要,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荫及子孙、造福人类的事业,务必予以高度重视,根据这次专题调研的情况,我们提出下列几点建议。1、不断加强学习宣传,努力营造建筑节能的社会氛围。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宣传建筑节能政策法规与技术要求,宣传在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与事。要充分认
6、识到建筑节能不仅仅是指节约采暖供热、空调制冷、采光照明与调节室内空气、湿度、改变居室环境质量的能源消耗,还包含利用太阳能、地热(水)能源等可再生能源,大力推进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的在建筑中的规模应用。对拒不执行建筑节能法律、法规与有关政策规定,造成浪费能源的现象,要予以曝光,努力营造全社会认识、支持、参与、监督建筑节能工作的浓厚氛围,使建筑节能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切实推进我市建筑节能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等专业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的建筑节能知识、技术培训,使参加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成为每一位从业人员的自觉行为。通过技术培训
7、,使技术与管理人员熟悉与掌握节能设计标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保证建筑节能工作的有效开展。2、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促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同其它新生事物的成长壮大一样,需要政策的扶持,法制的护航。为更好地促进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加强建筑节能法制工作,十分必要。近年来,市人大代表多次提出关于积极开展建筑节能地方立法的议案,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XX市建筑节能条例列入立法计划,着手立法调研与论证工作。鉴于建筑节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考虑到地方立法工作的周期较长,在地方性法规难以很快出台的情况下,可由市政府先行制定一部规章,对建筑节能工作予以规
8、范,待条件成熟时,再由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把我们成功的经验与做法,需要规范的行为与有效的管理措施,通过法规或者者规章的形式固定下来,以规范建筑节能开展,提高全社会的建筑节能意识。同时,要学习兄弟城市的做法与经验,加快制定建筑节能材料与产品标准,完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规范及节能建筑的地方标准,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逐步形成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业政策与有关标准相互配套的政策法规体系,促进、保障、规范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建设“两型”社会提供法制保障。3、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与可再生能源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建议加大政府的资金投入力度,采取对公共
9、建筑与住宅建筑分别制订改造政策,建立节能建筑材料市场准入制度等方式,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步伐。尽快制定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多渠道、多元化投融资政策,调动社会力量支持节能改造等各项建筑节能工作。要整合企业资源,支持鼓励建筑节能生产企业上规模、上档次,生产质量过硬、节能环保的优势产品供应市场,同时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淘汰高耗能产品与劣质产品。要加强节能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积极开展以节能为重点,节地、节材、节水等统筹并举的建筑节能示范试点工作,推出一批节能住宅小区与公共建筑,加快推进绿色建筑进程。努力实现在建筑中最大限度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用有限的资源与最小的能源消费代价
10、取得最大的经济与社会效应。4、不断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建筑节能质量。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XX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65%)要求,加强对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有关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把好节能设计专项审查关,确保建筑节能设计质量;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工程建设各方实施节能建筑行为的监督,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认真开展建筑节能原材料复检、热工性能检测与节能工程专项验收,确保新建民用建筑工程符合建筑节能65%的标准。对不达标的建设项目要积极进行督促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不予节能验收,不予退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并按有关规定对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与责任人进行处罚。要加快推进绿色建筑进程,研究解决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如何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与高效的使用空间,以与自然与谐共生的问题。要加强建筑节能技术创新,强化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建设管理,逐步建立与形成立足我市资源实际、具有本市特色的建筑节能技术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