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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义务教育1+X”集团化办学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校际之间的交流融合,缩小校际办学质量差异,精准、高效、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推动全区义务段学校整体提档提速升级,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努力办好每一所老百姓家门口的学校,不断创响“学在邢江”教育品牌。特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集团化办学为突破口,创新办学模式,优化办学机制,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在全区6个教育集
2、团化办学的基础上,组建为“1+X”教育集团。创新组织形式,发挥集团牵头校的品牌效应和示范引领作用,激发集团内学校办学活力,推进集团内资源共享、文化共建、特色融合、管理一体,建设互动共赢的学校发展共同体。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总量扩大,整体提升区域义务教育发展水平。二、主要原则(一)分类试点推进。坚持因地制宜,因校施策,遴选条件成熟的相关学校先行试点,采用“1+X”结对形式,深化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加快各类学校办学水平全面提升。坚持多样式逐步推进,注重考虑各片区、各学校的实际情况,以教育发展需求和工作有效性为导向,循序渐进地组建各种类型的“1+X”教育集团。(二)坚持开放协同。通过多校协同、抱团发展
3、,打破校际壁垒,缩小校际差距,推动学校优势互补和发展互促,实现集团校内部或结对学校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推广与合成再造。(S)聚焦内涵发展。充分发挥牵头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先进办学理念辐射、骨干教师柔性流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设施设备场地共用、文化生成融合等策略,聚焦内涵建设,提升办学品位。(四)激发办学活力。充分尊重集团内各学校在办学理念、管理方法、文化发展等方面的价值认同,充分保障学校主体地位,激发学校主动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学校“改进”与“重建”的能力,逐步形成各自的办学优势与办学特色。三、工作要求(一)创新机制。各“1+X”教育集团由牵头校主导,成员学校积极配合,建立符合各成员学
4、校共同发展的“1+X”集团化办学章程,明确集团的宗旨、目标、组织机构、管理办法及各成员校的权利和义务,约束和规范教育集团办学行为。理顺集团牵头校与成员校在决策、执行、监督、保障等环节的运行机制,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提高教育集团化办学管理水平。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充分调动成员学校广大教师参与集团化办学的积极性、能动性,增强群体认同感与归属感。(二)建设队伍。集团各成员校教师交流范围原则上控制在集团内部。集团内师资协调由牵头校主导,成员校加强协作。按照“总量不变、结构合理、促进均衡、盘活优化”的原则,根据集团各成员校的实际情况结合学科需要与特点采用点对点交流、结构补缺、跨校执教
5、等方式,建立积极有效的集团内教师交流和领导交流模式。盘活集团骨干教师资源,加快集团学科名师建设,形成一支集团“领航教师”队伍,发挥“领航教师”在集团内的辐射引领作用。以学科建设、课程开发为纽带组建集团专项研修团队,建立优秀教师引领下的集团教学研训一体化制度,促进教师队伍专业水平的整体提升,培育分校师资队伍的“自我造血”功能,促进集团各成员校各学科骨干教师比例逐步趋于均衡。(三)提升质量。推进集团成员学校实行基本同步的教育教学管理模式,在教学计划制定、教学常规管理,教研活动开展、教学质量评价等方面协调一致、同步推进。教育集团要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发挥集团牵头校带动作用和成员校的主观能动性,促进集团
6、内的教育资源整合,实现集团内部场地、课程、师资、活动等教育资源共享。探索集团内跨校课程开发、课程共享和课程配送。(四)塑造文化。各教育集团要把推动集团发展与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结合起来,积极推进文化的互融和推广。注重集团文化的培植和发展,大力塑造教育集团的文化品牌。在坚持集团发展一盘棋的同时,充分尊重成员校的文化特色,使成员校既有集团共同的主体色调,又有个性化的亮点,努力形成“一校一品”。四、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局长室及相关科室参与的领导协调机制,适时组织召开有关集团办学的专题会议,重点解决集团办学的疑难问题。(二)建立评估机制。建立集团化办学绩效评估机制。教育局依据XX区义务教育
7、教育集团考核评估办法(试行)按年度对各教育集团办学情况、实施过程及办学效果开展捆绑式评估,既要看集团的整体发展,也要看集团内每一所学校的进步。(三)营造良好氛围。教育局宣传部门和各教育集团要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对集团化办学中涌现出的“家门口的好学校”,以及推进集团化办学的经验与成效及时进行总结和宣传,引导和动员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在全系统、全社会积极营造支持集团办学的良好环境。(四)设立专项经费。每年视集团办学质量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经费,保障集团办学。五、集团安排(一)“1+X”教育集团化办学以多法人联合方式组建,
8、每个集团以1所学校为集团牵头校,X所成员学校为集团成员校。成员校保留原有校名,增挂集团学校成员校校牌。集团内各成员学校法人资格不变。(二)“1+X”教育集团设立集团化办学领导小组,由教育局局长室成员任领导小组组长,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集团内各校校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集团内各校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副校长等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执行组,牵头校校长任执行组组长,成员学校校长任执行组副组长,集团各校校务会成员为执行小组成员。赋予教育集团更多的自主发展和内部管理权限。(S)教育集团实施领导小组统筹下的各成员学校一体化管理工作机制,执行组长全面统筹集团管理工作。集团各成员学校之间实行资源共享、研训联动、质量共进、文化共建、责任共担。(四)集团领导小组具有对集团成员校校长人选的任用建议权,对集团成员学校副校长、中层管理人员、教职员工在集团内部的统筹调配权。经集团领导小组会职责赋权后,集团成员校校长作为分校第一责任人对成员校运行的人、财、物进行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