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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司法局司法所建设强基创优试点先行年”活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市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战略决策,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平安XX、法治XX建设要求,牢固树立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服务人民为中心、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整体规划、明确目标、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努力打造基础设施完备、制度机制健全、保障体系有力、业务开展规范的基层司法所,以过硬能力和优良作风,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促进
2、我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二、基本原则(一)立足实际,着眼长远。推进司法所建设既要结合实际、遵循实用,又要站位全局、着眼长远。根据当地基层基础升级、社会治理深化、工作职能拓展、业务水平提高的长远需求,大力推动司法所建设不断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日益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二)统筹兼顾,全面发展。以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优化升级,实现“三星晋四星”“四星晋五星“,进而打造更高水平的“枫桥式司法所”为主要任务,全面加强司法所办公用房、形象标识、设施装备、信息化等硬件建设,同时,着力加强司法所人员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制度机制等软件建设,统筹打造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升级版
3、”。(三)注重创新,彰显成效。在履行好司法所原有职能基础上,主动承接服务中心工作、基层依法治理、法治建设等新职能,以打造创新型和服务型基层司法所为目标,积极培育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品牌和特色,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民生,切实扛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职责。三、总体目标以巩固深化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成效为重点,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关于司法所建设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省委政法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省厅星级规范化司法所评定办法星级规范化司法所评定细则司法所标识规范司法所管理工作制度规范、XX市司法局印发司法所建设强基创优“
4、试点先行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推动深化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成效,建立健全所务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体系,实现体制机制健全顺畅、功能室设置合理规范、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各项业务规范统一、人员齐备、保障有力,确保一定数量的司法所“三星晋四星,“四星晋五星”,五星打造成“枫桥式司法所”,促进我县基层司法所建设进一步提档升级,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四、工作任务(一)突出政治建设1 .坚持政治统领。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筑牢政治忠诚。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司法所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司法所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
5、、指导实践、推动工作。2 .加强党的建设。按照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党建先行的要求,全面加强司法所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司法所,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成立联合党支部,纳入乡镇(街道)或县(区)司法局组织管理。加强司法所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3 .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党建与工作深度融合,切实发挥党支部在推进业务工作,落实重大任务中的政治引领、督促落实、监督保障作用。(二)加强规范化建设4 .提升整体形象。司法所业务用房严格按照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要求设置,场所相对独立、面积达标,做到不挪用、不混用,
6、巩固司法所阵地。严格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要求,统一规范司法所外观形象及室内设置。司法所功能室齐全,设置布局科学合理,方便群众,内部标识、上墙制度统一规范、科学严谨。5 .全面规范业务。进一步明确职责,优化职能定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业务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建立健全司法所业务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和服务方式,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形成内容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制度体系。6 建立监督体系。实行所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完善工作考核制度,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科学制定符合司法所工作实际的评价体系。(三)推进平安建设7 .健全调解组织。加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人民调
7、解组织建设,及时进行组织换届和主任、委员选任,确保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两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率达到100%。8 .优化调解队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分别配备2名、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做好人民调解员选聘和管理等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水平。9 .强化培训力度。落实辖区内人民调解员岗位培训和年度培训职责,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分级分类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队伍教育培训,更加注重精准化、专业化培训,不断提升队伍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10 .规范调解流程。指导督促人民调解组织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人民调解文书卷宗
8、、档案管理规范,统计报送及时。建立健全调解案件数据采集和录入机制,切实把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案件采集到位、应录尽录。I1排查化解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机制,指导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周开展一次、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常态化开展“六防六促”工作,切实将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定期分析研判辖区内矛盾纠纷特点和规律,每月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提交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情况报告,为当地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效依据。12 .依法社区矫正。受社区矫正机构委
9、托,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根据社区矫正对象性别、年龄、心理特点、健康状况、犯罪原因和悔罪表现等具体情况,制定和落实矫正方案。严格落实日常监管措施,遇有重大事项,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告社区矫正机构,防止脱管漏管。13 .落实安置帮教。扎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救助和跟踪帮教工作,实现安置帮教专人负责,深化必接必送、雨霁志愿服务等各项制度,促进安置帮教对象顺利回归社会,防止发生个人极端事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四)基层法治建设14 .深化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深入开展法治进乡村(社区)、进学
10、校、进企业、进家庭等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把基层法治阵地建设和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利用已有公共文化设施,推进法治广场、长廊等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牵头统筹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培育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参与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15 .推动依法行政。主动承担推进乡村法治建设职能,协调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探索由司法所承担法治审核、基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工作,提升基层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积极参与基层权力规范化运行体系建设,配合党委政府推动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两委”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法律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征集和立法草案征求意见
11、等活动。协助做好辖区内人民陪审员制度宣传、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资格审查等工作。16 .推进法治建设。指导和参与村(社区)依法制定修订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教育引导群众实现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实现创建全覆盖。(五)提升服务能力17 .开展精准服务。加强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实现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资源共享。开展精准服务,树立以“需求侧”牵引“供给侧”的理念,从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出发,提高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和精准度。18 .统筹服务资源。设立公证咨询联络点、法律援助代办点、仲裁业务咨询点、行政复议咨询点、行政执法意见收集点、立法民意采集点,
12、综合形成“一所六站点”,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19 .拓展服务职能。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把司法所的法律服务职能向村(社区)延伸,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成老百姓身边的“法律服务超市“,村(居)法律顾问和人民调解员担任超市“服务员”,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微信矩阵作用,及时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六)提高保障能力20 .提高经费保障。贯彻落实司法部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规定,保障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等,实行司法所经费科目单列或单独核算。21 .按需配备装备。配备执法执勤车辆,配齐配强办公通讯设备、执法执勤设备等业务装备,满足人民调
13、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需要。22 .提升信息化水平。推进司法所信息化建设,确保省、市、县、乡四级网络互联互通,使用智慧司法所管理平台,及时准确填报各项业务数据,定期进行汇总分析,制定工作预案,提出工作意见建议报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七)强化队伍建设23 .健全组织机构。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置,巩固司法所阵地,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机构健全,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24 .强化人员配备。全面落实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意见关于司法所人员配备的要求。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增加司法所事业编制人员数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
14、方式,按规定配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公共法律服务专职工作人员和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等作为司法辅助人员。25 .优化队伍结构。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管理有力、善做群众工作的要求选好配强司法所所长,重视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任用。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要求,将法律专业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工作一线。探索建立激励机制,支持司法所工作人员参加法学专业学历教育、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等考试,鼓励立足岗位成长成才。26 .加强教育培训。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加强对司法所长和司法所业务骨干的培训工作,对新录用的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司法所工作人员每年参加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
15、或者90小时。27 .激发队伍活力。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树立基层优先的导向,对优秀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晋升、提职方面优先考虑,畅通交流晋升渠道。积极推动落实好相关政策待遇,让司法所同志安身安心安业。28 .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基层先进典型的选树、培养,及时组织宣传其突出成绩、典型案例等,讲好司法行政故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凝聚强大正能量,提升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提炼特色亮点,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为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五、方法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上旬)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部署
16、推进“试点先行年”活动。指导各司法所加强与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络,争取对司法所星级规范化建设的重视和支持。(二)调研申报阶段(2023年5月下旬)各司法所对照活动要求,组织人员对司法所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系统梳理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制定提升措施。研究确定“三星晋四星”“四星晋五星“,五星打造“枫桥式司法所”的建设计划。县局在实地调研、综合评估等基础上,合理确定司法所建设强基创优“试点”。(三)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6月至7月)各司法所按照活动实施方案、目标要求和工作任务,对照考评细则,制定工作计划,明确阶段性目标,细化分解任务,切实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并按时上报工作信息和相关统计报表。县局通过召开推进会、组织现场观摩等形式,总结交流各地工作经验,通过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力推进司法所建设强基创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