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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编制日期:2023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109-469027-04-01-209094建设单位联系人陈运芳联系方式6466建设地点海南省抱由镇地理坐标(109度9分17.57秒,18度45分53.08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N7820环境卫生管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八、公共设施管理业中的105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转运站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
2、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乐发审立字【2023】46号总投资(万元)5552.29环保投资(万元)276.6环保投资占比()4.98施工工期8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用地面积(m2)4038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不涉及专项评价设置原则,因此不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20条“城镇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
3、水、污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采用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生产的产品不在该目录中所列的落后工艺、装备和产品之列,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本项目已取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立项批复。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限制的目录清单,因此本项目属于海南省准入产业。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海南省的产业政策。2、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总体规划调整审批表和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出具的关于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复函(琼自然资委托(乐东)202310号,见附件。项目用地规划原为IV级保护林地,现已调整为其他设施用地,本项
4、目为垃圾转运站,属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民生项目。因此,项目用地符合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同时,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3、项目建设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红线根据海南省“多规合一叫言息综合管理平台(公众版),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详见附图6。(2)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为达标区;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噪声经相应的环保设施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废水和固体废物的处置亦符合环保要求,
5、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运营过程消耗一定量电能、水资源等,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海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附件1海南省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经海南省三线一单成果发布系统查询(”三线一单”综合查询报告书见附件6),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区,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ooo1,未涉及优先保护区。本项目符合空间布局约束,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管控要求,具体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M本项目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6、符合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名称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分类重点管控区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OOO1生态环境分区类型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管控纬度管控要求本项目合况符情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2.执行土壤环境(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3.执行自然资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普适性管控要求。4.重点加强油气储运VoCS排放管理,加强油气回收。全面实施城镇燃气工程建设。1、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恶臭粉尘经高压喷淋降尘及喷雾除臭系统和负压除尘除臭系统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2、项目建设符合“海南省生活垃圾无害化
7、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和“乐东黎族治县环境卫生专项规划”;3、项目运营期不涉及燃料使用;4、项目运营期不涉及VOCs排放;5、项目已取得乐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项目立项批复,详见附件。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执行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2.执行自然资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普适性管控要求1、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恶臭粉尘经高压喷淋降尘及喷雾除臭系统和负压除尘除臭系统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2、项目运营期不涉及燃料使用。符合环境风险1执行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2.执行土壤环境(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项
8、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符合3.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风险,防范用地使用过程土壤环境污染,强化企业关闭搬迁后土壤环境监管,严格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监管,有序推进建设用地绿色可持续修复,加强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强化污染地块信息共享。综上所述,本项目与海南省“三线一单”中各项管控要求相符。4、与海南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相符性分析根据2023年9月30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3年)(琼发改环资2023781号)的通知,同意2023年建设两个垃圾转运站,其中之一
9、即是乐东县抱由镇转运站。因此,本项目建设是与海南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相符的。5、与乐东黎族治县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乐东黎族治县环境卫生专项规划一-(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南宁分院,城市管理局2012.02)。本项目的建设位于乐东县抱由镇,属于县城片区,将作为抱由镇、千家镇、万冲镇、大安镇、志仲镇以及周边的山荣农场、乐光农场、保国农场生活垃圾总的转运站,统一转乡镇生活垃圾,统一运往三亚市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因此,本项目建设是与乐东黎族治县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是相符的。6、项目选址符合性分析(1)与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相符性分析根据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
10、2016)的相关要求,日转运量450td,V1OOOtZd,转运站与相邻建筑物间隔应20m,本项目与周边最近建筑物的距离为300m,符合用地规范相关要求。转运站选址应尽可能避开大型商场、影剧院出入口等繁华地段,避免临近学校、商场、餐饮店等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和其它人流密集区域。而本项目选址不涉及上述区域,符合该规范选址的相关要求。(2)与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大型类转运站,与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2项目与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符合性分析项目相关规定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环境卫
11、生工程设施应根据安全、环境、经济的原则选址,并应设置在交通运输方便、市政条件较好并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的地区项目临路建设,运输便利;距离最近居民点300m,对周边影响较小符合II类转运站距离外相邻建筑距离20m最近建筑约30Om符合垃圾转运站外形应美观,并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应采用先进设备,作业时应能实现封闭、减容、压缩。粉尘、噪声、臭气、排水等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标准要求在封闭压缩间作业,采用除臭除尘处理系统,能满足国家环保要求符合转运作业区退界距离5m10m周边设置5m-IOm绿化带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基本符合相关技术规范,选址是可行的。同时,本评价建议项目周边区域后续建设,与本项
12、目保持20m及以上的卫生防护距离。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项目背景根据省建设厅的相关文件自2023年12月28日起,全省16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始一律停止接收生活垃圾,所有生活垃圾全部进入焚烧厂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根据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三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服务乐东县(抱由镇、千家镇、大安镇、志仲镇、万冲镇)。目前,乐东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已停止使用,各镇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勾臂车运送至三亚焚烧发电厂,但各镇生活垃圾单独转运至三亚焚烧发电厂存在运距较远,运费较高、车辆来不及回站,从而引起垃圾收集车滞留站内等诸多问题。二次大型转运站的建设可以减少垃圾在待运点
13、的滞留时间、减少垃圾收集运输线路的交叉和重复,在提高收集效率的同时降低垃圾收集成本。建设内容根据2023年9月30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3年)(琼发改环资2023781号)的通知,同意2023年建设两个垃圾转运站,其中之一即是乐东县抱由镇转运站。因此,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单位)从降低垃圾运费、减少垃圾滞留停站时间、减少垃圾运输过程中污染的角度出发,拟于乐东县抱由镇建设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即本项目)。本项目位于乐东县抱由镇,地理坐标为E:109.154880、N:18.764744。项目总占
14、地面积约4O381近期用地面积为14764.94m2,远期预留面积为25616.06m2o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一座500td垃圾转运站,具体建设内容包括:一座占地面积1240.63m2的二层站房,一座占地面积206.79m2的四层职工休息楼,2套垃圾压缩设备、16个28?垃圾集装箱、8辆31吨勾臂车及厂区道路、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本次评价仅针对近期建设内容,远期建设需另作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3年版),本项目属于“四十八、公共设施
15、管理业中的105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转运站”中的“日转运能力150td及以上的”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委托深圳市博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环评工作人员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现状进行实地踏勘,查阅相关文件并收集有关资料,在对该建设项目工程内容及区域环境进行充分了解和分析后,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及导则,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乐东县抱由镇,地理坐标为E:109.154880、N:18.764744。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0381近期用地面积为14764.94远期预留面积为25616.06m2o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一座500td垃圾转运站,具体建设内容包括:一座占地面积1240.63m2的二层站房,一座占地面积206.79m2的四层职工休息楼,2套垃圾压缩设备、16个28n?垃圾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