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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阿拉善右旗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各苏木镇政府,旗直各部门:为加快推进阿拉善右旗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完善我旗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打造“一网、一门、一次”政务服务新体验,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5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23)20号)和阿拉善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优化行政服务环境组关于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2、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决策部署,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支撑作用,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二、目标要求2023年底前,旗本级、苏木镇、嘎查(社区)三级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落实国家、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联合审核、动态管理、全面实
3、施机制基本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全覆盖,“一网通办”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努力实现“跨省通办”“盟域通办”“区域通办”。2025年底前,全旗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高频电子证照实现全区互通互认,“免证办”全面推行;集约化办事、智慧化服务实现新的突破,“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力、”更加好办易办快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建成。三、工作任务(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1统一事项标准(1)明确政务服务事项范围。本方案所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包括依
4、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备案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包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依申请办理的事项。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持续推进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2)建立阿右旗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审核制度。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要根据国家、自治区、盟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本地实际,明确应承接的事项,由旗本级政务服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政府对政务服务事项的合法性,基本目录及其要素信息的完整度、准确性
5、,权责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一致性、与地方政务服务业务开展的适用性等进行审核,修订印发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并在政务服务平台和本级政府网发布;将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之外的、本地区或部门依法在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及时报送旗本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送至上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审核,经审核后统一纳入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持续推进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3)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要根据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业务变化及实施情况,及时向旗本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提出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基本
6、目录或实施清单的申请,经审核后,在基本目录、实施清单和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动态调整。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持续推进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4)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按照盟级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务服务审批部门的要求对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统一标准、业务指导、监督实施,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按盟级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务服务审批部门要求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梳理。在推进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盟、旗、苏木镇、嘎查(社区)一致基础上,推动不同层级、不同区域间同一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其事项名称、基本编码、事项类型、设定依
7、据、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办理结果、拆分标准等基本要素内容实现标准统一,形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持续推进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二)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2 .统一审批标准(5)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依规办理,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提供办事服务,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运用公开公示、绩效评价、电子监察等管理措施,督促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优化前置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辅导
8、。对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建立限时办结机制并向社会公布。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6)规范审批监管协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实现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明确政务服务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管职责和边界,加强协同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将有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信息、执法信息和结果同步推送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也应将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与行政执法部门同步共享。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
9、政府,旗直各部门(7)梳理公布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清理政务服务领域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对确需保留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2023年底前,各部门将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填报完善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中;2023年底前,向社会公布各行业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旗直各部门(8)加强中介服务管理。推动中介服务机构公开服务指南,明确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等要素,不得强制企业选择特定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监管,依托国家公共信用评价和部门日常监管实现优胜劣汰,切实解决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市场
10、垄断、“红顶中介”等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牵头单位:旗委编办、旗发改委、旗市监局责任单位:旗直各部门(9)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各相关部门应当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统筹制定政务服务事项“盟域通办”、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的流程规则,明确收件地和办理地的权责划分、业务流转程序等内容,推进同一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3
11、 .统一场所设立(10)统一政务服务场所名称。统一旗本级、各苏木镇设立的集中提供政务服务的综合性场所名称,旗本级为“阿拉善右旗政务服务中心”,苏木镇为“阿拉善右旗XXX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嘎查(社区)为“阿拉善右旗XXX苏木镇XXX嘎查(社区)便民服务站”。按照服务功能相对集中、内部办公和外部服务适度分离、一网办理、方便服务的原则,加快推进各级政务服务场所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合理设置咨询服务、窗口服务、集中审批、政务公开、自助服务、休息等候、帮办代办等功能分区和便民服务设施。各便民服务中心(站)因地制宜提供能满足办事需求和办公需要的设施设备。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局
12、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4,统一窗口设置(11)统一综合窗口设置。旗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各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站)要设置综窗,统一提供咨询、引导等服务。按照“受审分离”和“前台综合受理、中台专业支撑、后合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模式,深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不断提升申请材料全程电子化水平,打破部门间条块分割的服务方式,实现从“按部门设窗”到政务服务事项综窗受理的转变。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12)统一特色窗口设置。旗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各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要设置帮办代办窗口,为老年人、残疾人
13、等特殊群体提供帮办代办服务。设置“跨省通办”“盟域通办”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异地办事服务。畅通企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开通解决问题的“直通车”,建立“一跟到底”政务督办机制,为企业群众提供兜底性政务服务。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13)开设基层帮办代办窗口。坚持以基层群众需求为导向,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推动苏木镇、嘎查(社区)围绕公共教育、养老服务、劳动就业、社会服务、社会保险、医疗卫生、退役军人、住房保障、户籍管理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梳
14、理公布、动态调整帮办代办事项清单,规范帮办代办流程,无偿为群众提供咨询、指导、协调、代办、帮办等服务。重点针对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等偏远农村牧区,依托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多点受理、一窗通办、就近可办、异地代办”协调联动服务机制;在嘎查(社区)便民服务站点推行“直力、+代办”模式,实现农牧民办事“小事不出嘎查、大事不出苏木”。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14)规范政务服务窗口业务办理。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要建立事项进驻负面清单制度,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对适用“收件即受理”的政务服务事
15、项,各苏木镇、旗直各政务服务部门要授权本级“综合窗口”接收申请材料并出具受理凭证。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要建立业务综合授权的“首席事务代表”制度并授权到位,首席事务代表进驻本级政务服务中心,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5 .统一人员配备(15)规范政务服务窗口人员配备。通过划转人员和政府购买方式组建一支标准统一、服务规范、素质过硬的职业化队伍,补充阿拉善右旗政务服务中心综窗工作需求,落实相关服务标准,合理确定政府购买服务价格,对综窗工作人员逐步实现按照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窗办事员)国家
16、职业技能标准开展等级认定、定岗晋级,增强人员队伍的稳定性。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牵头单位:旗委组织部责任单位:旗纪委、旗委编办、旗人社局、旗财政局、旗审计局、旗政务服务局、旗直各部门(16)规范基层政务服务窗口人员配备。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嘎查(社区)便民服务站负责人由苏木镇、嘎查(社区)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苏木镇选派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干部进驻中心窗口,并保持相对稳定。嘎查(社区)便民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帮(代)办员,可由大学生村官或嘎查(社区)“两委”成员兼任。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牵头单位:旗委组织部责任单位:旗纪委、旗委编办、旗人社局、旗财政局、旗审计局、旗政务服务局、各苏木镇人民政府6 .统一业务培训(17)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