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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点涉及到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企业、污水处理厂、尾矿库企业等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都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并落实备案管理要求。重大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应包含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以及现场处置预案。较大环境风险企业,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合并编写。一般环境风险企业,可简化环境应急预案的体系。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与内部生产安全事故预案等其他预案清晰界定并相互支持。企业应急预案同时应与所在地政府相关预案进行衔接。区分环境风险物质判断风险等级,环境风
2、险物质及其临界量根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附录A进行判定,重大危险源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进行辨识。各个环境风险单元要设防渗漏、防腐蚀、防淋溶和防流失等截流措施,可能会产生初期雨水、泄漏物或其他受污染水需设置进入雨水系统的导流围挡收集措施。储罐区需设置围堰,并设置外排水切换阀。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企业都被强制要求设置事故废水/消防废水收集池,对于环境风险很小,或是化学品数量很小的企业,以及机加工、轻工等类型企业,并没有法规强制要求设置消防废水收集池。事故废水池的容量应结合企业的三级防控体系(污染源头、过程处理和最终排放)进行计算和建设,确保事故状态下的废水控制在厂内不排入外
3、环境。容积需满足最大事故状态下产生的物料泄漏量、消防用水量及可能进入事废水池的最大降水量。不具备事故废水池的建造条件,可用其他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的收集容器进行替代,如废水调节池等,但需注意该收集容器的冗余量是否满足收集要求。厂区雨水系统外排总排口(含泄洪渠)需设置雨水监视和关闭措施,并设置专人管理,保证发生事故时处于关闭状态,避免事故废水进入外环境。涉及有毒有害气体(如硫化氢、寓化氢、氯化氢、光气、氯气、氨气、苯等)的,需设置泄漏监控预警措施和泄漏紧急处置措施。事件分级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设定分级,一般不少于3级,分别是:I11级车间级、I1级企业级、I级社会级。超出企业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启动社会应急,请求政府应急救机构支援。企业应根据事故时可能产生的污染物种类和性质以及自身监测能力,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自身无监测能力的企业,可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但需要委托合同和相应的污染物监测方案及协议。企业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和培训,并做好记录与总结,必要时,可组织周边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参加演练。企业应在签署发布环境应急预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受理备案的环境部门备案,有效期3年。有效期内,企业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并向原受理备案的环保部门进行备案变更。企业应至少每三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有效期截止之前完成预案重新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