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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联合项目申请合作协议甲方:乙方: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甲方与乙方经协商,达成针对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联合申请合作协议。具体条款如下:一、项目任务分工1、甲方职责(1);(2);(3)为配合履行合作协议,甲方公司职员前往乙方校园或实验室的,作为外联人员应自觉遵守乙方现行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要求;2、乙方职责(1);(2);(3)乙方科研人员如需按项目要求在甲方公司担任技术顾问,则应自觉遵守甲方现行的劳动制度,并可视情形与甲方签署兼职劳务协议。二、经费1、如果本申报项目获批立项,根据任务分工,甲方获得项目经费总额的xx%,用于;乙方获得项目经费总额的心,用于;2、其他约定:;3、如项目指定由一方收
2、到经费,则该方应在收到费用后的个工作日内按上述约定向另一方支付费用;4、经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不得随意使用。5、双方指定银行账号如下:甲方账户:甲方账号:甲方开户行:乙方账户: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乙方账号:乙方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广以学院支行三、知识产权甲、乙任何一方在合同订立前拥有的背景知识产权或已有技术成果归该方独自所有。双方同意以如下条款为知识产权约定原则,如项目中有额外知识产权要求,则双方讨论增加项目中规定的知识产权要求。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发明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的法律规定,科研成果或知识产权实际贡献比例是指各方对创
3、造性内容的智力贡献比例。该项目研究过程中,双方合作研发产生的科研成果或知识产权,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按实际贡献比例原则归双方共有。具体按以下确定: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发明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的法律规定,科研成果或知识产权实际贡献比例是指各方对创造性内容的智力贡献比例。该项目研究过程中,双方合作研发产生的科研成果或知识产权,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按实际贡献比例原则归双方共有。具体按以下确定:1、成果报奖署名排序:合作成果的完成人排序按实际贡献大小进行排序,完成单位排序按照完成人排序进行;2、论文发表:联合发表论文时,论文作者排序将按实际贡献大小排序方
4、式进行,完成单位排序按论文作者排序方式进行;在不损害对方权益的情况下,一方可以单独将本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单独发表;3、联合发明申请:联合申请专利时,发明人排序将按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大小排序方式进行,申请单位排序按发明人排序方式进行;双方共有的专利,需共同确定申请地区和方式,在没有比例约定的情况下,默认权益为各自一半,如对此分配有异议,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或聘请相应资质第三方公司进行细化评估;4、独立发明申请:“独立发明”是指在执行本协议的工作过程中,由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的人员独立构思或予以实现的任何想法、设计、概念、技术、发明、发现或改进等所形成的发明创造、文字作品
5、、图形作品、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或其他作品,无论是否可以获得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或其他权属证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人员单独创造所形成的“独立发明”,属于该方的职务发明,并由该方(单位)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如任何一方产生“独立发明”的,该方都应立即向另一方提供对每一项“独立发明”的说明。在透露方对此“独立发明”提交第一次专利申请之前,另一方应履行保密义务,并同意延迟通过出版或其他方式将任何透露方决定或正在决定申请专利保护的“独立发明”公开,并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披露。任何“独立发明”都将是发明方的财产,另一方需与发明方另行签署书面协议约定方能获得对此“独立发明”及其获得的专利的
6、许可。5、专利转让:合作研发期间形成的一方的独立发明如形成专利,另一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双方彼此成果转让,应另行约定具体转让协议;双方共有科研成果转让第三方的,由双方另行协议安排,不得由单方自行转让;6、专利许可:合作研发期间形成的一方独有科研成果如形成专利,对另一方的许可形式为:(可选项如普通许可、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许可费收取形式为:可选项如免费许可、一次性许可费、按照约定的年度收益比率收取许可费,或由其他形式),许可周期为:O使用方未经许可方书面同意,不得另行许可或提供第三方使用。双方对共有科研成果均享有使用权,无须彼此许可。双方共有科研成果许可第三方实施,以及其他未尽事宜,由
7、双方另行协议安排,不得由单方自行许可;7、收益分配:共有知识产权产生的经济收益,按各自共有比例分配;合作研发形成的一方独有科研成果或一方经另一方授权产生的经济收益,约定分配方式如下:(建议根据对成果科技转化的贡献程度或双方协商的其他标准确定);8、费用分摊:双方根据专利的权益比例分担专利申请和维护相关费用;9、专利后续事宜:若一方放弃缴纳专利维护费,或30个工作日内不响应另一方面向新区域/国家的专利申请的书面通知时,另一方在不损害对方专利共有权益的情况下,可以自行缴纳专利维护费以及自行实施专利申请;10、为履行国家对于教育机构进行科研创新的职责要求,乙方有权利用双方共有科研成果、或在双方共有的
8、知识产权基础上,继续开发研究和转化。四、保密约定1、甲乙双方均对对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承担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技术、服务、原料、设备、工艺、工程、财务、商业、客户及其他方面的资料、要求和信息等。2、资料接受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资料接受方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3、双方应仅为本合同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如果由于一方泄密,导致另一方受到经济损失,一方有权追究另一方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4、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保密条款在合同期到期之后的包年内有效
9、。五、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1、项目如获得批准后,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伸至项目结题通过时;该项目如未获得批准,本协议将自动终止;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协商约定。3、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可变更或解除协议: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义务不能履行;如有一方超过6个月未履行义务,包括甲方经费未按预期支付,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建设指标完成相关项目研究等,则一方可解除本协议。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将依相关法律法规对研究院进行清算、注销,双方不得再以联合实验室名义从事任何活动。5、合作双方确定,执行合同中如遇不可抗力和技术风险等因素导致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6、除上述情形外,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须提前也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7、合作双方如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如协商调解不成,提交汕头仲裁委员会处理;8、本协议一式一份,份交科技主管部门,份备存于乙方,份由双方项目负责人各自留存,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甲方:XXX公司(盖章)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日期:乙方: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盖章)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