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地震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地震应急预案.docx(1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地震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规范地震灾害应急管理和响应,确保抗震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对农牧业生产的损失,保证农牧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以及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应急预案鄂尔多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农牧系统地震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牧业生产恢复等工作。1.4 工作原则1.4.1 以人为本,减少损
2、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地震应急工作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4.2 预防为主,平灾结合。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提高农牧业系统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全面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14.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和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农牧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地震灾害。14.4部门协同,社会联动。全市农牧部门充分依靠各级政府建立应急队伍,发挥政府应急队伍主导作用;要加强与其它部门协同,主动利用社会力量,共同完成抗震救灾任务。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市农牧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市农牧局成立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
3、(以下简称市农牧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部组成如下:指挥长:周桂荣副指挥长:全宇烧金琦杨泰王耀富白万富杨海峰栾忠贤市农牧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农牧局副局长市农牧局副局长市农牧局副局长市农牧局副局长市农牧局副局长派驻纪检组长市农牧局党组成员成员:市农牧局各二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局机关各科室科长以及局属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市农牧局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是: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贯彻落实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决定和要求;领导和指导全市农牧系统做好震前和震后灾情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援救和参加抢险救灾;提出全市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和物资的分配意见,参
4、与资金和物资管理工作;完成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交待其它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2.2 市农牧局抗震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市农牧局抗震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杨泰担任,副主任由办公室主任徐刚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计财科、人事科、种植业科、畜牧科、法规科、发展规划科、社会事业促进科、市场信息科、科技教育科、质量安全监管科、兽医科、屠管科、饲草饲料科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落实市农牧局抗震指挥部对抗震救灾处理的总决策;指导各旗区农牧部门开展生产自救、灾情评估、控制或减少对农牧业环境危害等;负责指挥市农牧系统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与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有关
5、部门进行组织协调、工作配合、信息沟通、上传下达、汇报等具体工作;承担市农牧局抗震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2.3 各工作组及主要职责市农牧局抗震指挥部下设综合组、宣传组、农牧业环境监测预警组、灾情评估与速报组、农牧业技术服务组等5个专业组,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负责落实日常应急准备、临震应急措施和震后应急救援等各项任务,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地震应急处理工作。2.4 3.1综合组由局办公室牵头,农办秘书科、计财科、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综合保障中心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1抗震救灾期间车辆、财务、生活等后勤保障工作;2.市农牧局抗震指挥部公文接收、会议安排、应急
6、值守和信息报告;3.救灾物资发放和调配工作;4.组织全市农牧系统开展救灾捐赠活动;5.组织和指导市农牧局全体人员参加抗震救灾活动;6.妥善安排好市农牧局系统受灾人员吃、穿、住等基本生活保障,以及配合医护人员做好伤病人员的救治、转运和护送工作;7.承办市农牧局抗震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2.5 3.2宣传组由局机关党委牵头,局办公室、法规科、市场信息科、市综合保障中心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1.根据市农牧局抗震指挥部的命令,及时开通和恢复新闻报道渠道;2.组织农牧业灾情新闻发布会,做好农牧部门抗震救灾事迹宣传报道工作;3.及时报道和宣传市抗震指挥部发布的震情、灾情信息和重要公告函,做好群众的思
7、想工作,及时平息地震谣传和误传,协助公安等部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2.3.3农牧业环境监测预警组由科教科牵头,监管科、畜牧科、兽医科、市农牧业科学研究所、市农牧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市疫控中心、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1组织农牧业环境专家会商分析震前、震后对农牧业环境造成危害,并提出预防和处理方案;2.对受地震灾害而引发的农牧业次生灾害,农牧业环境污染及危害人类安全进行应急监测,并采取销毁、封存、填埋等控制措施,减少危害和损失;3.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跟踪监测,确保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2.3.4灾情评估与速报组由局种植业科和畜牧科牵头,农机管理科、屠
8、宰科、市农牧业科学研究院、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市综合保障中心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1.及时组织农牧业技术人员对震区农牧业基本设施、农作物等灾情损失进行信息搜集、评估、统计等工作;2.及时与市地震、民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做好农牧业灾情上报工作;3.及时向自治区农牧厅上报农牧业灾情工作,争取自治区农牧厅支持。2.3.5技术服务组由种植业科和畜牧局牵头,种业科、兽医科、饲草饲料科、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市农牧业科学研究所、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1.组建市农牧地震应急救援队及各专业技术服务队,帮助灾区搞好改种补种、田间管理、修复农牧业设施、防治病虫害等技术服务工作,及组织农民开展生
9、产自救;2.对救灾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膜等生产资料进行调剂、调运、管理、发放,保证应急物资及时到达灾区和灾民手中;3.协调区内外农牧业专家、技术人员来震区进行灾区救援和指导;4.及时协调周边农牧业产品基地生产,保障供应。3.预警和预防发布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短期地震预测和重点危险区,以及市委、政府紧急发布的临震预报,结合农牧业生产、民居、工作场所、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等特点,及时做好农牧业系统预警和预防发布工作,指导人员、物资的转移、疏散和避震等工作。4应急响应与行动4.1 响应行动市、旗、区农牧部门依据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发布响应命令,立即启动本级预案,组织实施,开展应
10、急预案处置工作。4.2 响应措施4.2.1 根据市地震应急预案的划定,我市按地震灾害等级设定四个响应等级。确定I至W级响应的权限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指挥下进行抗震救灾。4.2.2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辖区内发生6.5级以上地震),启动I级响应。I级响应行动:4.2.2.1市农牧局抗震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及时将灾情报告市委、政府、自治区农牧厅及有关单位,争取予以救灾急需的经费和物资支持。4.2.2.2抗震指挥部要密切监视灾情动态,并根据灾情及时提出救灾意见和措施。派出抗震救灾工作组和专家指导组,指导农牧业救灾工作。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牧业生产指导意见,及时下拨灾后农牧业生产
11、救灾资金和物资。4.2.2.3必要时启动种子备荒预案,帮助灾区恢复农牧业生产。4.2.2.4市农牧局监督各旗区农牧部门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4.2.3应对重大地震灾害(辖区内发生5.56.4级地震),启动级响应。II级响应行动:4.2.3.1市农牧局抗震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部署应急工作,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市委、政府和自治区农牧厅及有关单位。4.2.3.2市农牧局抗震指挥部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派出救灾工作组或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牧业救灾工作。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牧业生产的意见,及时下拨灾后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和物资。42.33根据灾区要求和灾后恢复农牧业生产的需要,及时
12、启动备荒种子预案,帮助灾区恢复农牧业生产。4.2.3.4市农牧局监督各旗区农牧部门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4.2.4应对较大地震灾害(辖区内发生4.55.4级地震),启动In级响应。In级响应行动:4.2.4.1市农牧局抗震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做出工作部署。加强灾情调度,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农牧厅及有关单位报告灾情。4.2.4.2市农牧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救灾工作的要求,派出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牧业救灾工作。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牧业生产的意见。4.2.4.3根据灾区要求,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救灾备荒种子。4.2.4.4市农牧局监督各旗区农牧部门救灾应急措
13、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4.2.5应对一般地震灾害(辖区内发生4.04.4级地震),启动IV级响应。IV级响应行动:市农牧局抗震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做出工作安排。加强灾情调度和农牧业救灾、农牧业生产恢复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市委、政府和自治区农牧厅及有关单位。4.2.6发生任一级别地震,震区单位都应以救人为第一要务,并争取时间组织救灾排险工作,在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到达后,按本预案将抗震救灾工作指挥权移交上级指挥机构,并积极主动配合开展工作。4.5响应终止收到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响应终止命令后,市农牧局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适时发布终止本实施预案命令。5.信息报送、发布
14、和处理(1)旗区农牧部门要迅速了解农牧业震情、灾情,及时报市农牧局抗震指挥部办公室,并抄送本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民政和地震部门。(2)农牧业灾情发布由市农牧局抗震指挥部办公室依照鄂尔多斯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及时公布灾情信息。6后期处置6.1 善后处置积极开展灾后生产自救工作,及时组织农牧民、农技人员开展农牧业生产恢复工作,及时组织救援人员深入乡镇、村嘎查、农户等场所,保证农牧业救灾资金、物资发放到位。6.2 工作总结市、旗区农牧部门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对抗震救灾、农牧业损失、生产自救、救灾资金和物资发放等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吸取经验和教训,为灾后重建工作提出改进建议。7保障措
15、施7.1 应急队伍保障依据鄂尔多斯市地震应急预案规定,市农牧局组建34人应急保障队伍,结合农牧业救援工作特点,不定期组织有针对性开展演练和熟悉预案工作,并储备必备的抢险救援工具。同时,做好应急救援,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农牧业救援各项前期工作。7.2 物资保障市农牧局指导全市农资经营部门储备一定数量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钢架等农牧业抗灾救灾物资。灾情发生后,及时组织开展农牧业救灾应急物资的供应。7.3 农牧业专家指导市农牧局利用鄂尔多斯市农牧业专家资源,一旦地震发生后,及时组织专家奔赴灾区开展农牧业生产指导服务工作。7.4 宣传、培训和演习市农牧局每年进行自查,并安排一定时间组织农牧局工作人员学习防震减灾知识,熟悉各类地震应急预案,了解自防、自救、互救方法,提高生存能力。同时,配合地震部门在农村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平息地震谣言等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应急队伍和其他人员参加地震部门各种培训、演习,提高职工应急救援、协同、组织、指挥等处理能力。7.5 监督检查市农牧局对平时、震时实施本预案进行监督检查,保障本预案有关规定和应急措施到位。7.6 地震事件处置8.1 有感地震处置发生3.9级以下有感地震时,市农牧局在市委、政府领导下,按职责积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并酌情派出工作组指导旗区农牧部门开展应急准备工作。8.2 周边发生破坏性地震处置当周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