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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4中国名镇志丛书编纂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名镇志丛书编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丛书编纂实际,制定本规范。第二条各志使用记述体,以现代语体文表述。要求文风朴实、严谨、简洁、流畅、优美,可读性强,内容表述准确、清楚。所用词语、计量单位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图表绘制、标题排列、文字书写必须清晰、规范。第二章标题、目录第三条各志按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排列。类目、分目、条目标题前不加序号。条目以下一般不设标题,如确实需要,则依次冠以楷体小标题。第四条各志目录编到条目一级。第三章文字、标点第五条各志用字以2013年6月5日国务院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和1986年10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发布的简化字总表为准。古籍引文及古人名号如简化后易造成误解的,可仍用繁体字,个别冷僻字加注音。异体词用法参照2002年3月31日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第一批异体词整理表(试行)。第六条外文字母一律按印刷体书写,易混淆时须注明语种(如法文、英文等)。第七条标点符号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1年12月30日联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GBT158342011)使用。表示数值的范围,用浪纹连接号“”,如“20%30%”;表示时间的起止,用一字线“一”,如“19911992年“;两个相关的名词(汉字)构成一个意义单位,中间用占一个字位的横线连接
3、号“一”,如:“北京广州直达快车”;表示产品型号,中间用占半个字位的连接号如:“神盾100-120型X光机二第四章专有名词、术语第八条较长的专用名词(如文件、会议、公报、组织机构名称等)多次出现,在第一次出现时必须使用全称,并括注简称,再次出现时可用简称。第九条简称必须按志体规范。如“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简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不简称“三中全会”或“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不简称“党中央”;“中共十五大”不简称“党的十五大”或“十五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不简称“入世二某些词语加引号应与国家出版物一致。如:“文化大革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有利于”
4、,“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左”倾错误。涉及台湾地区的所谓政府机构,均须变通处理。第十条记述各个历史时期的朝代、行政机构、党派团体、官职、地名等,一律采用当时称谓。古地名在各类目第一次出现时应括注今名。第十一条外国地名、人名、党派、政府机构、报刊、书籍等译名,均以新华社译名或专业工具书通用译名为准。鲜为人知的专名,需括注外文原名。第十二条人物一律直书其姓名,不加“先生”“同志”等敬词,也不加褒贬词。必须说明身份时可冠以职务职称,如市长某某某、镇长某某某。第十三条用第三人称表述,不用“我镇”之类的词语。第十四条引用文件一般不注文号,如文件名称不宜公开,可写“根据有关规定
5、”。第十五条专业术语的使用务求规范、准确,一般以各专业辞典正条为准。第五章时间第十六条表述时间必须有确指,不使用“今年”“去年”“近年”之类的代词,也不用“最近”“目前”等概念词。第十七条中华民国成立以前的纪年,先写历史纪年,括注公元纪年。如: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o中华民国以后的纪年,均使用公元纪年。第十八条人物生卒年之间使用一字线“一”,如:“毛泽东(18931976),o第十九条年份不能简称,如:“1991年”不能写作“91年”,“19921994年”不能写作“199294年”,不使用“1980年代”的写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不简称“建国前”“建国后”,可用“中华人民
6、共和国成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称“解放”必须让读者明了所指的地域,如:“XX镇解放后”“XX镇解放前二第六章数字第二十一条下列情况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一)表示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分、秒,如:20世纪80年代,1995年7月1日,8时30分20秒。(二)表示年龄,如:60岁。(S)表示统计数字、倍数、百分比、分数,如:150千克、3倍、12%、1/3o(四)表示温度、功率等物理量,如:30,25瓦。(五)表示地理经纬度,先记述纬度,后记述经度,如:北纬111。739,东经113。7,39。(六)引文标注中的版次、卷次、页码,如:1981年第1版第1卷第70页。(七)部队代
7、号、证件号码、产品型号和其他序号、代号、代码,如:84026部队、国家标准GB2312-80、国内统一刊号CNII-1399、HP-3000型电子计算机。第二十二条下列情况应使用汉语数字:(一)表示序数,如第一章、第二名。但与阿拉伯数字连用时则改用阿拉伯数字,如:“1992年第2期”,不写作“1992年第二期”。(二)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必须使用汉字,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得用顿号“、”隔开,如:四十五六岁、三四天、七八十种、一两个小时、五六万套。(三)带有“几”字的数字表示约数,必须使用汉字。如:十几年、一百几十次、几十万分之一。(四)用“多”“余”“左右”“上下”“约”等字表示的
8、约数,一般用汉字。如果是具有统计和比较意义的一组数字,其中既有精确数字,也有用“多”“余”等表示的约数时,为保持局部一致,其约数也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如:共选送摄影作品60多幅、书画作品16幅、其中有10余项作品获奖。(五)朝代纪年、农历月日、星期,如:清光绪三年、农历三月十五日、星期六。(六)位于定型的词、词组、成语、习惯用语、诗词、古文中的数字,缩略语或具有修饰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如:五四运动、一系列。(七)整数一至十,如果不是出现在具有统计意义的一组数字中,可以用汉字,但要照顾上下文,保持局部一致。如:一个人、三本书、六条意见。(A)含有月、日简称表示事件、节日和其他意义的词组。
9、涉及一月、十一月、十二月,应用间隔号将表示月和日的数字隔开,并加引号,避免歧义,如:“一二八”事变、“一二九”运动;涉及其他月份时,不用间隔号,是否加引号,视事件知名度而定,如:五卅运动、“五二声明。对现代、当代事件,可使用约定俗成的阿拉伯数字表示法,如:“512”汶川特大地震、“420”专案组等。第二十三条全书行文和图表中的数字一律不分节,如:“567833万元”;有小数位的,小数点后只保留两位,如“5678.33,小数点后的末位为“0”的,应删去“0”,只保留一位,如:“5678.30”应表述为“5678.3”。五位数以上(含五位数)的多位数,在行文中一般改写为以万、亿作单位的数,但不能以
10、十、百、千、十万、百万、千万、十亿、百亿、千亿作单位(千克、千米、千瓦等法定计量单位不在此列)。原则上,小数点后根据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如:“13500千米”写作“135万千米”,不能写作作万3千5百千米”;“123456元”写作作2.35万元同一图、表中,小数点后保留位数原则上应相同。第二十四条其他未提及的数字用法,应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1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GB/T15835-2011)为准。第七章计量单位第二十五条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年12月发布的量和单位系列国家标准。历史上使用的计量单位,如斗、石、里、尺、磅
11、、华氏度等在引文时可照录,但以类目为单位首次出现时应加注。第二十六条行文中除摄氏度(C)、角度(。)、角分(,)、角秒(”)外,其余计量单位一律使用汉字而不用单位符号。如:“68千米”不写作“68km”。在必须载录的公式中,计量单位可使用符号。表示某一范围的数量,数字后均要有量值范围。如“5万元7万元”,不得写作“57万元”。“30%40%”,不得写作“3040%”。第八章注释、引文、参考文献第二十七条行文中的注释一律采用页下注(即脚注),每页单排,顺序编号采用注码、,不编通码。第二十八条引文要忠实于原文,不得随意改动。衍文和明显的错别字加圆括号“()”,改正和增补的字加方括号“口”,残缺的字
12、则用“口”充填,缺多少字就填多少个“口”。第二十九条引文必须注明出处,注释应要素齐备,便于读者查核原文。注释格式执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5年1月2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学术出版规范注释(CYZT121-2015)o引自书籍者,注明作者(编者)姓名、书名、卷次、出版单位、出版时间、页码。如:“列宁:新生的中国,见列宁全集,中文2版,第2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208页J引自报刊者,必须注明作者姓名、文章标题、报刊名称、年月日或期数,如:“李四光:地壳构造与地壳运动,载中国科学,1973(4),400429页。”引用网上资料,要注明网站(网址)、标题、作者(编者)、
13、下载时间。第三十条尽量引用原著,一般不用转引。如确需转弓1须准确引用,并说明转引自何处。第三十一条引用原文需加引号,转述大意不加引号。第三十二条主要参考文献格式执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5年5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7714-2015),应注明主要责任者、提名项、其他责任者、版本项、出版项等,如:“顾炎武撰.京东考古录M.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2.第九章图、照、表第三十三条图、照、表应做到精(精心设计)、准(准确细致)、简(简明具体)、清(清晰整洁)。选用图、照应注重文献价值,突出时代特色和本镇特点。如引用资料的
14、图、表,最后全书将统一标注来源,不单一标明;如由资料等制得的图、表,在图或表下标明如下文字:由整理而得”。第三十四条地图、线条图要求要素齐全、内容清晰,一般要求电脑制作。照片包括黑白照片和彩色照片,应主题明确,图像清晰。每张图照均须有简洁文字说明。文字说明包括图名、时间、地点、事物、需要说明的人物的位置及时任职务,无广告色彩。书于图照下,前空两字空,可于图题后标注绘制时间或拍摄时间。图照下后空两字空,标注摄影者姓名或提供单位名称。如“创意农庄(2015年)摄/提供”等。各篇所选(制)的图稿应随文附图。第三十五条镇地图应报该镇所在省测绘局审核,并取得审图号,标注于地图左下角。该镇在全国及全省的位
15、置图由出版社统一制作,并申报审图号。第三十六条表包括统计表、类目表,要求归类得当、类目明确、数据准确。表一般包括表题、表头、表身三部分。表题应包括时间、单位名(或地名)、事项等要素。表中计量单位如相同,则在表上右侧后空一字空书写计量单位;如各栏单位不相同,则在表内单位栏中分别注明。表身上下边用粗线,左右边不用线,分栏线用细线。表中有空格的地方,若确实没有数据或内容,应写上一字线“一”。表应尽量完整排列于一页之内或先双后单两内页中;如转页续表,表内横目不能省略,且在表体上左侧前空一字空注明“(续表义)”字样。第三十七条表格应统一标明编码序号。第十章送审要求第三十八条送审稿需提交纸质打印稿两份,A4纸打印。页面上空5厘米,下、左、右各空3厘米。在左边装订。第三十九条送审稿排版顺序:(一)封面卷名排初号魏碑体。(二)编纂人员名单编纂分工排四号黑体,编纂人员名字排四号宋体。(三)目录“目录两字排一号宋体,字间空2个字位(即空两格);类目级排小四号黑体;分目以下目录排小四号宋体。(四)正文小四号宋体。第四十条正文标题:一级标题(类目):二号黑体,居中,占一页。标题若为2个字则字间空2个字位(即空两格),3个字则字间空1个字位,3个字以上不空位。二级标题(分目):三号黑体,页首居中,占一行,上下各空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