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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警察职业保障调研报告资料4篇人民警察职业保障调研报告(一)人民警察职业保障需量身打造良好的职业保障是人民警察工作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此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警察职业是和平年代最危险的职业。在所有的应急性职业中,警察所承受的工作强度、心理压力指数高居首位。现结合我们基层公安工作实际情况浅谈一下建立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建议和意见。一、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存在问题及主要原因警察是一个意味着付出与牺牲的高危职业。警察是一个意味着付出与牺牲的高危职业。近20年
2、来,全国因公牺牲民警达6000余人,负伤十万余人。近年来,民警牺牲数一直处在高位上升态势,平均每年约有500名民警因公献出生命。就铁山派出所来说,近一年来,全所26名民警中患有心脑血管重大疾病3人、高血压患者6人。在执法中遭到群众投诉10余件,其中无理投诉、不实投诉共占受理总数90%以上。可以说,在政府各职能部门中,责任最大的是公安机关,工作最辛苦的是公安民警。特别是常年直接面对各种尖锐矛盾的一线基层派出所民警,有求必应成了常规,加班加点成了义务,受伤受气后还要忍辱负重,各种考核、检查、评比和暗访活动应接不暇。压力过重、待遇过低、疲劳奔命成了基层派出所民警的真实写照。存在以上问题主要原因有以下
3、几个方面:现行法律保障机制薄弱。人民警察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虽对保护民警执法权益做了规定,但普遍存在操作性不强、处罚偏轻、缺乏威慑力等问题。现实执法环境加大民警心理压力。大量的不实投诉和无理投诉严重干扰了民警工作,并给民警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压力。个人形象受到严重损害,挫伤了民警工作的积极性。公安民警的政治待遇普遍偏低,经济待遇反差大。由于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后续工作没跟上,致使基层民警职务晋升成为困扰公安机关队伍建设的瓶颈。另外在经济待遇上有反差。民警经济待遇的提升十分缓慢,民警的工资同繁重的工作不成比例,尤其基层派出所民警加班工资不能全额兑现,机关和基层没有
4、差别或差距过小;民警的津贴、医疗、保险、抚恤等福利待遇相对其付出的劳动与面临的风险也显得极不相应相称。公安民警的身心健康问题未得到关注。平时,基层民警值班或通宵值班十分普遍。平均每名民警每周值班2天,值班后每次最多睡上三四个小时,就又接着“连轴转”上班了。至于各项“安保”、“维稳控访、突发事件等已成为家常便饭。加班后又难以补休,甚至无法补休;基层派出所民警带薪休假都安排不了。另外各级机关对民警的要求高,广大群众对民警的期望值更高。造成民警工作压力大的原因,除了治安形势日益严峻,公安保卫任务重,警力严重不足等客观因素外,还有那些过多、过滥、无关紧要的考核、评比、检查和那些没完没了的明查、暗访;非
5、因法定事由给基层派出所领导和民警调离、免职、处分等纪律约束。这种“高压职业”的后果是:基层民警身心极度疲惫。外界及宣传的负面影响,增加了民警的社会风险。一是公安负面消息的报道,导致民警在正当执法中遭遇阻挠时往往不敢理直气壮地大胆执法,惟恐被人以“冷硬横推”的借口投诉,或被新闻媒介恶意炒作。二是对警察执法行为宣传导向上有失衡现象,表现在对公安机关的宣传多侧重警察的职责任务,大都忽视了“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公民和组织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的宣传。在各种各样的先进典型宣传中,我们常常会推出宣传英雄们如何地废寝忘食、加班加点,积劳成疾,舍小家为大家等等。我们颂扬提倡“不求索取、无私奉献”的精神,但这些超乎
6、民警身心承受极限的“铁人”“超人”并不值得提倡,因为我们不忍再看到有人“累倒在岗位上”。二、关于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建立的意见和建议向科学化、人性化管理要战斗力。各级领导者必须将民警的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关心民警,首先应合理调配警力,科学安排工作,切实减轻民警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对于夜以继日、没有报酬的加班加点,广大基层民警早已习惯,但民警的休息权问题是我们不应该忽视的。建立适应人民警察的政治生活保障制度,认真落实从优待警。司法人员管理改革要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量身打造,特别是要优先解决基层派出所民警的职级待遇、提拔任用等问题。更要在工资待遇上建立一整套适应人民警察工作的工资福利制度。同时各级公
7、安机关要在生活上从优待警,关心基层民警的身心健康,保证民警年度休假制度,定期组织民警进行体检,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尽最大可能帮助民警解决家属、子女下岗、待业、入学入托等实际问题,以缓解基层民警的压力。要统筹考虑实行民警廉政奖励机制,实行因公牺牲、伤残的补偿机制、激励民警爱岗敬业,真正让民警流血流汗不流泪。重视和加强对民警权益的保护。针对当前社会执法环境复杂、普遍存在警察权受到个别人不法侵犯而保护不力,致使基层民警产生消极情绪的问题,要大张旗鼓地为民警撑腰壮胆,在迅速查明真相的基础上,对侵犯民警正当权益的人或事,要依据相关法律给予坚决查处,决不能再出现民警流汗流血又流泪的现象。与此同
8、时,还应当注意培养民警客观、公正的社会认知评价能力,以使其对负面、消极的社会事件、执法环境中存在的问题能够采取积极乐观的态度,对之做出适度、合理的认知评价,寻找积极的应对方式和策略,这样才能有利于工作压力的缓解和心理焦虑的消除。探索建立民警帮助救助保障机制。一是结合民警定期体检制度,健全民警健康档案。二是切实关注民警的心理健康,通过对民警开展心里健康讲座,请心理专家咨询,让民警了解、掌握和化解心理问题,把握警察心理发展动态,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分局伤病特困民警救助基金,以解决民警因伤病、特困的实际问题,缓解民警及家庭的生活压力。全面改进绩效考核办法,牢牢把握公安
9、工作重点。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以工作绩效公正评价民警,使民警得到公正评价和回报,激发其工作积极性。评价与奖罚要客观、及时、公正、合理。切实避免过多,过滥、不必要的各种考核、检查评比,让一线民警真正把工作重点放到社区警务、治安防范和管理及服务群众工作上来,并以此作为衡量和评价基层公安工作的核心标准。人民警察职业保障调研报告(二)人民警察权益保障是指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人民警察自身权益包括健康权、休息权、名誉权等要依法得到保障。依据宪法和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享有行政处罚权、盘问权、交通管制权、强制措施执行权等权利。为了保证警察权不被滥用,我国各级公安机关坚持“依法治警
10、,从严治警”的方针,颁布了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公安机关受理控告申诉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全面实行警务督察制度,建立健全了警务监督制约制度。对警察工作不满意,可直接向I1O或督察部门投诉,已经是家喻户晓。但是,当人们更多地关注警察执法不公或效率低下问题的时候,却往往忽略了警察在正当执法过程中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目前,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无端遭侮辱、谩骂甚至被殴打的现象时有发生;针对民警的无效投诉和恶意控告不断增多;民警超负荷工作,正常休息难保证,身体状况欠佳;职级待遇低,心理压力大等现象,在各级公安机关中也较为普遍。如何有效保障人民警察的权益,值得我们思考。一、人民警察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人民
11、警察的天职,就是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人民警察正当的执法权益也同样不容侵害,这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我们无法想像,人民警察连自己的执法权益都保护不了,连公正的执法环境都没有,更何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但在现实生活中人民警察权益保障情况并不容乐观。1、暴力侵害日趋严重,警察生命权受到威胁。近年来,暴力袭警已成为影响警察生命安全的重要因素。各地公安民警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工作中遭受暴力袭击伤亡事件的比例大幅度上升。据统计,近20年来,全国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近7000人、负伤近13万人。进入21世纪以来,每年牺牲的公安民警不下400人,其中2000年牺牲428人、20
12、01年牺牲443人、2002年牺牲443人、2003年牺牲476人、2004年牺牲492人;而每年受伤的公安民警有6000人左右。袭警是严重亵渎警察执法权威的行为,严重威胁了人民警察的生命安全,无论袭警出于何种目的,都应当受到严惩。而且,据笔者了解,一系列的袭警案件已经使得某些地方的警察在正当执法时有了沉重的精神包袱,这不能不引起警界乃至社会的高度重视。2、正常执法受干扰,民警身心疲惫。由于部分群众不了解公安机关的执法办案程序,不熟悉公安机关的职责范围。因此,在公安民警处理问题过程中,当有些人的不当要求得不到满足时,往往不听解释,矛头直指办案民警,到处投诉,甚至谩骂侮辱、殴打办案民警。这种现象
13、在基层派出所办理的民事纠纷和殴斗案件中表现得更为突出,有的伤者家属无理要求派出所为其垫付医药费,达不到要求就大闹派出所,指责和投诉办案民警。据上海市公安部门统计,仅1999年,上海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有272人被打、被伤害,其中65人构成轻伤,207人为轻微伤;民警受到不同程度的诬告或失实举报有797起,民警人格受到不同程度侮辱的达4.75万人次,令人触目惊心。在一个整体法治水平还相当不够的社会现实面前,警察在解决民事纠纷的办案过程中,遇到不明真相的群众,常常要忍辱负重。委屈和冤枉的长期积累给为数不少的警察造成较大的心理压力。3、无效和恶意投诉多,民警工作积极性受挫。群众对民警中存在的执法不公
14、、耍特权等现象进行投诉,可以监督和促进我们公安工作的开展。但近年来无效和恶意投诉不断增多,对公安工作非但没有起到促进和监督作用,反而带来了消极的负面影响。如夸大事实不如实反映真实情况,自己不理解、不配合反而投诉公安不作为,动辄向市局、政法委、市政府甚至上级等单位多方投诉,个别人还利用投诉诬告民警等,带有明显的偏激和苛求心态。从查证情况看,大多数案件并非公安不作为,而是因为证据不足,或按法律规定属自诉案件,或得不到当事人的配合致使案件无法查破。每次投诉一来,民警不得不放下手头工作,写出答复供上级机关参考,耗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面对投诉,公安机关从上至下都存在一个“怕”的心理。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
15、对政治思想工作研究得不深刻,对投诉现象缺乏预见性和正确认识,造成主管领导一见投诉便觉得基层单位治安管理不好,队伍出了问题,甚至在对投诉内容尚未进行查实的情况下就已经定了基调,使民警受到不白之冤或委屈,极易产生“多干活多挨骂,少干活少挨骂,不干活不挨骂”的消极思想,严重挫伤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4、正常休息难保证,民警健康状况堪忧。超负荷劳动在公安机关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基层派出所民警更是如此。国家规定公务员的标准工作时间为每周40小时,但在基层派出所中,即使是工作较为规律的内勤也在50小时以上,至于责任区民警和治安刑侦民警值夜班、双休日不休息更是常事。大量的中心工作、阶段性、临时性工作和不确定的工
16、作时间,使我们的民警长期处于超负荷的工作状态,由此带来的健康问题令人担忧。据报载,2000年,沈阳市公安局对1524名交警、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对刑警大队160名刑警和天山分局刑警大队114名刑警的健康情况进行了体检调查,发现患病人数分别为1486名、125名和89名,占三个地区总体检人数97.5%、78.1%和78%。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民警还处在亚健康的情况下与各种违法犯罪作斗争,这是谁也不想、也不愿看到的,但事实是不可否认的。5、职级待遇偏低,民警思想压力大。和政府的其他公务员相比,公安机关民警的职级待遇普遍偏低,是不争的事实。以一个市级公安机关为例,一万多人的民警队伍是一个局级单位,而政府的其他局级单位,多的一百多人,少的才几十人。晋升职级时,又要按照同样的指标和比例,公安民警就必须排队才能晋升。按照国家公务员条例的规定,科员满三年,既可晋升副科级待遇。但在民警队伍中,科员满十年而未晋升副科级的大有人在。职级待遇偏低,不仅直接影响到民警的工资、分房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