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汗邦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保温材料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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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内蒙古汗邦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保温材料建设项建设单位(盖章):内蒙古汗邦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汗邦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保温材料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12-150207-04-01-420918建设单位联系人董爱民联系方式15847080166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永茂泉村7区091号地理坐标东经1095143.342,北纬4034,21.684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4泡沫塑料制造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

2、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3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隔热、隔音材料制造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九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12-150207-04-01-420918总投资(万元)1500.00环保投资(万元)91.6环保投资占比(%)6.11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0005m2

3、(合15亩)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1、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3年),审批机关:国务院;审批文号:国函201782号;2、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审批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文号:内政发20231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根据包头市自然资源局九原区分局2023年9月26日出具的地类说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明文件(见附件3),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包头市城市总体规戈IJ(2011-2023年)用地要求;根据十四五规划可知,发展非烧结类墙体材料、绿色保温材料,绿色建材占比达到30%以上,本项目属于泡沫塑料制造、其

4、他建筑材料制造,可作为墙体保温材料,为防火阻燃保温板建材,属十四五规划中大力发展的行业,因此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为其他建筑材料制造项目,因此属于“鼓励类”中第十二项建材第3条,建筑用复合真空绝热保温材料,保温、装饰等功能一体化复合板材等绿色建材产品技术开发与生产应用。同时,项目已取得九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给予的备案文件,编号为2212-150207-04-01-420918(见附件2)。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要求。2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内蒙古

5、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永茂泉村7区091号,根据包头市自然资源局九原区分局2023年9月26日出具的地类说明文件,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见附件3),符合规划用地要求。厂址周边无国家明文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饮用水水源地和濒危动植物保护区等。项目建成运营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通过合理的环保治理措施和控制措施处理后均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讲项目选址是合理的。3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包府发202347号)可知,包头市设置优先保护单元49个,面积为22309.9k)2,占全市总面积的80.9%;

6、重点管控单元23个,面积为1322.3km2,占全市总面积的4.8%;一般管控单元27个,面积为3939.2km2,占全市总面积的14.3%0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永茂泉村7区091号,属包头市划分的“三线一单”中的内蒙古包头九原区城镇开发空间重点管控单元1,环境管控单元编号为ZH1502072000Io本项目与包头市“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如下。表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内容包头市“三线一单”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整改措施建议生态保护红线全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7428.49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26.75%;一般生态空间面积14988.99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53.98%。生

7、态保护红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生态空间格局保持基本稳定。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面积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最新批复及时动态调整。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永茂泉村7区091号,项目不在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县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及风景名胜区内,周边也无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古树名木,故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资源利用上线全市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利用上线相关指标要求达到国家、自治区“十四五”下达的总量、强度、效率等控制要求。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水、蒸汽,资源消耗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更改为满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环境质量底线全市

8、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力争PM”平均浓度不大于35gm3o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7.5%,消除劣V类断面;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山类比例100%o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本项目设定的评价基准年为2023年,2023年包头市环境质量现状数据来源为环境影响评价GIS服务平台中环境空气质量模型技术支持服务系统环境空气质量数据筛选结果,So2、No2、PM10、PM25、CO和03包头市六项污染物全部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其余项均达标,由此可判断本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本项目污

9、染因子主要为非甲烷总燃、苯乙烯;预发泡、流化干燥床、熟化、成型、干燥、切割、热熔工段产生的废气,预发泡工段废气经管道收集、流化干燥床、熟化、成型、干燥、切割、热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进入1套UV光氧+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5m高排气筒P1排放;上料及粉碎粉尘经封闭车间抑尘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道路运输粉尘、原料及成品贮存粉尘经吨包袋包装、加盖苫布及封闭库房等措施后排放量较小,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相应环保措施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拉运至包头市九原水质净化厂;直接接触蒸汽冷凝水经封闭式蓄水罐收集后外售,外售于内蒙古振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间接接触蒸汽冷凝水循环使用不外

10、排;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采取相关环保措施后,项目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固废影响较小,因此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包头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重点管控单元要求为以守住环境质量底线为重点,围绕六大产业集群发展,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突出“三个治污”,聚焦重点区域的重点环境问题,进一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加强昆都仑河、四道沙河、二道沙河等流域污染物排放管控,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提高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矿产资源利用效率,推动重点行业减污降碳。本项目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烧、苯乙烯、颗粒物,经相应环保措施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生

11、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直接接触蒸汽冷凝水经蓄水罐(封闭式)收集后外售,外售于内蒙古振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间接接触蒸汽冷凝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能够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有效提高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利用率。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表3-项目所属管控单元名称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单元分类要素分类ZH15020720001城镇开发空间重点管控单元1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区、大气环境高排区、地下水超采区表3-2与包头市环学管控单元准入清单(与项目相关内容)符合性分析项目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区域布局管控1

12、系统推进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腾出连片空间,布局产业集聚区和主题产业园,推动工业项目入园集聚发展,促进污染集中治理。新增工业制造业用地原则上安排在产业集聚区内,产业集聚区外原则上不鼓励工业及物流仓储用地的新建与改造。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永茂泉村7区091号,项目区北侧为内蒙古万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侧为包头市凯捷建筑机械安装租赁有限公司、西侧为包头市信远峰食品有限公司、东侧为内蒙古普拉特交通能源有限公司,属于产业集聚区内,因此符合上述要求。符合2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内,应严格限值新建储油库项目、产生核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

13、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鼓励现有该类项目转型升级或者搬迁退出。本项目不属于新建储油库项目、产生核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符合3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应强化达标监管,引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有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提标改造。本项目根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制定了大气环境跟踪监测计划,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能源资源1科学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国内先本项目能源消耗主要为电、水、蒸汽,消耗量较小,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符合利用进水平。2落实单位土地面积投

14、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建设用地控制性指标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永茂泉村,企业对现有场地合理布局,能够有效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及效率。符合3推进火电、陶瓷等重点能源消耗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控制。本项目不属于火电、陶瓷等重点能源消耗行业。符合4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阿嚼如泰苏木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用水总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用水总量和效率指标达到区下达要求。本项目生产、生活用水量较小,能源消耗量较小。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包头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中包头九原区内蒙古包头九原区城镇开发空间重点管控单元的

15、准入要求。4与内蒙古自治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内政办发201887号)的符合性分析表33本项目与(内政办发201887号)的符合性分析内蒙古自治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内政办发201887号)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加强环境质量和VOCS排放源的自动监测工作,将石化、化工(含焦化)、焦化、工业涂装和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主要排污口要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排放VOCs的企业要将VOCs指标纳入自行监测方案,对VOCs排放口及周边环境质量状况开展自行监测。工业园区要对园区周界及内部VoCS开展监测,建设VOCS监测监控体系。本项目不属于石化、化工(含焦化)、焦化、工业涂装和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本项目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能够达标排放,并且制定了大气环境跟踪监测计划,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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