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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措施目录一、基本规定二、坍塌事故预防措施:1、一般预防措施2、基坑工程坍塌事故预防措施3、边坡工程坍塌事故预防措施4、挖孔桩工程坍塌事故预防措施5、脚手架工程坍塌事故预防措施6、模板工程坍塌事故预防措施7、操作平台坍塌事故预防措施8、临时建筑坍塌事故预防措施9、钢围堰工程坍塌事故预防措施10、装配式建筑工程坍塌事故预防措施11、拆除工程坍塌事故预防措施三、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措施:1、一般预防措施2、基坑工程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措施3、脚手架工程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措施4、模板工程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措施5、钢筋及混凝土工程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措施6、门窗工程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措施7、吊装与
2、安装工程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措施8、垂直运输设备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措施四、物体打击事故预防措施五、机械伤害事故预防措施六、触电事故预防措施七、起重伤害事故预防措施八、淹溺事故预防措施九、中毒和窒息事故预防措施一、基本规定1、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应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应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建立健全安全生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根据项目规模足额配备具备相应资格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O2、施工前应对施工过程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对危险源可能导致的事故进行分析,并应进行危险源风险评估,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制定控制措施。3、施工前应进行现场调查,依据风险评估报告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预防潜在事故的安全
3、技术措施,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附图纸和安全验算结果,并应进行论证、审查。4、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应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5、进人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应逐级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及岗位能力培训I,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符合从业准入条件,持证上岗。6、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应包括工程概况、安全技术要求、风险状况、控制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7、施工单位应为现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并应定期检查。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8、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
4、以及脚手架、模板支撑架等施工临时设施、临边与洞口等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按程序审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9、施工现场在危险作业场所应设置警戒区,在警戒区周边应设置警戒线及警戒标识,并应设置安全防护和逃生设施,作业期间应有安全警戒人员在现场值守。10、机具设备、临时用电设施、施工临时设施、临时建筑及安全防护设施等的主要材料、设备、构配件及防护用品应进行进场验收,用于施工临时设施中的主要受力构件和周转材料,使用前应进行复验。施工临时设施、临时建筑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11、复工前应全面检查施工现场、
5、机具设备、临时用电设施、施工临时设施、临时建筑及安全防护设施等,符合要求后方可复工。12、特种设备进场应有许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使用前应办理相关手续,使用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13、施工现场应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类别及特征进行监测。14施工现场应熟悉掌握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应急物资,并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15、工程项目的工期应根据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确定,严禁随意改变合理工期。坍塌事故预防措施一般预防措施1、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应整齐稳固,严禁超高。模板、钢管木方、砌块等堆放高度不应大于2m,钢筋堆放高度不应大于1.2m,堆积物应采取
6、固定措施。2、建筑施工临时结构应遵循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并应进行安全技术分析,保证其在设计规定的使用工况下保持整体稳定性。3、楼板、屋面等结构物上维放建筑材料、模、小型施工机具或其他物料时,应控制堆放数量、重量,严禁超过原设计荷载,必要时可进行加固4、在边坡、基坑、挖孔桩等地下作业过程中土石方开挖和支护结构施工应采用信息施工法配合设计单位采用动态设计法,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施工方法及预防风险措施。5、施工现场应进行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规划,临时排水不得破坏挖填土方的边坡。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方时,应确定排水方案。场地周围出现地表水汇流、排泄或地下水管渗漏时,应采取
7、有组织堵水、排水和疏水措施,并应对基坑采取保护措施。6、当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和桩孔时,应合理选用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并应编制降水专项施工方案。7、施工现场物料不宜堆置在基坑边缘、边坡坡顶、桩孔边,当需堆置时,堆置的重量和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各类施工机械距基坑边缘、边坡坡顶、桩孔边的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支护结构、土质情况按设计要求进行确定,且不宜小于1.5m8、高度超过2m的竖向混凝土构件的钢筋绑扎过程中及绑1元成后,在侧模安装完成前,应采取有效的侧向临时支撑措施。9、较厚大的筏板、楼板、屋面板等混凝土构件钢筋施工过程中,应设置固定钢筋的稳固的定位与支撑件,上层钢筋网上堆放物料严禁超载。
8、10、各种安全防护棚上严禁堆放物料,使用期间棚顶严禁上人。基坑工程坍塌事故预防措施1、基坑支护施工、使用时间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时应进行基坑安全评估,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2、基坑施工应按设计规定的顺序和参数进行开挖和支护,并应分层、分段、限时、均衡开挖。3、自然放坡的基坑,其坡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180的规定。4、采取支护措施的基坑,应按设计规定的支护方式及时进行支护,友护结构施工前应进行试验性施工,并应将试验结果反馈设计单位,及时调整设计方案、施工方法。5、锚杵(索)施工前应进行现场抗拉拔试验,施工完成后应进行验收试验。6、基坑支护结构应在混凝土达到
9、设计要求的强度,并在锚杆(索)、钢支撑按设计要求施加预应力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严禁提前开挖和超挖。7、施工过程中,严禁设备或重物碰撞支撑、腰梁、锚杆等基坑支护结构,亦不得在基坑支护结构上放置或悬挂重物。8、拆除支护结构时应按基坑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9、基坑支护采用内支撑时,应按先撑后挖、先托后拆的顺序施工,拆撑、换撑顺序应满足设计工况要求,并应结合现场支护结构内力和变形的监测结果进行。内支撑应在坑内梁、板、柱结构及换撑结构混凝土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对称拆除。10、基坑开挖及支护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程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坑壁的稳定情
10、况。基坑底部应满铺垫层,贴紧围护结构。11、当基坑下部的承压水影响基坑安全时,应采取坑底土体加固或降低承压水头等治理措施。12、基坑施工应收集天气预报资料,遇降雨时间较长、降雨量较大时,应提前对已开挖未支护基坑的侧壁采取覆盖措施,并应及时排除基坑内积水。13、基坑开挖、支护及坑内作业过程中,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的规定实施监测,并应定期对基坑及周边环境进行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边坡工程坍塌事故预防措施1、边坡工程应按先设计后施工、边施工边治理边监测的原则进行切坡、填筑和支护结构的施工。2、对开挖后不稳定或欠稳定的边坡,应采取自上而下、分段跳槽、及时支
11、护的逆作法或半逆作法施工,未经设计许可严禁大开挖、爆破作业。切坡作业时,严禁先切除坡脚,并不得从下部掏采挖土。3、边坡开挖后应及时按设计要求进行支护结构施工或采取封闭措施。边坡应在支护结构混凝土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并在锚杆(索)按设计要求施加预应力后,方可开挖或填筑下一级土方。4、每级边坡开挖前,应清除边坡上方已松动的石块及可能崩塌的土体。5、边坡爆破施工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爆破震动影响边坡及邻近建(构)筑物稳定。6、边坡坡顶应采取截、排水措施,未支护的坡面应采取防雨水冲刷措施。7、边坡开挖前应设置变形监测点,定期监测边坡变形。边坡塌滑区有重要建(构)筑物的一级边坡工程施工时,应对坡顶水平位移、
12、垂直位移、地表裂缝和坡顶建(构)筑物变形进行监测。挖孔桩工程坍塌事故预防措施1、挖孔桩的施工应考虑建设场地现状、工程地质条件、地下水位、相邻建(构)筑物基础形式及埋置深度等影响。护壁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当采用混凝土护壁时,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宜低于桩身混凝土的强度等级。2、抗滑桩在土石层变化处和滑动面处不得分节开挖,并应及时加固护壁内滑裂面。3、基础桩当桩净距小于2.5In时,应采用间隔开挖。相邻排桩跳孔开挖的最小施工距不得小于4.5m.抗滑桩应间隔开挖,相邻孔不得同时开挖。相邻两孔中的一孔浇筑混凝土时,另一孔内不得有作业人员。4、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周边Im范围内,机
13、动车辆的通行不得对井壁的安全造成影响。5、桩孔每次开挖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且不得超过Imo混凝土护壁应随挖随浇,上节护壁混凝土强度达到3MPa后,方可进行下节土方开挖施工。6、当采用混凝土护壁时,护壁模板拆除应在灌注混凝土24h后进行,当护壁有孔洞、露筋、漏水现象时,应及时补强。7、孔内作业时,孔口应设专人看守,孔内作业人员应检查护壁变形、裂缝、渗水等情况,并与孔口人员保持联系,发现异常应立即撤出。8、孔口提升支架应根据跨度、提升重量进行设计计算,各杆件应连接牢固,并应设置剪刀撑。脚手架工程坍塌事故预防措施1、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桥式脚手架等应根据实际工况进行设计
14、,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整体稳固性。2、脚手架应按设计计算和构造要求设置能承受压力和拉力的连墙件,连墙件应与建筑结构和架体连接牢固。连墙件设置间距应符合相关标准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脚手架使用中,严禁任意拆除连墙件。3、脚手架连墙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D连墙件的安装应随架体升高及时在规定位置处设置,不得滞后安装2)当作业脚手架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以上2步时,在上层连墙件安装完毕前,应采取临时拉结措施。4、脚手架拆除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D架体拆除应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不得上下层同时拆除2)连墙件应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不得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除架体3)拆除作业过程中,当架体的自由端
15、高度大于2步时,应增设临时拉结件。5、脚手架应按相关标准的构造要求设置剪刀撑或斜撑杆、交叉拉杆,并应与立杆连接牢固,连成整体。6、脚手架作业层应在显著位置设置限载标志,注明限载数值。在使用过程中,作用在作业层上的人员、机具和堆料等严禁超载。7、当采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D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架体高度、架体宽度、架体支承跨度、水平悬挑长度、架体全高与支承跨度的乘积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规定。2)竖向主框架所覆盖的每个楼层处应设置一道附墙支座,其构造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并应满足承载力要求。在使用工况时,应将竖向主框架固定于附墙支座上;在升降工况时,附墙支座上应设具有防倾、导向功能的结构装置。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设置安全可靠的具有防倾覆、防坠落和同步升降控制功能的结构装置。升降时应设专人对脚手架作业区域进行监护,每提升一次都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业。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建筑物连接处的混凝强度应由设计计算确定,且不得低于IOMPa.5)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按产品设计性能指标规定进行使用,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不得超载堆放物料。8)严禁将模板支撑架、缆风绳、混凝土输送泵管、卸料平台及大型设备的附着件等固定在脚手架上。模板工程坍塌事故预防措施1、模板及支撑架应根据施工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