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公司安全教育范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某公司安全教育范本.docx(39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某某公司安全教育范本我们建筑业与其他行业不一致,有自己的特点:产品固定、流淌性大、露天、高处作业多、手工操作、体力劳动、施工现场变换不定、临时工多、工期不固定,特别是现今经济体制的改革与建筑业开放劳务市场后,建筑队伍不断地壮大,而且又多为年轻新手,安全知识极为贫乏,不安全因素多,比较容易形成临时观念,不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靠侥幸心理过日子,伤亡事故必定会发生。因此,安全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的重要方法,开展安全教育更显出其重要意义,而且更有必要采取安全措施。以保证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三级安全教育”是企业务必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与要紧形式,其包含项目部一级教育、施工协作
2、队二级教育与班组三级教育。今天,我向大家进行项目部一级安全教育:国家与地方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的意义与安全素养教育。一、国家与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规章制度等:1、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就是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关心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的问题提高到政治态度、阶级感情、党纪国法的高度加以认识而形成的才既念。它说明在进行生产时,要把安全工作始终放在首位,作为头等大事来抓。2、我国的劳动保护原则:“管生产务必管安全”与“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它是企业管理的
3、重要原则之一,它表达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明确要求我们的生产务必是安全生产,应坚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也就是说为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首先保证安全,杜绝那种只顾生产、不重视安全、粗心大意、漫不经心的恶劣态度;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或者违反规章制度的指挥、调度及安排。3、安全生产法有关条文详解(讲师结合授课时间自选)如: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
4、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与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务必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熟悉其作业场所与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第四十六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
5、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判、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与强令冒险作业。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4、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与处理规定1956年,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公布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与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决议。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是我们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也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工厂安全卫生规程为改善工厂的劳动条件,保护工人职员的安全与健康,保证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制定的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是为习惯国
6、家基本建设需要,保护建筑安装工人职员的安全与健康,保证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制订的规程。其中第五条规定“关于从事高空作业的职工,务必进行身体检查。不能使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与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从事高空作业J第七条规定“在建筑安装过程中,假如上下两层同时进行工作,上下两层间务必设有专用的防护棚或者者其它隔离设施;否则不许使工人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工作J第八条规定“遇有六级以上强风的时候,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工作与高空作业J等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与处理规定是1991年3月1日国务院令七十五号公布的,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与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的法规。如第十八条
7、规定“违反本规定,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有意拖延不报、有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者无正常理由,拒绝同意调查与拒绝提供有关情况与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与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与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等。二、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与作业班组的行为,切实保障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二条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
8、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具体工作,由项目经理挂帅,经常性进行安全教育、检查、评比,切实做到抓生产务必抓安全。第三条施工员(工长)是其管辖范围内的安全责任人,务必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确保做到谁安排生产,谁负责安全交底。每一作业层面或者每一道工序务必进行一次安全交底,班组长同意交底后务必传达到每一名工人,并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保证做到工前交底、工中检查、工后总结,把一切事故隐患消灭在初始的萌芽状态。第四条安全员负责对项目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与指导。认真执行公司的安全保证体系,组织编制安全保证计划,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与措施,明确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
9、向到底,使全体职工人人讲安全、懂安全、抓安全。第五条教育全体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正确指导思想,经常利用会议、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法规、意识、技能与操作规程教育,使广大职工进一步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与安全事故的危害性,以安全促进生产,安全带动效益。第六条制定定期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内容,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力度。查思想意识、查制度落实、查安全设施、查机电设备、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等,并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施工安全生产。第七条特殊过程施工(如深基坑施工、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临时用电等),应由项目工程师编制
10、专项施工方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施工员务必认真遵照执行。第八条坚持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发生事故务必及时上报,对举报重大安全隐患者予以奖励,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的人与事要及时教育处罚,对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其当事人的责任,关于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及时上报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九条施工员(工长)负责组织生产、技术、安全及有关人员对现场各项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塔吊、物料提升机等)、临时用电、各类架子的搭设与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第十条新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务必通过现场规章制度与遵章守纪教育及本工种岗位操作规程的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工作。第十一条坚持不安全不生
11、产,先防护后生产,无防护不生产的原则。在施工现场建立事故应急机制,编制应急方案,以应对由于管理不当与违章行为引起的安全事故及不可抗力引起的突发事故。第十二条杜绝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因管理不善所造成的责任事故,要追究其管理人员的责任。第十三条及时收集、编制、整理各项安全资料,同意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第十四条积极完成项目部下达的创建目标与任务,完善安全保证体系,确保安保体系的认证通过,努力创建标化工地与文明工地。具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下:(一)电焊工、气焊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电焊工施工安全要求:1、电焊工须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证过期未年审的不准作业。2、电焊机外壳,务必接
12、地良好,要有触电保护器,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完成。3、电焊机要设置单独的开关,开关应在防雨的开关箱内。4、焊钳与把线务必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要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者木板上。5、严禁在压力的容器或者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务必先切断电源6.o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者管道,务必清除干净,并将所有气孔打开。7、雷雨时,应停止露天施焊作业。8、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者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部位配备灭火器材。9、焊点下方未设接焊时不准施焊作业。10、务必在易燃易爆气体或者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11、作业结束,应切断焊
13、机电源,并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现场。气焊工操作施工安全1、气焊工须持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证过期未年审的不准施焊作业。2、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者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部位配备灭器材。3、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电源操纵开关。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完工后,切断电源。4、务必在易爆易爆气体或者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5、乙快气瓶务必装减压阀与防回装置,乙快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m,严禁平放、曝晒、距易燃易爆物品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IOn1。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禁用明火。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
14、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6、气瓶的购运,储存与领用务必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经常检查氧气瓶与磅表头处的螺绞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焊枪嘴与枪身有无堵塞现象。7、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者地面上,带有乙快与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者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务必先切断电源。8、作业结束,应将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可离开。(二)消防设施检查制度一、消防设施包含防盗门、应急照明灯、指示灯、各类消防标识及干粉灭火器、消火栓等。二、每月都要认真检查所属区域与部门内的消防设施,并进行全面登记
15、。保卫处不定期进行抽查。三、检查内容:1、防火门:是否关闭状态,较链是否灵活,整体有无损坏。2、应急照明灯及指示灯:电源是否正常,整体有无损坏,清扫表面灰尘等。3、各类消防标识:安装是否牢固,定位是否准确,整体有无损坏,清扫表面灰尘等。4、各类灭火器:瓶体是否受损,保险栓是否完好,气体压力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等。经常清洁瓶体。5、消火栓:水枪头、水带是否丢失、破旧,水压是否正常等。经常清理消火栓内的杂物。(三)施工机械设备、架体机具、进场验收与维修保养制度一、验收项目(一)施工机械设备、机具1 .安装位置是否符合施工平面布置图要求。2 .安装地基是否牢固,机械是否稳固,工作棚搭设是否符合要求。3 .传动部分是否灵活可靠,离合器是否灵活,制动器是否可靠,限位保险装置是否有效,机械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4 .电气设备是否安全可靠,电阻摇测记录应符合要求,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接地接零保护正确。5 .安全防护装置完好,安全、防火距离符合要求。6 .机械工作机构无损坏;运转正常,紧固件牢固。7 .各类架体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8 .开机手是否持证上岗(二)架体1 .架体及扣件材质是否符合标准。2 .搭设时立杆基础是否符合标准要求3 .架体与建筑物的拉接是否符合要求。4 .立杆间距与剪力撑是否符合要求。5 .杆件搭接是否符合要求。6 .架体防护是否符合要求。7 .架体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