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病毒的保存及管理技术操作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流感病毒的保存及管理技术操作规范.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流感病毒的保存及管理技术操作规范(-)流感病毒的保存要求1 .各个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寄送国家流感中心的毒株,均应备份保存,以备复核用。2 .对分离阳性的临床采集的标本,于-70C冰箱保存6个月,以备复核用,收到流感中心的鉴定报告后,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处理。3 .有条件的实验室对HA滴度大于1:32,并且无细菌污染的毒株,应保存2支干燥管毒种。4 .所有阳性的流感病毒株均保存2管液体毒种,每管Im1o存放于-70C冰箱。5 .保存管上应注明病毒名称、代数、保存日期。并填写“流感毒株保存记录表”做详细记录。6 .干燥毒株应注明病毒名称、代数、保存日期,并填写“流感毒株保存记录表”做详细记录。7 .毒株的保存专人负责。(二)毒株的管理1 .液体毒株于-70或以下温度可保存3年甚至更长时间。2 .干燥毒株可以长期保存,具体方法:等体积的病毒液与无菌脱脂奶混匀,冷冻干燥,置4或以下温度长期保存。3 .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将毒株带出实验室。4 .未经卫生部允许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向其他国家的实验室提供流感毒株。5 .有明确的保存记录,包括毒株保存记录、毒株使用记录、毒株销毁记录等。6 .用于科研目的的流感毒株,需经有关人员书面签字同意后方可提供。7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其他单位提供流感毒株。8 .对于保存毒种的冰箱每日观察工作状况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