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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修订征求意见稿)1总则Ll目的为全面排查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规范化工园区建设和安全管理,系统 提升化工园区本质安全水平,增强化工园区安全应急保障能力,防范危险 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例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规范,制定本导则。1.2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已认定公布的化工园区的安全风险排查治理。L3基本原则1.3.1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坚持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安全发展的原则,规范化工园 区选址,完善化工园区规划体系,明确“四至”范围和周边土地规划安全 控制线,严格规划区域功能,
2、优化安全布局,提升应急保障能力。1.3.2 严格准入,规范管理强化源头管控,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和 不成熟工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园入区,严格防控产业转移安全风险。 规范制度建设,配齐配强专业安全监管力量,强化安全生产与应急一体化 管理。1.3.3 系统排查,重点整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每年开展1次安全风险自评,省级层面按 照每年不低于30%的比例抽查复核安全风险等级,每3年完成1轮全覆 盖省级复核,根据自评和复核结果,完善“一园一策”整治提升方案,全 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加强配套功能设施建设,防范多米诺效应,提升本 质安全水平,持续降低化工园区安全风险。2认定化
3、工园区应经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构认定公布,认定手续齐全、 资料完备,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3选址及规划3.1 化工园区应位于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 储存的区域,符合所在设区的市国土空间规划,“四至”范围明确。“四至” 范围发生变动的,应及时修订相关规划。3.2 化工园区应整体规划、集中布局,选址具有良好地质、地形、水 文、气象等自然条件。化工园区内不应有居民居住,不应有高敏感防护目 标(配套建设的医疗急救场所除外)、重要防护目标。3.3 化工园区应编制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总体规划应包含 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章节或独立编制专项规划。3.4 化工园区应充分考虑选址
4、安全,与周边防护目标保持足够的安全 防护距离,安全风险可以接受。3.5 化工园区应至少每3年开展一次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 提出消除、降低、管控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并有效实施。化工园区发生较 大及以上或社会影响恶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重新开展整体性安全风险评 估。3. 6化工园区应依据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相关法规标 准要求,划定化工园区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并报送化工园区所在设 区的市级和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涉及跨行政 区域的,应报送相关规划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3.7化工园区所在设区的市级和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应严 格控制化工园区周边土地开发
5、利用,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范围内的开 发建设项目应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风险控制要求。4园区内布局4.1 化工园区应综合考虑主导风向、地势高低落差、企业装置之间的 相互影响、产品类别、生产工艺、物料互供、公用设施保障、应急救援等 因素,合理布置功能分区。劳动力密集型的非化工企业不得与化工企业混 建在同一化工园区内。4.2 化工园区行政办公、生活服务区等人员集中场所应与生产功能区 相互分离,布置在园区边缘或园区外;消防站、应急响应中心、医疗救护 站等重要设施的布置应满足应急救援的快速响应需要,并考虑涉及爆炸物、 液态易燃气体、毒性气体装置或设施的冲击波、热辐射和毒性影响范围, 保持足够的安
6、全距离。4.3 化工园区应评估园区布局的安全性和合理性,对多米诺效应进行 分析,采取安全风险防范措施,降低区域安全风险。4.4 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应对项目与周边企业的相互影响进行多米诺效应分析,优化平面布局。5准入和退出5.1 化工园区应严格根据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制定适应区 域特点、地方实际的“禁限控”目录和项目安全准入条件。5.2 化工园区的项目准入应有利于形成相对完整的“上中下游”产业 链和主导产业,实现化工园区安全风险可控。5.3 化工园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应由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 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应急(2022) 52号)资质要求的设 计单
7、位进行设计。在役化工装置应由具有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等相 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未经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的,应通过安全设计诊断, 安全设计诊断未达到要求的应停产整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从业人员学历资质 背景应满足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委(2020) 3号) 有关要求,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5.4 化工园区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和企业安全准入和退出机制;化工 园区和企业应建立承包商安全准入和退出制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并有效 运行。限期整改,整改无望或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应依法 予以关闭。5.5 功能设施6.1 化工园区供水水源应
8、充足、可靠,建设统一集中的供水设施和管 网,满足企业和化工园区配套设施生产、生活、消防用水的需求。化工园 区附近有天然水源的,应设置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车道和取水码头。6.2 化工园区应保障双电源供电,满足企业和化工园区配套设施生产、 生活及应急用电需求,电源可靠。6.3 化工园区应根据需求建设符合化工园区公共管廊管理规程 (GB/T 36762)要求的公共管廊,建立公共管廊和企业间管道巡检管理、 维护保养、安全管理等制度,并有效运行。1.1 4化工园区应运用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出进 行实时监控,实行专用道路、专用车道和限时限速行驶等措施,由化工园 区实施统一管理、科学调度,防
9、止安全风险积聚。6.5 化工园区应开展运输风险论证,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 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标准 (T/CPCIF 0050-2020)要求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并严格管理。6.6 化工园区应按照“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要求,结合 产业结构、产业链特点、安全风险类型等实际情况,分区实行封闭化管理, 建立完善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利用信息化平台、视频监控、在线监 测预警等技术手段,实现人员、车辆及物料进出全过程动态监管。6. 7化工园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规范对产生的固体废物 特别是危险废物全部进行安全处置,必要时建设配套的固
10、体废物特别是危 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并实行专业化运营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对 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转移等全链条安全风险实施 监督和管理。6.8 化工园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事故废水防控系统建设需求分析 和估算,根据需求建设园区事故废水防控系统,做好事故废水的收集、暂 存和处理,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满足事故废水处置要求。6.9 化工园区应通过自建、共建或委托服务的方式,建设满足化工 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指南(试行)相关要求的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7安全生产与应急一体化管理7. 1负责化工园区管理的地方人民政府应明确承担化工园区安全生产 和应急管理职责的机构。7.8 化工园
11、区管理机构应配备具有化工专业背景的负责人,建立化工 园区管理机构领导带班制度,根据化工园区规模、化工(危险化学品)企 业数量、产业特点、整体安全风险状况等因素,配齐配强专业安全监管人 员,明确监管人员职责,合理调配力量,确保专业高效监管。化工园区专业安全监管人员原则上不少于6人;化工(危险化学品) 企业超过20家的,专业安全监管人员原则上不少于10人;化工(危险 化学品)企业超过40家的,专业安全监管人员原则上不少于15人;涉 及有毒、剧毒气体和爆炸物,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的化工 园区,应增加专业安全监管人员。专业安全监管人员应具有化工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相关行业 领域中级以
12、上专业技术职称、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注册安全工 程师、安全评价师等职业资格,或在化工企业一线从事生产或安全管理10 年及以上。7.9 化工园区应实施安全生产与应急一体化管理,明确化工园区相关 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化工园区各 项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7.10 化工园区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制定化工园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制度,制定年度安全检查计划,确定安全检查重点,对化工园区内企业进 行全覆盖安全检查。7. 5化工园区应建立健全行业监管、协同执法和应急救援的联动机制, 协调解决化工园区内企业之间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统筹指挥化工园区应 急救援工作,指导企业落
13、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 管理工作。7.6化工园区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对 化工园区内企业进行安全风险分级,加强对红色、橙色安全风险的分析、 评估、预警。督促园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使用移动终端,通过 数字化系统开展风险分级及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双重预防机制优良运行。7. 7化工园区应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 行)(应急厅(2022) 5号)要求,结合化工园区实际,建设化工园区安 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并有效运行。7.8化工园区应制定总体应急预案及专项预案,至少每2年组织1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7. 9化工园区应编制化工园
14、区消防规划或在化工园区总体规划中设置 消防专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结合化工园区实际,布点 及建设消防站。化工园区应建设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根据自身 安全风险类型,配套建设医疗急救场所和气防站。7. 10化工园区应建立健全化工园区内企业及公共应急物资储备保障 制度,统筹规划配备充足的应急物资装备。7. 11化工园区应加强对台风、雷电、洪水、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 的监测和预警,并落实有关灾害的防范措施,防范因自然灾害引发危险化 学品次生灾害。8特殊条款7.1 按照本导则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检查表(见附件)对化 工园区进行评分,确定安全风险等级,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
15、高安全 风险(A级),60-70分(不含70分)为较高安全风险(B级),70-85分 (不含85分)为一般安全风险(C级),85分及以上为较低安全风险(D级)。8. 2化工园区存在以下情况,直接判定为高安全风险(A级):(1)化工园区规划不符合所在设区的市国土空间规划或未明确“四至” 范围;(2)化工园区未明确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机构或配备的专业安全 监管人员不满足相关要求;(3)化工园区与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和居民区之间的外部 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4)化工园区内部布局不合理,企业之间存在重大风险叠加失控;(5)化工园区内存在在役化工装置未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且未 通过
16、安全设计诊断的企业;(6)化工园区内存在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特种作业人员学历资质不满足相关要求;(7)化工园区发生较大及以上化工生产安全事故。8.3落实动态调整机制,对高或较高安全风险等级的化工园区,限期 整改,整改期间停止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环保、 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整改后仍达不到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级 的,报告省级政府并建议取消化工园区认定资格。附录定义和术语下列定义和术语适用于本导则。1防护目标受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影响,化工园区外可能发生人员 伤亡、财产损失的设施或场所。2多米诺效应化工园区内一个企业的危险源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可能会引起其他企 业的危险源也相继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从而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