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信箱校长信箱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书记信箱校长信箱管理办法.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书记信箱、校长信箱管理办法书记信箱、校长信箱是学校党委和行政联系基层、联系师生的重要渠道,是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及时了解、回应诉求,研究解决学校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拓宽信息沟通渠道,收集对学校建设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学校民主建设,落实依法治校,加强信息公开,学校在校园官网主页设立书记信箱、校长信箱专栏。为规范答复和处理程序,更好发挥书记信箱、校长信箱作用,特制定本办法。一、受理范围(一)书记信箱、校长信箱受理范围:1涉及学校建设、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意见建议;2 .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3 .有关部门不受理或对其处理结果不满意的问题;4 .
2、反映有关人员的问题;5 .其他需要学校研究解决的问题。(二)书记信箱、校长信箱对以下情况不予受理: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6 .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的;7 .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8 .冒充他人发恶意信息的;9 .已通过其他途径反映正在处理的问题;10 其他不适宜书记信箱、校长信箱处理的问题。二、来信要求(一)倡导合法来信。来信人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对来信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信中不得有造谣、诽谤、攻击他人的内容和言论。否则,您将承担由此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一)倡导文明来信。来信人应尽可能提供详尽情况,明晰个人诉求;做到言语文明,不得捏造事实,
3、辱骂、诬陷他人,侵犯他人隐私;不得损害其他师生员工和组织的合法权益。非真实、不文明来信可不予处理。(三)倡导真实来信。来信人应当在邮件中准确提供姓名、单位、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与您联系,我们将依法保护您的隐私权,匿名来信视情况予以处理。(四)倡导分渠道写信。来信人对所反映事项作一定梳理,对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具体事项应直接向部门反映。三、处理流程(一)专人负责。书记信箱实行党委书记负总责,校长信箱实行校长负总责,其他校领导分工负责的领导责任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来信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党委办公室指定专人作为书记信箱的管理员,行政办公室指定专人作为校长信箱的管理员,每个工作日至少查看
4、一次信箱。(二)及时转办。办公室根据来信内容,判断是否受理,并将受理来信及时转至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办理,并做好登记。涉及信访事项的,转至纪检监察审计处按信访相关程序办理;涉及领导干部违规违纪举报和投诉的,转至纪检监察审计处按纪检监察相关程序办理。不予受理的来信,应通过邮箱回复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三)限时办结。相关职能部门收到书记信箱、校长信箱转办邮件后,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来信人回复处理情况,紧急事项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情况。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由牵头部门回复。回复内容应经分管校领导审核把关,并抄送书记信箱、校长信箱。对于涉及面广、反映强烈、有可能影响校园稳定的突出问题,由办公室请示主要领导,按照有关程序予以推进和办理。对书记信箱、校长信箱转办邮件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可将有关事项纳入督查督办范围。(四)信息保护。来信处理过程中,要注意尊重和保护来信人个人信息,不得随意扩大信件和有关材料的知晓范围。(五)档案保存。信箱受理的信件内容、批阅单及部门处理意见由学校办公室存档备查。当年年底移交档案室保存。四、附则(一)来信处理中,若涉及相关工作人员及其亲属的,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回避。(二)本办法由学校党委办公室和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