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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医院新入职护士培训临床指导老师、带教老师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新入职护士培训师资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保障培训质量,在我院新入职护士培训工作中全面实行指导老师制和带教老师制,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如下:一、指导老师管理办法1、新入职护士临床指导老师由片区、科室推荐产生,全面负责学员在我院培训期间工作、学习、生活等的指导工作。2、指导老师应切实履行管理义务,高度关注培训学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注重培养学员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3、为保证教学质量,每个指导老师所带新入职护士数量原则上每年不超过2人。二、带教老师管理办法1、各科室根据带教老师任职条件推荐出新入职护士带教老师。2
2、、带教老师要严格按照新入职护士培训的培训要求和培训计划进行日常带教及管理工作,不得随意调整培训计划、培训流程和培训内容。3、定期组织新入职护士开展科内业务培训和出科考核工作,并做好学员轮转情况和出科成绩登记。4、指导新入职护士的临床实践工作,帮助他们提高思维、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加强与病人沟通、取得病人信任的技巧,提高临床护理技能的准确性和熟练程度;5、指导和督促培训学员参加各项医疗活动、疑难病例讨论以及相关的学术活动。三、指导老师、带教老师遴选条件1、指导老师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的护师或主管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带教老师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的护士或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具有丰富的相关医学护理专科专业理论知识、扎实的临床技能和良好的医德医风,热衷临床教学,遵纪守法,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能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3、熟悉新入职护士培训相关培训标准细则及各项规定。四、指导老师、带教老师遴选程序1、初选。各片区、科室根据自愿申报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教师信息填写推荐表,并报护理部,申报无名额限制。2、复审。医院根据遴选条件对申请师资进行审核。3、公布。公布取得指导老师、带教老师资格人员名单,并组织师生见面会。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职称挂钩:将临床护士担任新入职护士培训指导老师、带教老师情况与职称晋升挂钩,纳入医院职称评审综合业绩工作量化考核指标,占一定分值。2、津补贴:暂时未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