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考核管理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考核管理的通知.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古蔺县妇幼保健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考核管理的通知各科室:当前,由于国内新冠肺炎德尔塔毒株有蔓延趋势,省内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了进一步压实我院各级人员在疫情防控职责,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预检分诊、发热患者闭环管理、病区管理、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等各项要求,强化底线意识、红线意识,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现结合我院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古妇幼202314号文件)、医疗保健质量与安全缺陷管理办法和院感防控要求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坚持“人物同防”,为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加强疫情防控和应对工作。二、
2、考核对象全院在岗职工疫情防控履职情况三、考核内容1、医院领导或各职能科室日常督导检查发现违反医院防疫的各项规定、管理制度的;2、日常诊疗活动中各职能科室收到的涉及违反防疫的各项规定、管理制度的情况举报查实的;3、上级主管部门明查暗访工作中发现的;4、防控期间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的。四、考核方式及结果运用()对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人员和事件,按照发现一例、处理一例、教育一片的原则,经院办公室会议讨论后对相关责任人员、科室和领导进行书面检查、约谈、通报批评、扣罚绩效、停止执业、待岗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上级主管部门。(-)对违反防疫措施和相关制度,相关职能科室须建立问题台账,可视其情节分别给予书面检查、约谈整改措施;情节严重的可给予通报批评、扣罚绩效、停止执业、待岗等处理。扣罚绩效依照古蔺县妇幼保健院医疗保健质量与安全缺陷管理办法“首次缺陷扣除绩效工资50元,当年累计二次缺陷,扣除绩效工资200元并全院通报。年累计第三次缺陷,扣除绩效工资500元,全院通报。年累计超过三次以上缺陷,全院通报,暂停所有医疗活动1个月,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202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