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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X备案号:T/K1ST团体标准T/K1ST0032023凯里酸汤白酸汤(征求意见稿)2023-XX-XX发布2023-XX-XX实施黔东南州凯里酸坊产业发展协会本文件按照GB1.1-202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黔东南州凯里酸汤产业发展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特色食品药品研究所、黔东南州凯里酸汤产业发展协会、XX企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建炀、杨坤、唐国芳、刘桂琼、顾阳、吴凯仪、管春成、杨平、石
2、庆楠、XX、XX。按本文件实施生产以及将本文件编号标示于产品标签的单位或个人,需获得木文件发布机构的授权。本文件为首次发布。凯里酸汤白酸汤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凯里酸汤白酸汤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黔东南州行政区域内生产的凯里酸汤白酸汤的生产、贸易及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354大米GB/T1355小麦粉GB2760食品安全国
3、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的计数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碑及无机碑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2456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31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合调味料JJ
4、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凯里酸汤以黔东南良好的生态环境种植的原料为主,采用民间传统工艺生产,具有明显区域特色的复合调味料产品。3. 2凯里酸汤白酸汤以水、大米或小麦粉等为主要原料,经微生物发酵后,添加(或不添加)辅料,过滤或不过滤、杀菌或不杀菌等工艺生产加工而成的液态调味料。4技术要求3.1 原辅料要求4. 1.1大米应符合GB/T1354的规定。5. 1.2小麦粉应符合GB/T1355的规定。6. 1.3加工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7. 1.4食品添加
5、剂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和有关规定。8. 1.4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和有关规定。9. 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呈乳白色或乳黄色气味、滋味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酸味,无异味GB31644组织形态呈液态,允许有少量沉淀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总酸(以乳酸计)/(gIoOg)20.2GB/T12456氯化物(以氯计)/(gIoog)4.0GB5009.44总神(以AS计)/(mgkg)0.4GB5009.11铅(以Pb计)/(mgkg)0.8GB5009.124. 4微生物限量微生物限量仅适用于即食类产品,应
6、符合表3的规定。表3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大肠菌群/(CFUg)5210IO2GB4789.3平板计数法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5. 5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31644的规定。6. 6食品添加剂不得添加柠檬酸,其他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7. 7其它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8. 8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JJF1070规定的方法检验。9. 9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5检验规则5.1组批以同一批投料,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包装规格产品为一批。5. 2抽样应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10
7、份样品(总量不低于2kg,),其中7份作为检验样品,另3份用于留样备检。5.3出厂检验10. 3.1每批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5.1.2每批产品的出厂检验指标为感官、净含量、总酸、氯化物、大肠菌群(限即食产品)。5. 4型式检验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文件4.24.7的全部项目及标签。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原材料、工艺、配方或生产设备有较大改变时;b)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差异时;d)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 5判定检验项目均符合本文件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当出
8、现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项目时,应对备检样品进行不合格项的复检,判定结果应以复检结果为准。微生物指标不得进行复检。6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7. 1标志、标签7.1.1 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GB7718,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应符合GB28050的规定。7.1.2 非即食产品标签应标注“非即食”或注明食用方法。7.1.3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6.2包装产品包装封口应严密,不得泄露,包装材料应清洁、无异味,并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包装材料的安全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6.3运输运输应在常温下进行,产品应轻装、轻卸,防止挤压、防止日晒雨淋,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合装运,运输工具必须无毒无害,符合有关卫生要求。6.4贮存产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清洁卫生的场所,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库贮存。产品应与墙面、地面保持适当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