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禁止在校区使用摩托车电动车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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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禁止在校区使用摩托车、电动车实施方案近年来,我校师生在校园使用摩托车、电动车日益增多,由此产生了无证驾驶、超速、超载、乱鸣号、不按交通标线行驶、不戴头盔、无牌无证、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问题,严重影响到校园消防、交通安全和环境整洁。为加强校园管理,防范摩托车、电动车引发的消防和交通事故,消除安全隐患,经研究决定在XX校区禁止使用摩托车、电动车。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制定此方案。一、组织领导(一)学校成立校园摩托车、电动车禁行和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XX及各二级学院(系)学工办主任。二、工作内容和目标(一)本通知所称摩托车包含两轮轻便摩托车

2、或两轮普通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等,包括不带驾驶室或带驾驶室、用于载运货物的三轮车。(二)本通知所称电动车包含电动自行车、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标两轮电动车及三轮、四轮低速电动车、电动平衡车、电动踏板车等。(三)本通知所称电动车不包含时速不超过15kmh专为下肢残疾人设计的电动车,且本人驾驶。(四)2023年3月20日零时起,XX校区开始逐步禁止摩托车、电动车行驶。3月20日至4月30日为过渡期,所有在XX校区工作、学习、生活的师生员工仍可使用电动车。(五)5月1日前,XX校区师生员工摩托车、电动车自行处置;2023年5月1日起,XX校区内禁止摩托车、电动车骑行(保卫处校园警务

3、电动巡逻车、后勤管理处卫生科医护车和审批允许通行的绿化、保洁、快递等电动车除外)。(六)临时来校办事人员驾驶电动车、摩托车进入XX校区后,在指定区域停放。(七)教职员工、校内从业人员等核发XX校区摩托车、电动车出入证,规范校内相关车辆运行和停放。(A)集中处理停放在XX校区的无牌、无证、无人认领车辆。(九)集中查处、整顿校内车辆违规行为。(十)集中整改摩托车、电动车不在指定区域停放和私拉电线的充电行为。三、工作安排(一)宣传发动(2023年2月20日3月31日)学校召开动员部署会议,部署整治工作。各单位、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师生员工进行广泛动员,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创新创业学院等单位负责

4、对校内从业人员、施工人员传达。各单位、部门要积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确保人人知晓摩托车、电动车治理整顿的目标、任务、时限和措施,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主动配合学校清理整顿行动。(二)登记上牌(2023年3月20日一4月20日)1 .教职工(不含各附属医院教职工)、校内从业人员使用的摩托车、电动车,车主本人持车辆购置发票或车辆行驶证及其他有效合法凭据如实填报桂林医学院XX校区摩托车、电动车校园出入证申请表(附件),一人一车,经各部门、单位负责领导审核同意后送保卫处办理出入证、备案。2 .保卫处核发的校园出入证须固定在车辆前方醒目的位置,不得随意变动。3 .XX校区摩托车、电动车出入证类型。(1)

5、本校教职工。一人一车,本人申报、核发一台摩托车、电动车出入证,长期使用。(2)校内从业人员。一人一车,本人申报、核发一台摩托车、电动车出入证,每年换发。(三)自行清理(2023年3月20日一4月30日)2023年3月20日至4月30日为学生电动车禁止使用过渡期,所有在XX校区学习、生活的学生仍可使用电动车;教职员工仍可使用摩托车、电动车;2023年4月30日前,学生自行处置电动车;2023年5月1日零时起,XX校区内禁止使用摩托车、电动车。(四)集中整治(2023年5月1日起)1保卫处联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定点、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违规行驶车辆进行查处(校园警务电动巡逻车、后勤管理处卫生科

6、医护车和审批允许通行的绿化、保洁、快递等电动车除外)。2 .联合执法部门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辆予以扣留和收缴。3 .对来历不明、有被盗抢嫌疑、无票据证件的车辆一经查实,移交公安部门处理。4 .对超载超速、酒后驾驶、乱停乱放等行为予以纠查登记、批评教育、通报和禁止入校等处理。5 .全面禁止未经允许的摩托车、电动车、燃油助力车入校。6 .禁止教职员工将已申请出入证车辆出租或出借给学校学生使用,一经发现将取消车主入校通行资格。7 .根据消防法有关规定,电动车决不能进楼入户、决不能违规充电、决不能停放在楼梯间及安全通道、安全疏散出入口、决不能将电动车电池取下拿回室内充电。(五)车辆托管(2023年5

7、月1日至5月15日)为方便在校学生自行处置电动车,保卫处开通电动车托管、暂存业务。5月1日起,在校学生可将电动车交保卫处办理托管、暂存,5月15日后不再办理。电动车托管、暂存时间至6月30日止,超过期限未领取的电动车学校将统一进行清理。四、摩托车、电动车停放地点(一)2023年5月1日前电动车停放地点1 .室外停车位:秋实苑(教工食堂前)南侧、临床医学院周边、明德楼东侧、生物技术学院和人文与管理学院入口、科学实验中心西侧、南田径运动场南侧道路、基础楼周边、大学生活动中心南侧、公共教室、春华苑(学生食堂)北侧、图书馆西侧等非机动车停车位。2 .室外停车棚(可充电):国际教育学院东侧、实验动物中心

8、东侧、学生公寓栋北侧、后勤楼。(二)2023年5月1日起摩托车、电动车停放地点5月1日零时起,所有入校的摩托车、电动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因工作需要经保卫处审批允许在XX校区通行的摩托车、电动车使用后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如乱停乱放、违规充电、不在指定区域停放,保卫处将取消通行资格。1 .电动车、摩托车:秋实苑(教工食堂)北侧、东侧等停车位以及国际教育学院东侧停车棚。2 .电动三轮车:校园绿化、卫生等校园服务使用的三轮车在垃圾场旁指定停车场停放;膳食保障使用的三轮车在春华苑西面、秋实苑东面指定停车场停放。三轮车停放时必须统一朝向。3 .快递等电动车即停即走,不得停放在消防通道、不得堵塞安全出口。附件:桂林医学院XX校区摩托车、电动车校园出入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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