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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病人及发生严重并发症病例报告制度一、危重病人要及时下病危医嘱,并书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三联(一联交家属,二联报告医教部,三联存病历归档)。病危通知单或病情通知书交给病人家属时应有家属签字,如遇拒签者应在病程记录中加以记录。病危通知单必须实事求是,准确地记录当时病情危急情况及可能出现的后果。二、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危及生命、可能致残、预后不良的并发症,应向科(病区)主任汇报,并向医教部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病人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入院日期、入院诊断、目前诊断、诊疗过程、并发症名称、处理措施、经治医师(报告人)、报告日期等。三、科室的危重病人,或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了并发症,科室要及时组织医护人员进行讨论、会诊,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创造条件让病人早日康复或将并发症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程度,事后要总结经验,同时记录于病程录和临床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薄。四、医教部接到科室报告后,要做好登记,并进行随访工作,督促科室积极组织救治,必要时指导科室组织救治或相关科室会诊,并随时向分管院长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