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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妇幼保健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1目的: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避免和减少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建立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促进合理使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2 .范围:药剂科临床各科室3 .制度:1.1 1本院内使用的所有临床药品均为动态监测对象。其中抗菌药物、新特药和中成药为本院重点动态监测对象。1.2 药剂科通过信息科每月一次对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统计,特别是重点监测的药品品种,对药品收入比例按科室、医生进行综合分析,上报院委会及药事管理领导小组。1.3
2、 药剂科每月对门诊、急诊处方和住院病历进行分析调查,及时监测抗菌药物使用情况,为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提供动态监测。1.4 对临床用药监控中发现药品用量异常的情况,如无理由大处方、高价药、无适应症用药、经济利益挂钩处方等,及时报告医务科,对相应处方和病历进行重点质控检查,对发现的严重问题提出干预和改进的措施,及时反馈至有关科室主任并与绩效考核挂钩。1.5 根据每月药品使用动态监测与分析报告,对近两个月内用量及使用金额对比上升异常超过30%的药品,对院内个别科室异常使用被列入预警、监控的药品,医院将在全院会上对各临床科室提出口头预警,并密切监测,必要时暂停使用该药品13个月。1.6 院药事管理领导小组对不合理用药的科室或个人进行问责。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包括:限期改正、诫勉谈话、限定处方权、取消处方权。必要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