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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委托 (项目名称)的租赁及物业管理合同,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项目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信守。(2)物业基本情况:1)物业类型:非住宅型;2)坐落位置: 市 路 号;3)占地面积:约 平方米;4)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5)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 、 、 。(3)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户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全体业户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分别同受托方签订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4)委托管理事项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
2、、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等。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电信、监控系统、供电系统等。3)市政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等。4)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区等的养护与管理。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等。6)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8)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9
3、)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10)负责向业户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a.物业管理费: b.保洁费: c.保安费: d.房屋设备运行费: e.维修养护费: 11)业户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12)对业户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户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要求恢复等措施。(5)委托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6)甲、乙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a.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b.制定业户公约并监督业户和物业使
4、用人遵守公约;c.审定乙方拟订的物业管理方案;d.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e.审议乙方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f.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g.当业户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偿付;h.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i.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必须向乙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2)乙方权利、义务:a.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b.对业户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c.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
5、,对业户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户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d.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e.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甲、乙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f.向业户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户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g.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h.严格遵守国家的价格法规和政策,执行规定的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向业户及物业使用人提供质价相称的服务。i.每六个月向全体业户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收费收支使用账目。j.对本物
6、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k.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天内向甲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管理用房(产权仍属乙方),由甲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7)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1)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户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综合管理满意率达到90,其中:a.房屋外观:90;b.设备运行:90;c.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90;d.公共环境:90;e.绿化:90;f.交通秩序:90;g.保安:90;h.急修:90;i.小修:90;2)满意率由物业公司每季度末后15天内,通过向业户和全体物业使用
7、人发专项调查问卷统计得出,并公布结果。如果满意率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指标,物业公司应公布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并限期整改。(8)物业管理服务费用1)物业管理服务费a.物业管理费已包括在业户同租户签订的租赁及物业管理合同所确定的价格中,双方约定按该合同所确定的价格执行,本合同中不再约定该事项;b.未出租的空置面积由第一业户方按已出租面积物业管理费价格的50交纳物业管理费,当出租率达到70以后,第一业户不再交空房物业管理费;c.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向业户或物业使用人收取;d.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向业户或物业使用人收取;e.本体维修基金按每月0.35元/平米收取,根据合同中
8、所确定的租赁面积 平方米,每月维修基金总额为 元,甲方应于每月30日前向乙方交清本月本体维修基金费用。本项目实行一次性收取水电押金,收取标准按每平方米 元计收;f.甲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及业户公约,本项目各项物业管理规定,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停止空调供应等,直至由法律途径解决等催缴、催改措施;g.物业管理费不含业户与非业户使用人的人生保险、财产保管、保险费用等;h.本项目实行一次性收取水电押金,收取标准按每平方米10元计收。代水电部门收取水电费;i.高层住宅电梯运行费
9、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户或物业使用人收取;j.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荆州市场价格调整;k.业户或物业使用人应于每月10号前到物业公司交清上月的各项费用;l.对业户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及其他费用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缴费用的千分之一加收滞纳金。逾期15天以上的,物业公司有权停止为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并追讨逾期款项。2)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对入住住户提供免费停车的优惠)a.露天车位: b.车库车位: 3)乙方对业户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其他特约服务,由业户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4)乙方向业户
10、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a. b. 5)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户或物业使用人按照各自拥有的租赁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户或物业使用人收取。(9)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但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除外。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10)附则1)自本合
11、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接管验收手续。2)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户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3)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白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5)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8)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9)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10)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