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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心理热线接听员管理基本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接听人员资质,保证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上海市心理热线“962525”接听员基本要求如下:一、资质要求(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热爱社会公益事业,志愿服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统一工作安排。(二)身心健康,接受过心理咨询专业伦理培训,无违反行业伦理准则的行为记录。(三)年龄适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学、心理学、教育学或社会学等相关学历背景。持有心理健康从业相关资格证书。二、申请流程符合心理热线接听员资质要求者,单位组织报名或个人申请报名,并填写心理热线接听志愿者申请表。将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2、、以及所持有的资格证书扫描件发送至市心理热线管理办公室公共邮箱。市精神卫生中心(疾控精神卫生分中心)负责对申请人的资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将参加后续岗前培训,并征询接听工作点意向。通过岗前理论和实践考核者获得上海市心理热线培训合格证书正式加入上海市心理热线962525,参与心理热线服务。理论和实践考核未通过者不得参加热线接线服务,可作为储备人员参加补考,补考不合格参加下一轮培训和考核。三、培训与督导接听员需遵守市精神卫生中心(疾控精神卫生分中心)制定的接听员培训和督导制度。培训应包括岗前培训和专业能力提升培训两种类型。市精神卫生中心(疾控精神卫生分中心)针对不同受众开展相应的培训和业务督导针对
3、新加入的接听员组织岗前培训,按要求完成岗前理论学习并考核合格,且实习考核合格者,颁发上海市心理热线培训合格证书,方可参加接线工作。针对已参加接听工作的接听员,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和督导反馈,有针对性的组织专题培训。为了促进心理热线的工作质量,帮助接听员更好成长,市、区精神卫生中心(疾控精神卫生分中心)将定期组织专业技术督导。各接听点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团体或个体督导。市级层面每季度应至少组织一次全市督导。每次督导时长不少于2小时。接听员应每月至少参加1次学习或案例督导,每年至少完成案例报告1例。市精神卫生中心(疾控精神卫生分中心)根据区级督导计划定期组织工作人员飞行检查,确保督导落实情况。专业技术督导的频率、质量、组织情况将纳入各区精神卫生工作年度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