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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患者身份识别及腕带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患者身份识别:我院就诊患者实行唯一标识,目前使用 门诊病历号、住院病案号、医保卡号。(一)在各种诊疗护理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正确识别患者 身份。核对时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 识别的唯一依据。(二)患者身份确认至少使用两种身份标识:住院患者需至少同 时使用姓名、床号两种为识别依据。门急诊患者使用姓名、性别或门 诊病历号为识别依据。(三)医技科室核对患者身份和检查或治疗项目,保证检查正确 的患者和正确的部位。医务人员如发现发现身份信息不符之处应当与 病人沟通、核实,并更正。需要其他部门配合时应及时主动的进行协 调。(四)科室出现相同
2、姓名患者时,增加核对项目如出生年月、住 院号等,直至能正确识别。(五)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 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六)患者转接时必须严格执行患者身份识别和交接登记制度。第二条使用腕带(一)各科室应按照规定要求,确保腕带标识准确无误,正确进 行腕带的佩戴与使用,执行任何治疗、护理及交接班时均需核对腕带信息。(二)产妇、新生儿、急诊、无名、儿童、手术、无法有效沟通 的患者(例如意识障碍、语言交流障碍、镇静状态等患者)使用腕带 作为患者的身份识别标识。(三)佩戴时与患者本人或家属确认患者身份,无误后佩戴,一 般佩戴于右手腕部,特殊情况可佩带
3、左手腕部、下肢。佩戴时注意正 面向外,标签文字正对查看者。(四)应向患者说明腕带使用注意事项及重要性,腕带标识是患 者的专用信息,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无故随意取下,不得擅自涂改及 刮除腕带上的信息内容。(五)新生儿出生后,由产房内助产士填写腕带,并经过产妇及 家属确认无误后,在新生儿右手佩戴腕带(男孩腕带颜色为蓝色、女 孩腕带颜色为粉色)。(六)腕带填入的识别信息准确、完整,必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 方可使用。(七)患者住院治疗期间严禁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随意将患者 腕带取下或涂改腕带信息,责任护士应经常检查腕带的信息是否清晰。 一旦发现腕带损坏、丢失及信息无法辨认时,应立即更换,更换时同 样需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为病人佩戴。(八)腕带佩戴时松紧度以一指为宜。佩戴部位皮肤保持完整、 无擦伤,肢体末梢血运良好。(九)腕带不得重复使用。(十)。无名患者以“无名”为姓,数字序号为名(例如无名1、 无名2、以此类推)。(十一)将科室使用识别腕带的工作纳入护理质控检查项目中。(十二)转床、转科时,必须及时更新腕带信息,并做到二人核 对,确保患者身份识别信息与腕带信息一致。(十三)患者出院时,确认其出院信息后,协助摘除腕带,并进 行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