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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抽放瓦斯基础参数定期检验分析制度一、钻孔瓦斯抽放基础参数测定包括钻孔负压、流量、浓度。并按要求配备专职的监测人员。测流人员测试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I,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二、观测工每天测流前,在地面必须对检测的仪器、仪表(压差器、压力表、取样器、瓦检仪、多功能参数测定仪)进行检验、检查,确保仪器、仪表使用正常。三、观测工下井测流前,首先检查周边环境和系统运行情况,在确认无安全隐患和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方可严格按照测流程序进行测定。四、观测工工测流时要求至少每旬对钻孔参数进行测定一次,测流时必须按要求携带仪器、仪表和记录笔,要求每测完一个孔,记录一个数据,并按要求填写测定记录和技术牌板。
2、五、为了合理确定钻孔抽放效果,要求每施工完一个钻孔,及时测定钻孔参数,以检验钻孔抽放效果。六、每次测完钻孔参数后,要将测定的参数记录本交与区技术员或技术副区长,由技术员进行审核、检验、分析,发现钻孔参数变化较大时,要重新安排测流工重新测定。七、观测工测定参数时,如发现钻孔(钻场)负压、流量、浓度变化较大时,要及时汇报给区值班领导,区值班领导要及时安排人员下井察明原因。八、观测工测流时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操作,并按要求及时认真填写测流手册和技术牌板的。九、观测工必须按要求填写测流记录和牌板,抽采区要定期对测定参数进行检查、检验,若发现一处测流数据与实际测定数据不符,对观测工罚款20元。在检查中如发现没有按要求设置测流孔或阀门关闭停抽,监测人员仍然记录,对监测人员给予30元的罚款。十、测定完钻孔参数后,抽采区技术人员每月要对钻孔抽放效果进行分析,分析钻孔施工后对此区域的抽放效果,及时调整抽放系统,并有每月抽放效果分析总结,以便为今后钻孔施工提供合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