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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行信贷集中审批探索金融服务三农新举措推行信贷集中审批探索金融服务“三农”新举措推行信贷集中审批探索金融服务“三农”新举措农行甘肃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马义文20年11月29日推行信贷集中审批的探索伴随着商业化经营改革,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农业银行于20_年开始实施以“审贷分离、横向制约”为主要机理的“信贷新规则”。20_年,农行以集中审查审批和专家专职审贷改革为基本方向,推行新一轮信贷审批体制改革。甘肃分行作为全国农行“三农”金融服务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的双试点行,从20_年6月开始,就按照“低平台、短流程、高效率、能控险”的总体要求,选择定西和平凉两个二级分行进行信贷审批体制改革试点。
2、两个试点行在独立审批人管理方式上分别实行不同模式:定西分行将独立审批人全部派驻到县支行,负责派驻行的信贷业务审批;平凉分行则配备二级分行本部独立审批人,实行独立审批人集中管理,划片或随机安排具体审批事项。20年3月,在全面推开信贷审批体制改革时,由于试点行运行时间相对较短、各级行对两种审批模式看法不一等原因,甘肃分行将两种模式以二级分行自愿选择方式在全行加以推广,逐步建立了以二级分行本部独立审批人集中审批和派驻支行独立审批人审批两种方式共存模式。在此轮信贷审批体制改革中,甘肃分行结合自身实际不断研究和探索,省分行建立了会议审批、合议审批和直接审批的制度;二级分行从20年开始,逐步过渡建立了会议
3、审批和直接审批的制度;县级支行除直接审批转授权允许的低风险和授信项下信贷业务外,其他信贷业务全部集中在二级分行审批。目前,己基本上取消了向县支行派驻独立审批人的方式,实行二级分行信贷集中审批模式。这主要基于以下原因:一是C3系统功能强大,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C3系统采用全新的需求和技术设计架构,实现了农行客户授信业务统一控管、信贷业务信息全行集中、信贷业务操作电子化流程处理、信贷业务风险智能识别处理,特别是信贷数据全行集中、信贷业务全品种管理、信贷业务全流程网上作业等功能特点,对远程授信审批、授信执行、风险分类、资产减值等业务流程化处理提供了技术平台和技术工具,强化了对风险的过程管控,实现
4、了信贷业务的网络化、专业化、流程化处理。特别是信贷档案电子化解决了资料传输难题,有效节约了成本,提高了办贷效率。二是派驻县支行独立审批人审批方式存在一定的弊端。如:派驻县支行独立审批人在政策制度执行、客户准入、审批标准宽严把握等方面,在不同县支行之间不够统一,风险控制效果不理想;部分派驻独立审批人,容易直接受到派驻行干扰,制度执行意识不强;各行、各地区业务量差异较大,审批事项分布不均匀,导致独立审批人忙闲不均;独立审批人长期在县支行,对独立审批人激励约束机制难以做到科学化和规范化等。三是审批业务量相对较少,审批工作可以做到集中。四是由于年龄、学历等因素,派驻支行专业审批人员对国家宏观政策、行业
5、政策、产业政策、信贷政策等学习研究不够,掌握不够全面和准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批质量和效率。尤其是对大项目、大客户的发展前景、投资环境、成本控制、产出效益等方面的把握仍比较欠缺。为此,我行一方面将考核合格的派驻支行独立审批人,调整为二级分行独立审批人,另一方面调整各支行行长和二级分行独立审批人转授权,完善审查审批业务流程,推行信贷业务集中审批,使包括农户小额贷款在内的绝大部分信贷事项集中到二级分行审批,实现了信贷业务审查审批的“超时空、零距离”运作。完善信贷审批运行流程随着信贷审批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甘肃分行在政策制度、网络系统、硬件设施、审贷队伍等方面积累了一定基础和经验,对推行信贷集中审批
6、创造了有利条件。从目前我行的二级分行信贷业务集中审批流程具体来看:在审批前流程方面。客户准入是保证信贷业务正常经营的基础,客户大量信息是由客户经理搜集的,信息准确与否取决于信息搜集的真实和可靠性。甘肃分行的县级支行特别是“三农”县域支行,从信贷审批客户量分析,农户小额贷款审批量是最大的,而对农户大量信息的判断很多来自经验。信贷业务客户准入过程由客户经理和县支行完成,可避免信贷审批过程中审批人与客户信息不对称问题。贷款质量的高低取决于对客户的选择与准入,而且是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不能把贷款质量控制全部寄托在审查和审批过程。基于这个思路,我们在审批前流程的设计中把客户信息真实性的核对和客户的把握重
7、点放在县支行,要求客户经理根据本行农户贷款投放重点、区域选择客户,并对调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且调查完毕后必须由县支行行长或主管行长根据本行业务发展规划以及地域发展思路,结合客户经理调查情况进行准入,对不符合条件要求的客户在准入阶段给予否决。在审查、审批流程方面。县支行对授权经营的信贷业务准入后,通过C3系统直接提交二级分行信贷管理部门,并由专人分配初级独立审批人审查。本环节重点审查前一环节提交客户资料的合规合法性,审查人员对提供资料的合规合法性审查负责,但是不对客户经营状况真实性负责。独立审批人审查合格后按照信贷业务转授权对部分业务(主要是农户小额贷款)直接审批。对未转授权业务提交有权审批人直
8、接审批,或提交贷审办转贷审会审批。在本环节流程设计中,基本实现了初级独立审批人的双重职责,即转授权审批业务中的审批人职责和未转授权业务中审查人职责。这既解决了审批流程长的问题,也缓解了信贷审查人员不足的问题。为最大程度解决审批人与客户信息不对称问题,我们在本环节加入了电话核实环节,要求初级独立审批人按照电话核对模板向所审查审批业务的客户进行电话核实,核实面最低必须达到30虬在电话核查过程中如发现同客户交谈涉及内容与调查资料信息不符时,即可结束审查过程,资料退回上报行。审查合格后则提交下一环节继续操作。在集中审批的权力与责任方面。独立审批人审查审批信贷业务,不受任何机构和个人干涉,有权按照相关规
9、定,独立提出具体审查审批意见。其中:初级独立审批人一人审查、审批的信贷业务,其审查、审批主责任人均为该独立审批人;独立审批人审查、提交上一级独立审批人或其他有权审批人审批的信贷业务,其上一级独立审批人或其他有权审批人为审批主责任人,审查主责任人为独立审批人;独立审批人审查、高级独立审批人审核并提交贷审会审议的信贷业务,第一审查主责任人为高级独立审批人,第二审查主责任人为下级独立审批人,有权审批人(行长或主管副行长)为审批主责任人。提升信贷管理精细化水平推行二级分行信贷业务集中审批制度以来,甘肃分行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较好保障了决策质量,加强了信贷风险控制,同时锻炼培养了一批专业信贷审批队伍。结
10、合自身实际,下一步甘肃分行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进一步提升信贷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保证“三农”信贷业务又好又快发展。强化制度执行和统一审贷标准。实行独立审批人集中管理方式后,各二级分行只配备本级行独立审批人,原则上不再向县支行派驻独立审批人。独立审批人要对各自审批的农户小额贷款及时进行交流和讨论,并做到统一掌握政策尺度、贷款条件和审批标准,进一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增强审查审批的专业化水平。各二级分行要按照业务量的大小,结合独立审批人每个工作日能够完成的农户小额贷款审批数量,合理测算并配备独立审批人,保证审批人员集中精力、集中时间专门做好农户小额贷款的审查审批工作,进而将二级分行全辖个人业务实行集
11、中审查和审批,从而保证审查审批责任更清晰,专业化和规范化程度更高,风险防控措施更精细。同时,二级分行要更有针对性地强化对独立审批人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农户小额贷款审批效率。对农户的小额贷款可由支行调查、审查后直接提交二级分行本级行独立审批人审批,也可将独立审批人审查审批职能合二为一,支行调查后直接提交二级分行本级行独立审批人审查审批,使得中间环节得以减少。同时,要严格执行审查审批的时限要求,独立审批人必须在2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农户小额贷款的审查审批工作,二级分行要按月统计监测,进行考核和通报,保障农户小额贷款的审查审批效率得以明显提高。有效防范道德风险的发生。甘肃分行对二级分行本级行独立审批人审
12、查审批的农户小额贷款实行随机安排和划片审批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以随机安排为主,并实行定期轮换和回避制。独立审批人不得审查审批近两年内所任职支行的农户小额贷款和本人、近亲属的信贷业务。同时,要健全电话访谈核查制度,完善专门的电话访谈示范模板。独立审批人在审查审批农户小额贷款时要对借款人进行电话访谈核查,亲自询问借款人身份及家庭情况,借款金额和用途、担保等情况,重点核查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若核查结果与调查资料一致,则继续审查审批程序;若存在个别差异,要重新调查或补充调查;若存在较大差异和明显不符合政策制度要求,则要终止审查审批程序。在独立审批人不与客户直接见面的情况下,保障调查、审查、审批各个环节都
13、能尽职合规,增强风险防控的手段和水平,有效防范道德风险。集中精力抓好营销管理。信贷审批体制改革的目的是强化对业务营销的支撑。这种支持主要应该体现在其有效性上,至于在哪个层次进行审查审批则取决于各行的实际。需要明确的是,经营下沉并不等同于审批下沉。实行独立审批人集中管理后,调查准入权仍在县支行,也就是说,我们的经营重心仍在县支行、在网点,这并没有发生改变。集中的仅仅是审批权的执行,是管理重心的上移。在办理信贷业务中,审查审批环节是第二位的,是前台营销环节的重要支撑。因此,县支行要集中精力做好客户营销和维护,切实履行好经营管理和风险防范第一责任人职责,促进信贷客户质量提高和结构改善,为信贷业务风险
14、防控把好第一道关口,促进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扩展阅读:新时期金融服务三农的实践与探索新时期金融服务“三农”的实践与探索以湖南农行积极推进普惠金融服务为例曾昭才引言城乡发展失衡、差距日趋扩大是当前我国统筹城乡发展进程中存在的突出矛盾。这一矛盾在金融资源占有方面体现为:当大企业和中高端个人客户在享受现代商业银行全方位金融服务的同时,仍有部分农村地区的居民无法顺畅地获到存、取、汇等最基本的金融服务。如何尽快缩少城乡居民金融资源享有差距,让所有人平等地享受金融服务,成为涉农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重点、焦点和难点。近年来,学术界、监管部门对这一命题进行了研究探索,引入了“普惠金融”这一概念。部分涉农金融
15、机构进行了积极有效的实践探索,通过增加在农村地区的投入,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对偏远农村的金融覆盖面,构建能够有效惠及广大农村居民的普惠金融体系,从而满足农民基本金融服务需求,进一步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一、金融普惠的含义“普惠金融”又称包容性金融,作为一种理念创新,普惠金融于20_年由联合国在宣传小额信贷年时正式提出,20_年,联合国和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开启了“构建中国普惠金融体系”项目。最初的普惠金融仅指对贫困人口的信贷支持,后来逐渐发展,服务内容、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不断延伸扩充。普惠金融强调包容性,力争惠及所有人,尤其是那些传统金
16、融所忽视的农村地区贫困群体。马九杰(20_)认为,“金融普惠”是指所有人都能够分享各种金融服务机会,有能力选用对自己最适宜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信贷、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支付与结算、储蓄和理财顾问、保险等。不同的人群、不同的社会阶层,在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方面是有差异的,某些弱势人群难以获得正常金融服务,被正规金融机构排挤在服务范围之外,面临着金融排斥。本文所讲普惠金融服务主要关注农村居民在银行账户开设和使用、支付与结算、储蓄等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方面的可获得性。二、湖南农行在普惠金融服务方面的探索实践20_年中央确定农业银面向“三农”的市场定位后,农行积极探索大型商业银行服务“三农”的新模式、新方法。这种大银行大规模介入“三农”金融服务的做法,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普惠金融体系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一系列探索实践是银行参与普惠金融服务的一个典型案例,对其他涉农金融机构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基本思路。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农总行的指导下,湖南农行大刀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