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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总则1I编制目的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政府应对恐怖主义、投毒贩毒、干涉国家主权和人权的一切反华采访报道活动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本预案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13事件分类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以及对我县历史资料和危害现状的科学分析,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14分类30种。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
2、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14事件分级本预案所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由低到高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1. 4.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1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镇甚至全县公共安全、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镇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全镇各方面资源和力量紧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和恐怖主义等活动,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1.2.2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2
3、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镇政府调度各个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1.2.3 较大突发公共事件(3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稳定和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镇政府调度多个部门甚至全镇的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1.2.4 一般突发公共事件(4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
4、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需要镇政府调度个别部门的资源和力量进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15适用范围本预案指导全镇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并有效与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对接。16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监测网络,强化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有效控制危机,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努力做到早发现、早
5、报告、早控制、早解决。(3)处置暴力恐怖事件要以平息事态、控制局面、防止扩散、减少损失为主要原则。针对不同性质的事件采用制止、宣传、保护、求援、疏散等方法。围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一中心,有条不紊的开展应急工作。(4)坚持依法规范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加大对涉及国家主权、人权的反华采访报道活动的应急管理,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5)坚持统一领导的原则。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专业处置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6)坚
6、持协同处置的原则。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镇镇、企事业单位、村、村民小组、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7)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按照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实现人力、物资、设备、技术和信息的有机配置,形成全方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做到统一调度和资源共享。17应急预案体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全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镇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镇政府负责制定,经镇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实施。(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
7、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镇直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的预案。由牵头部门与支持部门共同制定,经镇政府批准后由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并报镇政府备案。(3)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预案。应急保障预案是镇直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的预案。包括自然灾害救助、治安维护、医疗救护、应急通信、交通运输和气象应急保障预案,由牵头部门与支持部门共同制定,经镇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镇政府备案。(4)村、村民小组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各村、小组要在镇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制定,并报镇政府备案。镇直有关部门根据
8、各自职责及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对专项应急预案中没有涉及到的灾害灾种和应急保障预案中没有涉及到的应急保障事宜,结合实际制定部门应急预案,并报镇政府备案;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应急预案,并报镇政府备案。部门应急预案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2、组织体系2. 1领导机构2.2.2 设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镇政府应急委员会),作为非常设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镇政府应急委员会主任:镇政府应急委员会副主任:镇政府应急委员会成员:镇政府应急委员会在主任的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各类
9、较大以上级别的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副主任和成员按照业务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镇政府办公室主任协助镇政府应急委员会主任、其他副主任处理有关工作。2. 12镇政府应急委员会职责:(1)研究确定应对恐怖主义、投毒贩毒、干涉国家主权和人权的一切反华采访报道活动等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2)负责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共公共事件的组织和指挥;(3)负责审定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4)负责抓好全镇性应急重大项目建设,并检查落实情况;(5)当突发公共事件超出本镇处置能力时,依据程序及时上报并请求上级支援;(6)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协调与上级政府及各有关部
10、门的关系;(7)部署和总结全镇年度应急工作。2.2办事机构2.2.1镇政府应急委员会下设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设在镇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综合办主任兼任,并设一名秘书负责日常事务工作。为方便工作,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作为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镇政府应急委员会的指挥平台。2.2.2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1)贯彻执行镇政府应急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所涉及的全镇性重大工作事项提出建议,并报镇政府应急委员会。(2)负责全镇重大应急救援问题的调查研究、承办会议、
11、起草地方性应急法规和规章草案、重要文件等;依据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全镇应急救援系统建设的措施和规划。(3)负责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组织、指导和检查镇直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和评估工作。(4)负责全镇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可动员力量的培训指导工作;督促落实和检查指导镇直各单位、组织实施的预案演练工作。(5)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紧急预警发布和相关新闻报道的审核以及各新闻媒体的协调、接待等相关事宜;负责全镇紧急救援、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6)负责指导和检查全镇应急救援物资基地建设及
12、物资储备工作;督办和协调应急救援所需资金、设备、物资的调拨、运输工作。(7)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建立覆盖全镇的应急信息系统,收集应急信息,并对重要信息提出处置建议报镇政府应急委员会。(8)负责接收和办理上级领导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或需向上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督促落实镇政府领导和镇政府应急委员会领导有关决定事项和指示、批示精神,适时做好与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的信息沟通工作。(9)负责与县政府应急委员会专家组成员的联络。(10)负责与县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负责与毗邻镇镇在信息沟通、应急支援等方面的联系和协调工作。(11)承办镇政府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3、2.2.3专家组镇政府应急委员会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请专家、学者组成专家组,为制定中长期公共安全规划与强化危机管理提供决策性意见和建议;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灾害评估、灾情分析和应急科学研究等工作;必要时,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2.3应急联动机制各专项指挥部的牵头部门和支持部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在镇政府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按职责与分工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3.运行机制要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要整合各有关方面资源,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加强我镇应急
14、中心建设,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加强农村、矿区、林区应对投毒、纵火等恐怖主义活动和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建设。本预案的启动条件和程序: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信息监测部门或事发地的紧急通报进行分析评估,当确认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时,报请镇政府应急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确定事件级别,制定应急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发布启动命令,开展应急救援工作。3.1预测与预警镇政府应急委员会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科学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3.1.1信息监测(1)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监测网络,在现有气象监测、汛情监测、交通安全监测和森
15、林防火监测等手段的基础上,拓宽信息渠道,扩大监测能力。(2)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负责本镇镇或本部门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掌握本镇镇重大危险源数量、重大隐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以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做好信息收集和风险分析工作。3.2应急处置3.2.1信息报告(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村小组要立即如实向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相关情况,由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时上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2)镇
16、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各相关部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重要信息报告后,研究判断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及时提出紧急处置建议,向镇政府应急委员会报告,并将镇政府应急委员会领导同志批示或指示传达给有关村委会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3)各村及村民小组和相关部门要及时掌握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奥运期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送,要高度重视,严密监视事态发展,及时上报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同时,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时汇总有关情况,向上级汇报。3.2.2先期处置(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要立即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