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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新型XXXXX建设项目环评项目应尽快审核批复的督 促函山东省XX市生态环境局滨海分局:一、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等,有些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有些建设项目无需环评审 批。我司申请环评审批的新项目位于9#车间。9#车间原是我司实训基 地项目,于2021年立项(项目代码:2110-370772-04-01-xxxxxx), 用地规划、工程规划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齐全,建筑物主体及配套 设备设施已于2021年底建成安装完工,依生态环境部(2021年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四十四类、总第97项“标 准化厂房”及第四十五类、总第98项“专业实验室、研发
2、(试 验) 基地”的规定,原项目无需办理环评审批。二、因我司已决定将该项目改建为新型XXXXX建设项 目,依法应办理环评审批,故我司已就新项目向贵局申请环评审 批,请贵局依及时予以批复。我司申报的环评审批项目情况不属于“未批先建”,属于“未建 先批”,故贵局无需考虑是否处罚的问题,应及时审核我司申报材料 是否符合环评审批要求问题。三、假设我司申报项目属于“未批先建”,贵局亦应及时审核批 复,不应因为处罚流程影响该项目的环评审批流程,更不应暂停或停 止该项目的环评审批流程。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仅规定“未 批先建”应进行处罚,未规定将处罚作为环评审批流程的前置条件,故 处罚和审
3、批应是并行流程,不能因处罚流程影响审批流程。原环境保护 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 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 18号)第五条明确规定“各级环保部门 要督促“未批先建”建设项目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第三条“环 保部门应当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对“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 作出处罚,建设单位主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有审批权的环保 部门应当受理,并根据技术评估和审查结论分别作出相应处理:(一)对 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求的,依法作出批准决定,并出具审批文件。” 基于上述法律、部门规章及部门通知之内容,我司申报的环评项 目无论是否属于未批先建,贵局均应及时受理、及时审核、及时批 复,不得借故暂停或停止审批流程。山东XXX化工有限公司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