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热电厂220kV线路光纤差动保护技术协议(2013422修改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盘锦热电厂220kV线路光纤差动保护技术协议(2013422修改版).docx(3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与您携手改变生活华润盘锦热电厂2X350MW超临界机组工程220kV线路光纤差动保护合同附件买方卖方工程设计单位华润电力(盘锦)有限公司长圆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东北电力设计院二。一三年四月华润盘锦热电厂2350MW超临界机组工程220kV线路光纤差动保护合同附件签字页买方:华润电力(盘锦)有限公司参加人员签字:联系人:刘扬联系电话:18842739799电子邮件:18842739799通讯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兴盛街卖方: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参加人员签字:联系人:陈名联系电话:18507557673电子邮件:ChemniIIR(szaricom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一
2、路3号设计单位:东北电力设计院参加人员签字:联系人:刘洋联系电话:电子邮件:1iuyang通讯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4368号签字日期:2013年4月22日附件1/巳附件2Yt11111附件3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1附件4交货进度17附件5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1附件61附件7技术服务和联络a附件8分包与外购25附件9大件部件情况附件10履约保函(格式)附件11附件12附件1技术规范总则(1)本技术协议适用于华润盘锦热电厂2X350MW机组新建工程220kV线路光纤分相电流差动保护装置。它提出了220kV线路光纤分相电流差动保护装置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2)本技术
3、协议所提及的要求和供货范围都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地详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但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和工业标准的功能齐全的优质产品。卖方须执行本技术协议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3)卖方应严格按照本技术协议的表格填写技术数据,不得随意更改次序,表格中的项目不得删除,若卖方的设备没有表格所列项目,则注明,增加的项目也应注明。凡由卖方配套的外购设备,卖方应提供给买方23个合格的供货单位,由买方选择确定。(4)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以IEC标准为基础的技术要求,供方应提供符合IEC和GB最新版本的标准和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成熟系统和优质产品。同时供方须
4、执行本技术文件所列要求、标准。在签订合同之后,到供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间内,需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供方应遵守这个要求,具体款项内容由双方商定。本技术规范书中未提及的内容均应满足或优于本技术规范书所列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有关国际标准。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到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合同签定10天,供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需方,供需方确认。本协议书经买、卖双方共同确认和签字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订货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在签订合同后,因标准和
5、规程发生变化,买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的要求。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双方共同签署的会议纪要、补充文件等也与合同文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7)本工程采用KKS标识系统。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必须有KKS编码。系统的编则原则由买方提出,具体标识由卖方编制提出,在设计联络会上讨论确定。(8)对于进口设备应有原产地证明材料、国外制造厂质量检验证明文件和海关报关单,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虚假行为,必须免费进行更换,并承担相应的损失。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已被认为包含在设备报价中,卖方保证买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10)招标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本技术协议将作为订货合
6、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标准和规范本技术协议中所有设备、备品备件,包括卖方自其他单位获得的所有附件和设备,除本合同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外,其余均应遵照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GB或GB/T)和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及国际单位制(SI),这是对设备的最低要求,如果卖方有自己的标准或规范,但必须向买方提供英文复件并获得买方同意后方可采用,但原则上均不能低于GB、GB/T、IEC的有关规定,特别是这些规定或规程中与GB、GB/T、IEC标准有互相矛盾的地方,应先征得买方同意后才能制造。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如下:GB/T14598.3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绝缘配合要求和试验GB
7、/T14598.17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GB/T14598.18浪涌抗扰度试验GB/T7261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基本试验方法GB/T11287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振动、冲击、碰撞和地震试验GB/T14285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14537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冲击和碰撞试验GB/T14598.9辐射电磁场骚扰试验GB/T14598.10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14598.13IMHz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14598.14静电放电试验GB/T14598.19工频抗扰度试验GB/T15145输电线路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D1/T478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
8、置通用技术条件1技术规范1. 1额定值额定二次交流电流(A)线路保护用CT型式为5P30,变比2X1250/1额定二次交流相电压(V)1003线路保护用电压互感器型式为电容式电压互感器,其变比为2200.10.10.133330.IkVo系统额定频率(HZ)50直流电源额定电压(V)1101.2 22OkV系统继电保护总的技术要求1.2.1 功率消耗(1)保护装置交流电流回路功率消耗(在额定电流下海相应W0.5VA。(2)保护装置交流电压回路功率消耗(在额定电压下)每相应VIVA。1.2.2 装置温度特性环境温度在-5C+40C时,装置应能满足规范书所规定的精度。环境温度在-I(TC+45C时
9、,装置应能正常工作。1.2.3 本节中所提的要求,适用于每一套装置或每一面柜及其间配合的要求。同时,每一装置或每一面柜还应分别满足其具体要求。1.2.4 装置应能适用于5P型电流互感器,并能适用于装在母线的电容式电压互感器。1.2.5 装置之间、柜之间,柜与其它设备之间,应采用光电耦合或继电器接点进行连接,不应有电的直接联系。1.2.6 在雷击过电压,一次回路操作,开关场故障及其它强干扰作用下;在二次回路操作干扰下,装置包括测量元件,不应误动和拒动。装置快速瞬变干扰试验、高频干扰试验,辐射电磁场干扰试验、冲击电压试验和绝缘试验应符合IEC标准。1.2.7 柜中的插件应接触可靠,并且有良好的互换
10、性,以便检修时能迅速更换。1.2.8 各装置应具有直流快速小开关,与装置安装在同一柜上。各装置的逻辑回路应由独立的直流/直流变换器供电。直流电压消失时,装置不应误动,同时应有输出接点以起动告警信号。每个独立的直流回路应有监视整个直流回路电压消失的告警信号继电器。直流电源电压在80115%额定值范围内变化时,装置应正确工作。在直流电源恢复(包括缓慢的恢复)到80%Ue时,直流逆变电源应能自动启动。直流电源波纹系数W5%时,装置应正确工作。拉合直流电源以及插拔熔丝发生重复击穿火花时,装置不应误动作。直流电源回路出现各种异常情况(如短路、断线、接地等)时装置不应误动作。1.2.9 对每面柜的出口跳闸
11、、合闸、起动失灵、及起动、闭锁重合闸等输入、输出回路应在柜面上有隔离措施,以便在运行中分别断开。1.2.10 各套装置的出口回路、主要电路、装置异常及交直流消失等应有经常监视及自诊断功能以便在动作后起动告警信号、远动信号、事件记录等。1.2.11 装置中跳闸出口回路动作信号的接点应自保持,在直流电源消失后,应能维持动作。只有当运行人员复归后,信号才能复归,复归按钮装在屏上适当位置,以便于操作,并应有远方复归功能。1.2.12 装置中任一元件损坏时,装置不应误动作。1.2.13 跳闸出口回路采用有接点继电器,跳闸出口继电器接点应有足够容量。每套保护装置应有足够的跳闸出口接点,满足断路器分相跳闸,
12、分相起动失灵保护的要求。延时段保护应进行有关断路器的三相跳闸,起动失灵的输出接点,并闭锁重合闸1.2.14 保护柜装设的出口跳闸重动继电器,其动作电压应在60%70%额定直流电源电压之间。1.2.15 各装置中的时间元件的误差,在本规范书中所列的工作条件下应1%。1.2.16 数字式保护装置应具备同时接入“保护及故障信息处理子站系统”及微机监控系统的功能,通信接口形式为RS-485或以太网。并采用符合IEC870-5-103或61850标准规约,否则需提供标准文本。1.2.17 保护装置应具备IRIG-B(DC)或脉冲对时功能,并通过保护柜端子排接线。1.2.18 卖方应提供装置已经运行的情况
13、以及在运行或制造过程中装置的改进情况资料。1.3 22OkV线路光纤分相电流差动保护的技术要求分相电流差动保护应为数字式保护,并具有完整的相间与接地故障的后备保护。1.3.1 220kV线路的分相电流差动保护,采用通信专用光纤芯构成全线速动主保护。1.3.2 220kV线路后备保护配置具有完整的三阶段式分相跳闸的相间和接地距离后备保护。在接地后备保护中,还应配置定时限/反时限零序电流方向保护以保护高阻接地故障。1.3.3 主保护和后备保护采用一套保护装置实现。1.3.4 保护应采用快速动作,可靠、功率消耗小,性能完善的数字式保护装置。1.3.5 线路在空载、轻载、满载等各种状态下,在保护范围内
14、发生金属性和非金属性的各种故障(包括单相接地、两相接地、两相不接地短路、三相短路及复合故障、转换性故障等)时,保护应能正确动作。保护范围外发生金属性和非金属性故障时,装置不应误动。此外,对外部故障切除、故障转换、功率突然倒向及系统操作等情况下,保护不应误动作。1.3.6 保护装置应可适用于弱电源情况。1.3.7 非全相运行时装置不应误动。非全相运行发生故障时,应能独立三相瞬时动作。1.3.8 每套保护均应有独立的选相功能,并有单相和三相跳闸逻辑回路。1.3.9 手动合闸或自动重合闸于故障线路上时,应可靠瞬时三相跳闸;手动合闸或自动重合于无故障线路时应可靠不动作。1.3.10 当系统在全相或非全相运行时发生振荡,均应可靠闭锁可能误动的保护元件,如果这时本线路发生各种故障,应瞬时或经短延时有选择地可靠切除故隙。系统振荡时,外部故障或系统操作,保护不应误动。1311保护装置应有容许100欧姆接地过渡电阻的能力。1.3.12 保护装置应能根据电压电流量判别线路运行状态以实现非全相判别及后加速跳闸逻辑。1.3.13 在由分布电容、并联电抗器、高压直流输电设备、变压器(励磁涌流)和串联电容补偿等所产生的稳态和暂态的谐波分量和直流分量的影响下,保护装置不应误动作或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