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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点单位防火档案规范化管理基本情况表区域单位性质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单位法人(负责 人)手机消防管理员手机户籍化管理员手机户籍化帐号密码建筑基本情况建筑幢;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每幢建筑的使用性质、层数与建筑面积:设施情况室外消火栓是否有,数量;室内消火栓是否有,数量;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是否有,形式:;消防泵房间是否有;(水泵接合器是否有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有;(消防控制室持证人员有 人)机械防排烟系统是否有;灭火器是否有,数量;应急灯是否有,数量;安全标志是否有,数量;有无其他灭火系统,形式:O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联网是否有消防设施维保单位电器线路是否穿管保护:;穿管形式:;是否开展电器线路检测:
2、 ;是否开展防雷检测:。安全疏散每幢楼的安全出口数量、安全疏散设施的形式:制度(填写单位已制定的消防安全制度)培训I(填写法人、消防管理员培训:数量、人员)(填写消控室操作人员培训:数量、人员)(填写易燃易爆操作员或安全疏散引导员培训:数量、人员)(填写新员工岗位培训及单位全体员工授课培训情况)建筑审验及 开业检查情况(填写建筑审验、安全检查时间;是否合格;文书编号。应附法律文书 复印件)易燃易爆物品存 放、使用、销售等 情况(填写易燃易爆物品名称、数量、扑救事宜;危化企业应另附详细列 表)微型消防站 建设情况(填写建微站时间、配备人员、配备装备、演练等情况)是否属于高危单位单位总体平面图单位
3、行车路线方位图第一项 制度预案法律条文引用:消防法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 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法第十七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管理构架(附件)2消防安全制度(附件)3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附件)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附件)5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员及各岗位职责、情况基本表、培训证书复印件第二项 设施器材法律条文引用:消防法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
4、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 职责:(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 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消防法第十七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1单位消防设施、器材明细表(品名、数量、设置位置计)(附表)2消防安全标志、防火标志明细表(品名、数量、设置位置计)(附表)3单位检查记录(附本)4消防设施维修记录(附件)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细述及照片(附件)6消防设施、燃具管道等维保单位基本情况、维保单位资质及维保合同 (附件)第三项 检
5、测存档法律条文引用:消防法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 职责:(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 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1历年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记录(附件)2每月单位内部对消防设施的检查测试表(附表)第四项 安全疏散法律条文引用:消防法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 职责:(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 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基本情况表、(附表、附平面图)2工作、营业期间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检查表(附表)3防火防烟分区
6、、防火间距的基本情况表(附表、附平面图)第五项 检查除患法律条文引用:消防法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 职责:(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消防法第十七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1防火检查、每日防火巡查记录(附本)2整改火灾隐患记录(附本、附整改隐患前后照片)3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附本)第六项 培训演练法律条文引用:消防法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 职责:(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消防法第十七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
7、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1单位消防演练记录(附件、附照片)2单位消防安全培训记录(附件、附照片)3职工岗前消防安全培训记录表(附表)4法人、消防管理员、消控室操作人员、易燃易爆操作员或安全疏散引导员培训情况(附表、附培训证书复印件)第七项 其他事项法律条文引用:消防法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 职责:(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消防法第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 的消防宣传教育。消防法第二十七条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产品标准,
8、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 要求。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 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1单位开展消防宣传的基本情况、(附件、附照片图)2电器线路、产品、燃气用具检测报告、防雷检测报告(附件)3单位历次火灾情况细述表(附火灾原因认定书复印件)4建筑审验及开业检查情况表(附法律文书复印件)5历次消防安全检查表、整改意见书、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附件)6建筑平面图及历次装修平面图(附图)7工艺流程、易燃易爆危险品处置流程(附件)8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建设情况(附件)重点单位防火档案规范化管理目录(单位版)一、基本情况表二、单位平面图及行车路线方位图三、档案资料细录第一项制度预案第二项设施器材第三项检测存档第四项安全疏散第五项检查除患第六项培训演练第七项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