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灭火消防器材检查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防灭火消防器材检查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防火火、消防器材检查制度一、为保证矿井消防、防灭火措施、设施可靠,有效预防火灾事故,根据2023年版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二、各有关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按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范围,认真做好消防器材检查工作。三、建立矿消防器材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对矿消防、防灭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四、井上下绞车房、材料库、主要通风机房、空气压缩机房、变电所和井下机电设备碉室,应当按有关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其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应保证灭火需要。五、编制防止采空区自然发火的设计,并有防灭火、防止漏风预防措施;掘进工作面的冒顶区应及时进行消防处理。六、在有消防灭火设施岗位的作业人员应当了解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对责任区域内消防灭火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消防灭火设施不足、失效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告。七、瓦检员应对负责区域内的防火密闭、高温点等,每班检查一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八、安全检查员和其他有职责的人员检查中发现消防火措施缺陷,消防灭火系统、消防灭火设施等偏离标准,应下达整改通知单,落实整改措施、时间和责任人。九、违反本制度、未认真进行消防灭火检查、未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的,依照安全奖惩制度处罚,导致事故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