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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成果奖申请书成果名称:成果完成人:成果完成单位:推荐单位名称:(盖章)申报时间年月日中国水利教育协会制承诺书本人申报2023年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成果奖,郑重承诺:1对填写的各项内容负责,成果申报材料真实、可靠,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未弄虚作假、未剽窃他人成果。2 .成果奖评审工作期间,不拉关系、不打招呼、不送礼品礼金,不以任何形式干扰成果奖评审工作。同时,对本成果的其他完成人提醒到位,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接受取消参评资格的处理。3 .成果获奖后,不以盈利为目的开展宣传、培训、推广等相关活动。成果第一完成人(签字):一、成果简介(可另加附页)果获励况成曾奖情获奖时间奖
2、项名称获奖等级授奖部门成果起止时间起始:年月实践检验期:年完成:年月成果关键词1.成果简介及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不超过IOOO字)2 .成果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不超过IOOO字)3 .成果的创新点(不超过800字)4 .成果的推广应用效果(不超过IOOO字)主持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年月最后学历专业技术职称现任党政职务现从事工作及专长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移动电话电子信箱通讯地址何时何地受何种省部级及以上奖励二F要贡献本人签名:年-月日第()完成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年后最后学历专业技术职称现任党政职务现从事工作及专长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移动电话电子信箱通讯地址何时何地受何种省部级及以上奖励二要贡献本人签名:-
3、月日三、主要完成单位情况主持单位名称主管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通讯地址电子信箱要贡献单位盖章年月日第()完成单位名称主管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通讯地址电子信箱主要贡献单位盖章年月日备注以上附表根据实际内容均可增加附页四、推荐单位意见(本栏由推荐单位填写,根据成果创新性特点、水平和应用情况写明推荐理由和结论性意见)推荐意见推荐单位公章年月日五、评审意见评审意见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年月日审定意见签字:年月日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成果报告成果名称:成果完成人:成果完成单位:附: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成果申报材料成果名称:成果完成人:成果完成单位:联系方式
4、:材料明细表序号材料名称份数备注1申报书2份2成果总结2份3支撑材料1套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成果推荐汇总表序号成果名称主要完成人完成单位推荐单位(盖章):联系电话:填报人:注:1.该表由推荐单位填写,按初评结果排序;2.若成果有多个完成单位,请逐一列举。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第一条为奖励高等学校在水利类专业教育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取得教学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发挥优秀教学成果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结合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育教学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开展水利类专业教育及人才培养的高校和个人申请教学成果奖,以及教学成果奖的推荐、评审、批准、授予和相关管理,适用本办法。第
5、三条本办法所称教学成果,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分为研究生教学、本科生教学和学生教育管理三类。第四条教学成果奖每3年评审1次,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等级。获奖比例为特等奖5%、一等奖15%、二等奖30%,评审结果可以空缺。第五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教学成果奖:具有原创性,在水利教学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的成果;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的成果;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行业内产生积极影响的成果。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
6、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重大贡献,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并产生重大影响。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水利教育教学理论上有较大创新,对水利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具有广泛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具有显著成效,在行业内产生重要影响。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水利教育教学理论或实践的某一方面有明显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具有明显成效。第六条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由中国水利教育协会负责,具体组织工作由高教分会秘书处承担。第七条教学成果奖的推荐评审,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坚持质量第一、突出实践性和
7、创新性的导向,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有利于鼓励教师潜心教书育人的导向,确保评审结果科学、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第八条申请教学成果奖的个人,应当为主持和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者。申请教学成果奖的单位,应当为主持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提供主要物质技术条件保障者。教学成果由2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请。第九条申请教学成果奖,应填写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提交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以及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条中国水利教育协会、中国水利教育协会高等教育分会应在网站上将所有申请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8、7日。对经公示无异议,以及异议已在规定时间内解决的成果项目予以评审。第十一条成立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组成成员由中国水利教育协会和中国水利教育协会高等教育分会协商确定,可根据各专业教学成果特点,设立若干学科专业组,负责相关学科申请材料评议工作。评审委员会负责相应类别教学成果奖的评审,提出获奖项目与奖励等级建议,审定通过的获奖项目在网站上公示5日,无异议后予以公布。第十二条教学成果奖评审实行异议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报项目、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等。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高等教育分会秘书处对异议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核实处理情况告知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第十三条教学成果奖评审实行回避制度。评委会成员本人为教学成果奖申请人的,或与教学成果奖申请人有亲属关系的,不得参加当年评审工作。第十四条教学成果奖申请人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取消其申请资格,已公布结果的撤销奖励、收回证书,并建议有关单位给予责任人相应处分。第十五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中国水利教育协会及中国水利教育协会高等教育分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