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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秋季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工作方案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护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3年),为贯彻落实2023年秋季全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与心理辅导工作融合发展,提高中小学生心理素质和心理调适能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活动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二、活动主题加强心理防护建设提升防疫抗疫正能量。三、活动内容(一)开展心理健康宣教活动1营造校园氛围。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校报校刊、校园广播或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开展符合学生年龄特点的主题活动等,
2、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广泛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广为宣传本地区本系统防疫抗疫措施成效,引导教师、学生家长关注学生疫后心理健康,缓解因疫情封控、长期居家学习造成的心理压力,营造和谐亲子关系,帮助学生正确面对疫后各种困惑,主动探求正确解决途径,健康成长。2 .举办专题讲座。活动期间,各校至少分别举办1次对学生、对教师、对学生家长的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以“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为契机,以班级“生命教育”为核心,开展疫情危机下心理调节专题讲座。将爱国主义教育作为宣讲必修课和重中之重,增强师生的爱国主义意识,培养学生及家长的爱国精神和报国情怀。帮助学生加强疫后心理防护建设,最
3、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学生可能造成的心理问题和负面影响,帮助学生及时调整心态,尽快适应校园生活,提升防疫抗疫正能量。3 .组织学生征文。全县中小学开展以“同舟共济驱病毒,众志成城战疫情”为主题的心理健康教育征文活动,组织学生讲述和描绘自身在防控疫情中的所做、所为、所观、所感、所思、所悟,以笔为援、抗击疫情。每个乡镇中心学校推选学生征文2篇,县直中小学校每校推选学生征文1篇。推选的学生征文契合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主题,具有较强校园气息,体现原创品质。征文题目自拟,文体不限,800字以内,征文正文前注明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学校名称、年级班级)。所有征文必须作者原创,发现抄袭取消资格。(二)开展学生
4、心理状况普查通过班会活动、课堂观察、谈话、问卷等各种渠道全面了解学生的身心状况,建立学生心理档案、预警排查学生心理动态。重点关注有亲人病故,个人或亲朋好友感染传染病,曾密切接触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疑似患者的学生,如有过度的恐惧和焦虑反应,及时对其开展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对个别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或发现其他需要转介的情况,应及时识别并转介到其他专业心理咨询机构或医学心理诊治部门,并建立跟踪反馈制度。(S)建好用好“护苗”工作站为给未成年人创造更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局拟建设中小学生心理辅导中心,指导全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治素养。全县所有中小学均需
5、建好用好“心理咨询室”和“护苗”工作站,并做到六有:一是有场所,初中小学可在“留守儿童之家”加挂站牌;二是有人员,参加州县心理健康培训的人员优先安排作为“护苗”工作站工作人员;三是有职责,应在工作站内张贴工作职责;四是有制度,制定相关制度,做到有理可依;五是有宣传,将“护苗”精神通过不同渠道向外传播,使“护苗”行动更具影响力;六是有活动,各校要开展各种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习、感悟,从而达到教育目的。(四)评选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带头人及名师队伍培养,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县直中小学校评选、推荐心理健康教育名师至多1名,并填写心理健康教育名师申报表(见附表1)报县教育局。最终县教育局
6、评选认定县级心理健康教育名师3-5人,并将评选结果报州教育局。在此基础上,县教育局推荐州级心理健康教育名师1人,并填写心理健康教育名师申报表(见附表5)报州。评选条件:1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一线专兼职教师,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至少满3年(含3年);2.认真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理论与技能,积极参加各类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培训以及业务学习和督导活动;3,承担一定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努力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技能水平,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4.积极思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律和方法,获得县市级及以上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研究项目或奖项者优先。(五)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示范校鼓励中小
7、学将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学校特色文化建设中,形成“心育”特色文化,培育一批有较高心理健康教育办学特色和水平的中小学校。2023年度,分别培育县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示范校、打造州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点学校若干所。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中小学参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示范校评估标准(试行)(见附表2)评选推荐县级示范校至多1所,填写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点学校申报表(见附表3),并将评选结果报县教育局,最终评选认定县级示范校5所。在此基础上,县教育局推荐州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点学校2所,并填写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点学校申报表(见附表6)报州。四、材料报送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中小学推选的学生征文作品,推荐申报县级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点学校的申报材料,以及推荐的县级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心理健康教育特色示范校名单(见附表4),请于2023年12月1日前报县教育局。凡涉及签字盖章的材料均需报送Word电子版和纸质材料。联系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