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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意识可以参与到事件的过程中,当意识主体的判断会导致事件结果有所差别时,意识主体的预测期望就会对事件结果产生影响。换而言之,主观意识就对客观事件的结果产生了影响。因此,主观意识能否通过意识主体参与到事件的过程中,是主观意识能否对事件结果产生影响的必要条件;而意识主体对事物认识的程度,是主观意识对事件结果产生影响的充分条件。前者基于技术手段,后者基于态度和价值观。具体的展开:1、人难以凭借主观意志改变很多客观事实。举个极端的例子,一个人通过祈祷和诅咒的方式希望太阳永远不能升起。我们知道,不论他把这个愿望重复多少次,在他有生之年(以人类的寿命计算),这个主观意愿都不会实现。从客观角度而言,主观意识
2、(希望太阳不能升起)不能改变事件结果,其原因并不是他的主观愿望不合法或不道德,而是他的主观意识不能够实际参与到太阳升起的这一事件过程中。假设这个人足够了解,地球上看到太阳升起的过程和原理,对于如何阻止这个事件的过程发生有相应的手段,譬如假设他可以使得太阳星球加速毁灭塌缩,即主观意识可以介入这一事件的过程中进行修改,那么事件的结果就能够被2、基于上述的极端例子,人们往往在判断自我意识是否能够对事件产生影响时,使用道德观念,进而引申为“神、神力和神律”,认为自我意志的不可实现是出于神根据意志通过其力量而制定的法则(比如意识主体不能够介入类似星球运动的某些事件过程中)。因此,假设要打破人的这一认知,
3、需要更多的实证显示,意识主体能够对所有事件过程介入。然而在此过程中,意识主体不一定能够保证自身的主体安全,并不一定能够保证其他同类的安全,因此,保持对自我意识能力的谨慎是很有必要的。对策建议(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要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以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为核心,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信心,增强斗志,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要抓好自身廉政教育。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模样。(二)加强业务知识培训。采取走出去的办
4、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跟班轮训和参与办案,提升实战能力。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还需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成为业务精通、知识全面的多面手,从而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三)提供激励机制保障。要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所属内设机构的规格,在政策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纪委常委、各部室主任和乡镇纪委书记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同时,为基层纪检干部提供宽松的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乡镇党委、政府要尽量少抽调和借用纪检干部。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彻底改变派驻机构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在政治上,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工作业绩突出、综合素质良好的,优先考虑提拔重用,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