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考试卷一甄题精选冲刺训练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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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法考试卷(一)甄题精选冲刺训练题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依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选项中哪个是担任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应当具备的条件?A、在澳门连续居住满15年B、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C、中国公民D、在外国无居留权【参考答案】:B【解析】:澳门特别行政区议员任职资格依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68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担任。故选B项。2、当事人王某久闻吴律师大名,因一案涉讼委托全权代理,在向事务所交纳律师费以后又给吴办案费1万元,并声称不要任何票据,吴收受。对吴的这一行为依法应如何评价?

2、A、此1万元应属协商收费,吴不违反有关规定B、此1万元可用于交通等费用,在规定许可范围以内C、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收费的规定D、如果吴律师在案件办结以后与当事人进行结算,多退少补,应当允许【参考答案】:C【解析】:律师收费规则律师法第23条:“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向当事人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第35条第1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3、人民法院审理行政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内作出终审判决。A、2个月B、3个月C、6个月D、1

3、年【参考答案】:A【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受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4、17.下列关于中华法系的叙述包括:(1)中华法系是世界五大法系之一;(2)中华法系的母法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3)礼法结合是其基本特征;(4)从立法和法典结构上看“诸法全体,民刑不分”。从司法体制上看,“行政兼理司法”。其中正确的有:()。A、(1)(2)B.(1)(4)C、(4)D、(1)(2)(3)(4)【参考答案】:D【解析】:【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中华法系的含义。中

4、华法系是指以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为母体,在东南亚早期封建国家之间形成的一个影响广泛的体系,是世界五大法系(中华法系、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之一。中华法系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礼法结合是基本特点。中国封建法典既有刑法,也有民法,诉讼法,以及行政法等各方面的法律内容,形成了民刑不分,诸法合体的结构,皇帝兼行政,司法,军事大权于一身:地方上,行使官兼理司法,司法依附于行政,受行政的干涉。中华法系在清末变法中走向解体。【该题针对“唐律的特点与中华法系”知识点进行考核】5、某工厂因排污污染环境,被环保部门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于3月2日送达该工厂,但决定书送达时,环保部门只是告知

5、该工厂如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未告知起诉期限,在当年的5月10日才告知该工厂起诉期限。下列选项中,该工厂在什么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超出诉讼时效?A、当年的5月25日以前B、当年的6月2日以前C、当年的7月25日以前D、当年的3月2日以前【参考答案】:B【解析】:行政诉讼法解释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6、关于唐

6、律中五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笞刑、羞辱刑、流放刑、经济刑、死刑B、笞刑、徒刑、流放刑、株连刑、死刑C、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D、杖刑、徒刑、流刑、肉刑、死刑【参考答案】:C【解析】:唐律五刑唐律五刑承用隋开皇律中所确立的五刑,即笞刑、杖刑、徒开!|、流刑、死刑五种。7、甲公司和乙公司都是上市公司;甲公司为了开拓业务需要,欲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对乙公司进行收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OA、甲公司持有乙公司已发行股票的25%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向乙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B、甲公司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中的事项C、甲公司经股东大会同意可以撤回其收购要约D、甲公司持有乙公司5%的发行股份时

7、,应向证监会做出书面报告【参考答案】:D【解析】:要约收购证券法第88条第1款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故A错误。第91条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故BC不正确。第86条第1款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时,应

8、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故D项正确8、以下构成垄断协议的是:()A、某市甲酒厂的白酒销售份额占该市的40%,乙酒厂的白酒销售份额占50%,二酒厂为进一步控制市场份额达成了合并协议B、某市电力公司与用户签订供电合同时,要求用户必须购买该电力公司出资设立的电力设备厂生产的电表C、某市甲牛奶厂与乙牛奶厂的牛奶销售份额合计占该市的70%,二厂达成协议,共同将袋装牛奶的价格上涨2角钱D、某市由于盲目投资,建有多家烟厂,生产的香烟绝大多数销在本市,由于各厂产量过高,积压严重,该市烟叶

9、协会组织烟厂达成协议,各厂均减产30%【参考答案】:C【解析】: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反垄断法第13条第I款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四)限制购买新技木、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五)联合抵制交易:(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C选项属于第1款第1项禁止的垄断协议。根据反垄断法第I5条的规定,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达成的有第I3条、第14条规定情形的协议不属于垄断协议,所以D

10、选项不应选。根据反垄断法第17条的规定;B选项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根据第20条的规定。A选项属于经营者集中。9、下列关于大陆架的表述,哪项是错误的?A、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B、国家对其大陆架的资源具有主权权利及相应的管辖权,但它又不属于国家的领土,国家对其大陆架不具有领土的完整主权,大陆架上仍允许他国保持某些权利,且不影响其上覆水域及其上空的地位C、沿海国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但这种权利不是专属的D、大陆架不仅是沿海国陆地领土在其领海之外的延伸,而且是该国管辖范围之内的海底区域【

11、参考答案】:C【解析】: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地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即大陆架不仅是沿海国陆地领土在其领海之外的延伸,而且是该国管辖范围之内的海底区域:沿海国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专属的:但大陆架不属于国家的领土,一国对其大陆架不具有领士的完整主权,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不影响大陆架上覆水域和水域上空的法律地位。由此可以看出,选项C应为本题答案10、下列是杜法官的一些行为,请问哪项是不违反法官职业道德的行为?A、杜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能一视同仁B、杜法

12、官收到当事人写给他的信件,信中谈了其对该案的看法C、杜法官对一方当事人存有偏私,但其并没有表现出来D、杜法官就未决案件给当事人提供咨询意见【参考答案】:B【解析】:法官职业道德准则9、10、28条。11、某公安派出所对张某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张某不服。张某向县人民政府和县公安局同时申请行政复议,但两机关超过复议期限后均未作出任何决定。张某遂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派出所的处罚决定。本案的适格被告应当是谁?A、公安派出所B、县公安局C、市公安局D、县人民政府【参考答案】:A【解析】:高法行诉解释第20条第3款规定:“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

13、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张某起诉要求撤销派出所的处罚决定,根据本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于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对其超越职权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公安派出所为被告。所以答案应为A行政诉讼解释第22条规定:“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在此

14、张某没有对行政复议机关的不作为提起诉讼,所以行政复议机关不作为张某对派出所处罚决定提起诉讼的被告。12、下列有关法的特征的表述,哪项为正确的是?A、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有约束力,为人们提供了行为的标准,因而具有法的特征和效力B、一位党的干部因渎职罪被判处刑罚,同时被开除党籍,这些都是法的实施方式的体现C、典型判例、国家政策都不可以列为法的范畴D、法的适用范围具有普遍性,由于河北省的地方法规只能在河北有效,因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参考答案】:C【解析】:公司章程不是法律,开除党籍不属于法律制裁:判例和国家政策不属于法律;地方法规属于法的内容。因本题为单选,只能选择C为最佳13、杨某推着小车

15、在街边卖早点,被市综合执法局执法队员肖某和李某发现而认定为无照经营,不符合卫生管理和市容管理规定。鉴于杨某属流动经营,为防日后难以处罚肖某与李某口头作出罚款IOO元的决定。对此杨某辩解说家里有营业执照,肖某和李某认为杨某属于强词夺理,根本不愿听其陈述和申辩。对于该行政处罚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该行政处罚决定无效,杨某可以拒绝B、该行政处罚决定违法,杨某可以拒绝缴纳罚款C、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杨某可以缴纳罚款后直接提起诉讼D、该行政处罚决定违法,杨某可以在缴纳罚款后,申请行政复议【参考答案】:C【解析】:具体行政行为无效,是已经依法成立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明显重大违法的情形而依法归为无效。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是已经依法成立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违法因素。具体行政行为不成立是指其不具备法定的外在表现形式。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1条规定:“行政机关及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第31、32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本案中,执法人员不愿听杨某的陈述和申辩,属于行政处罚法第41条规定的情形,所以其所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行政处罚决定还没有成立,自然不存在违法或是无效的情形,违法或无效都是针对已经成立的行政处罚决定而言的。因此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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