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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检查新时代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为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和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安,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3月中旬,常委会副主任李文基带领检查组对全市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检查前,检查组成员对新修订的“一法一条例”进行集中学习,熟悉掌握了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生产知识。3月12日,检查组召开全体会议,听取了市经信委、教育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海洋与渔业局、安监局、质检局、海事局、法制办等10个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随后,检查组以中小微和高危企业为重点,集中一个周的时间,赴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听取工作
2、情况汇报,并深入到金洲矿业集团、荣成市化工总厂、液化空气()、上善堂集团等12家企业采取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检查,较好地发挥了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传导压力、营造氛围的作用。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实施成效明显总的看,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坚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以部署和推进,狠抓责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2017年,全年发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9.4%和25%,在省政府安委会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中,市政府被评为先进单位。今年一季度,发生事故
3、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0%和33.3%o(-)监管责任体系日益完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对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责任作出制度性规定,强化党政领导干部“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及时调整充实了市政府安委会。在全省率先理顺国家级开发区安全生产行政管理体制,较好解决了国家级开发区安全生产执法难题。加强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目前,全市81个镇(街道、省级开发区),全部成立了安全监管机构,并按照标准配备了专职人员,共计324人。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出台了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及
4、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理顺了油品、电力、电信、城际铁路、生产经营单位燃料用气等行业领域的监管责任;制定了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守则,全市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30家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已全部按照法律规定设置了安全总监,建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二)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预防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严格安全生产源头准入,明确危险化学品最低投资规模和新建非煤矿山年最低生产能力,原则上不再新批地下开采矿山,全市烟花爆竹生产整体退出。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以下简称“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采取树立标杆、政府引导、专家辅导、现
5、场观摩、执法推进等方式,督促指导全市689家企业完成建设工作,排查辨识风险点1.8万多项。建立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机制,2017年对45家失信经营单位进行了惩戒。制定了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检查服务实施办法,市级每年投入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购买专家和专业机构服务。(三)专项整治力度不断加大。近年来,我市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为依托,健全机制、强化措施,持续开展全方位、全领域的安全检查整治,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仅2017年,全市检查企业5万家次,查处问题隐患近5.24万项。积极开展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对监管的危化品企业
6、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持续推进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全市企业底数从2014年的1025家减少到733家;对全市16座尾矿库完成会诊检查,争取上级专项资金72万元,专项用于“头顶”尾矿库隐患治理。同时,在道路交通、消防、海上安全、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校车安全等领域也都加强了安全监管,一批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处理。(四)基层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对近10万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摸底调查,逐一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和专业监管部门,并登记造册,实行“一县一册”管理;构建了市、区市(开发区)、镇街、村四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将安全生产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建立了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信息平台,对4200余家重点企业实
7、施有效监管。下发了市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在矿山、危化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爆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在化工行业全面推行,在其他行业领域积极推广。设置了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各区市也普遍加强了应急救援、安全科技等工作,为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有力保障。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中发现,全市安全生产局面总体稳定向好,但受思想认识、发展方式、产业结构、基础管理、职工素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仍然比较严峻,实施好“一法一条例”任重道远。(-)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还不够稳固。主要表现在:镇(街道)一级安监专业技术人员和有执法资格的人员缺乏,普遍存在兼职多、流动快等
8、问题,加之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压力大,导致基层安监队伍不够稳定,不能很好地承担起安全监管的责任。“一法一条例”全社会的知晓率有待提高,尤其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一些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重发展轻安全的倾向仍有不同程度的存在。同时,随着新材料、新能源、新工艺广泛应用,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大量涌现,安全风险不断增大。(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一法一条例”进一步强调了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但仍有一些企业尤其是加工、商贸流通等中小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规定还停留在口头上、纸面上、汇报上,注重应付检查,没有转化为企业的实际行动;安
9、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完善,安全生产投入、职工安全技能培训等关键措施不够到位。如,检查中发现,有的企业新员工培训记录流于形式,只有职工签到表,没有标明培训的层次是厂级培训,还是车间、班组培训,且培训的内容也没有详细记录;有的企业对如何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不清楚,隐患排查记录过于简单。(三)“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力度有待加大。截止3月底,我市完成“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企业689家。其中,高危行业1291家,仅完成234家。另外,有的化工企业还没有进入专业园区,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四)农村和农业安全生产问题不容忽视。主要表现在农业机械、农村建筑、农业用电、农药施用、农村道路
10、交通等方面,存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三、几点建议安全生产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责任重于泰山,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任何时候都不能懈怠。为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组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一项重大民生问题,也是深层次的政治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党的十九大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一法一条例”,大力
11、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始终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牢牢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抓紧出台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安全发展理念的要求贯穿生产全过程、各环节,着力找差距、补短板、上水平,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二)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强化领导责任,抓紧制定我市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配套文件,充分发挥各级党政一把手的作用
12、,加强考核和问责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强化监管责任,逐行业、逐领域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特别是对责任体系中的交叉领域,要进一步划分部门职责、明确责任边界,依法依归制定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负责、失职照单问责。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足额提取安全费用,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确保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三)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全力打造安全生产治理新格局。重点抓好以下几点:一是健全安全生产源头准入机制。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强化源头管控、严格安全准入的要求,严格准入门槛,对不符合规定、标准规范、产业政策、安全生产资格
13、和条件的项目、企业一律不予审批或予以关停取缔。注重严格审查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的从业条件。二是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事故防范,重在排查治理隐患。我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规定:2018年年底前,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规范有效的双重预防体系,到2023年,各类企业基本建立起双重预防体系并有效运行。为此,要加快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和标准化建设,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隐患排查一定要全面细致,不留死角、盲区,在企业搞好自查的基础上,
14、注重发挥好社会行业专家和专业机构的作用,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想不到”“管不到”“治不到”的问题。加大安全隐患整改力度,切实搞好化工园区规划建设和申报认定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化工企业进区任务。三是健全安全生产检查执法机制。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领域整治,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特别是要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的方式,深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执法措施。四是健全安全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和举报奖励机制。将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紧密
15、结合起来,健全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对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要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各项惩戒措施,倒逼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同时,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四)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下大气力维护城市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中办发120181号),将安全发展理念和更高的安全标准贯穿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管理、服务全过程,建立政府监管、应急联动、企业负责和公众参与的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机制。有关部门要对城市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定期排查区域内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加大对供水、排水
16、、燃气、供电、供油、通信、防汛排涝等各类生命线工程的保护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五)着力夯实基础,进一步织密安全生产保障网。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结合机构改革,按照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强化执法力量,尤其是要注重基层执法人员的配备,不断提高监管水平。二是抓好基层网格化管理。完善网格化、实名制责任体系,织密市、区市、镇街、村居社区四级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安全监管体系,将安全监管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三是强化科技支撑。做好与省和区市信息化平台的技术衔接,抓好“智慧安监”信息化平台建设,着力构建全市安全生产管理“一张网”。运用信息化技术,升级改造渔船船用终端,最大限度地防范渔船海上碰撞事故的发生。四是注重应急预案编制演练。按照“日常抓预防、应对抓演练、事故抓救援”的原则,健全区域化应急救援资源共享机制,不断完善预警联动机制,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应急避险和现场处置能力。要依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