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种设备使用的十大常见错误认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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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特种设备使用的十大常见错误认识特种设备安全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 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 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该 法的其他特种设备。一、特种设备使用的十大常见误区误区1:电动叉车不需要上牌登记个别销售商家会误导购买叉车的企业,让企业以为只有柴油机 (或汽油机)叉车才需要上牌登记,而电动(电瓶)叉车不需要上 牌登记,导致企业因为使用未经检验登记的叉车而被市场监管部门 处罚。其实,凡是符合特种设备目录中关于场(厂)内专用机 动车辆定义的叉车,简单来说,就是具备门架、货叉、自行式等三

2、个重要特征且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三区”范围内 使用的叉车,均属于特种设备范畴,包括符合定义的托盘堆垛车, 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办理使用登 记(上牌)。误区2:特种设备数量少于20台的企业不需要安全管理员虽然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中有关于设备 总量20台以上应配备持证安管员的规定,但并不是少于20台设备 就不需配备安全管理员了。真实的情况为,凡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均应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以单位任命文件作为依据并将其任 命文件存放于特种设备台账资料之中,如设备总量在20台(含20 台)以上的,则应配备专职的、持证的安全管理员。误区3

3、: 1立方以下的空气储罐不是特种设备这个说法应该是和简单压力容器混淆了,简单压力容器是一种 特殊的特种设备,它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不需要定期检验,只需 要在罐体达到使用年限后主动报废即可。辨识简单压力容器的方法 也很简单,通常其出厂铭牌上会标注有“简”或者“简单压力容 器”的字样,更专业一点的方法就是看参数,设计压力WL6MPa、 容积WIm3、压力X容积1,介质主要以空气、水蒸气为主。因此, 空气储罐仅通过1立方的容积是无法判断是否属于简单压力容器, 而是要通过设备铭牌或者出厂资料来进行识别。着重要强调的是, 虽然罐体本身不需要登记检验,但罐体上的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 附件仍然要依法进行校验

4、和检定。误区4:特种设备还没超过检验有效期可以先不用报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特种设备使 用单位应当在设备检验有效期届满期一个月内向检验检测机构办理 报检手续,其中主要也是考虑到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检验机构可以 提前调配检验人员安排,保障一个地区范围内的特种设备检验有序 进行;另一方面,假如在检验过程中发现各类设备隐患和故障问题 等,提前报检可以在检验有效期满前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整改,经过 整改后可顺利按期取得合格报告,避免两次检验出现“断档”的情 况。误区5:汽车吊是轮胎起重机在特种设备目录中虽然有轮胎起重机,但却没有汽车吊,这两者 也是完全不同的两类设备。两者的区分主要还是在

5、作业舱上,轮胎起重机 属于特种设备范畴,只有一个用来控制移动和起升载荷的作业舱,而汽车 吊不属于特种设备范畴,不但有一个车辆驾驶舱,还有另一个吊车作业舱, 因此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 督管理办法。误区6:老百姓用液化石油气瓶做饭所以是气瓶使用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气瓶安全技术规程 中均作出了规定,气瓶的使用单位是气瓶的充装单位,对气瓶的充 装行为才是特种设备监管范围内对气瓶进行的使用行为,而且气瓶 充装单位也只能依法充装自有产权气瓶,因此老百姓是“用气”单 位而不是“用瓶”单位。虽然家中有液化石油气瓶的老百姓不是特 种设备监管范围内的使用单位,但使用

6、液化石油气也应当符合燃气 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误区7:液压升降平台可以当“货梯”来使用“货梯”是对简易升降机的俗称,额定起重量500公斤以上的 简易升降机属于特种设备,虽然液压升降平台并不属于特种设备, 但是仍有部分企业将其安放在厂房的井道内或用砖木、铁板等材料 搭建的简易井道内,并加装选层面板、门锁、限位开关、导轨等部 件,使其成为了 “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的“三非”特 种设备,即俗称的“土制升降机”,不仅使用单位要被处罚,其安 装单位也同样要面临法律的制裁。误区8:国家取消了行车的作业证书任何人都可以操作行车属于特种设备目录中的起重机械大类,市场监管总局 在前几年取消了地

7、操(地面操作或地面遥控)行车的证书项目,但 仍然保留了司操(司机室操作)行车、塔式起重机等起重机械的作 业证书项目,同时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以及相关技术规范又 进行了规定,凡取消地操证书项目的设备,其使用单位仍应该开展 对相关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行车进行作业,否则也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的有关规定。误区9:特种设备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管理特种设备安全是非常强调安全主体责任的,但不少使用单位特 别是电梯的管理单位,往往将电梯维保但未开展的日常维护保养等 同于对日常管理责任,其实电梯维保单位仅仅相当于电梯“4S店” 的角色,所以车辆出了事故,交警处罚

8、的对象是车主而不是“4S 店”。当然了,对于共有产权的特种设备,例如住宅小区的电梯是 归全体业主所有,因此依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全 体业主或业委会以合同的形式委托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电梯,由物业 公司承担电梯安全主体责任,负责办理电梯日常检查、使用登记、 定期检验检测和签订维保合同。对于跟随房屋一同出租的电梯,租 赁合同约定承租方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由承租方履行安全主体 责任,如无相关合同约定的,则电梯产权单位就是法定的使用管理 单位。误区10:检验合格的电梯不应该发生故障检验是国家对电梯日常使用安全和维护保养情况的验证性检查 方式,其中相关的检验项目均是电梯质量的安全底线,也可以理解

9、 为,检验合格反映出电梯安全仅仅达到了国家要求的最低标准。如 果把电梯比作人,年检就相当于每年做一次健康体检,体检没大毛 病并不表示在之后的一年里人就不会生病了,其实电梯是否故障和 人是一样的,关键在平时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因此,使用单位日常 管理到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督促维保修理到位,才能确保电梯 故障概率降到最低。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义务(1)建立并且有效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 管理制度、以及操作规程;(2)采购、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并 且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采购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 经报废的特

10、种设备;(3)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 员,建立人员管理台账,开展安全与节能培训教育,保存人员培训记录;(4)办理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设备注销时交回使 用登记证;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及技术档案;(6)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7)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及时排查和 消除事故隐患,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其附属仪器 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定、校准、下同)、检修。及时提出定期检验和能效测试申请,接受定期检验和能效测试,并且 做好相关配合工作;(8)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定期进行

11、应急演练;发生事故及 时上报,配合事故调查处理等;(9)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节能必要的投入;(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使用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 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 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 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举例特种 设备定期检验周期如下: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

12、设备外部检验内部(全面)检验水(耐)压试验锅炉1次/年工业锅炉:1次/2年由检验人员提出电站锅炉:一般36年一次(如无法进行内检时,应1次/3年)固定式 压力容器至少1次/年新投用满3年时,1、2级:一般6年一次3级:一般36年一次4级:由检验机构确定5级:对缺陷处理前不得使用超高压容器,至少1次/10年压力管道工业管道:1年1次在线检验;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设备检验周期设备/附件检验周期电梯一般每年一次客运索道全面检验每3年1次,每年1次年 度检验起重机械一般每2年一次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厂内机动车辆一般每年一次压力表一般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大型游乐设施一般每年一次电梯限速器一般每年校验一次摘自:安全管理技术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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