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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视察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和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代表法、监督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视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明确视察工作的重要意义1 .开展视察工作是履行人大法定职权的重要形式。代表法第二十二条、监督法第十条,对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组织本级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深入开展视察工作,对于拓宽各级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2、充分反映群众意愿呼声、依法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对于丰富人大监督形式、增强人大监督实效,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2 .开展视察工作是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必然要求。在视察工作中,通过实事求是地反映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负责地提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将为党委科学决策提供全面、客观、准确的第一手资料。同时,在深入视察、广泛了解社情民意的基础上,把党委主张与群众意愿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法定程序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有利于推动党委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3 .开展视察工作是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的现实需要。深入开展视察工作,广泛宣传群众、动员群众,能够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集中民智,凝聚民力,
3、形成同心同德促改革、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合力;能够督促“一府两院”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推动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4 .开展视察工作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有效渠道。人大及其常委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在视察工作中,只有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到问情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才能使人大工作建立在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之上,真正做到履职依靠人民、履职为了人民、履职成效接受人民监督。二、不断规范视察工作的组织实施1 .强化大局意识,精心选择议题。逐步扩大视察议题征集范围,进一步加强与“一府两院”的事前沟通,广泛征求各级人大代表的意见
4、建议,建立健全向社会公开征集机制,使视察选题更加科学、民主、规范,更具针对性、可行性和前瞻性。在广泛征集议题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部门的作用,围绕市委重大决策、政府着力推进、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执行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等工作,筛选提出视察计划,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纳入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因工作需要临时增加的视察议题,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2 .强化超前意识,精心谋划筹备。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视察计划,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要超前谋划,及早召开协调会,围绕视察的指导思想、具体内容、方法步
5、骤、时间安排等进行认真研究,制定视察工作方案。根据视察议题科学合理地确定视察组成员,除市人大常委会有关组成人员外,可邀请所提议案建议与视察内容相关的市人大代表,以及熟悉相关业务的驻全国、省人大代表及市人大代表参加,以增强视察所提建议的全面性、专业性、准确性。抓好视察组成员培训,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相关资料,明确视察内容和要求,熟悉掌握相关情况,为开展视察工作做好充分准备。3 .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实施。在视察过程中,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看一些没有准备的地方,搞一些不打招呼、不作安排的随机性视察”,接地气、听真话、察实情,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戒走马观花、蜻蜓点
6、水。坚持点面结合、好差结合,既听取全面工作汇报,又深入现场察看实情;既听取被视察单位的情况介绍,又深入基层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既现场察看预定的点,又随机察看临时增加的点;既察看基础好、发展快的地方,又察看条件差、发展慢的地方。坚持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对事关全局、涉及面广的视察议题,市与县区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以扩大视察工作的覆盖面,增强视察工作的影响力。坚持轻车简从、简化接待,不用警车开道,不搞层层陪同、迎来送往,不得接受被视察单位赠送的土特产。三、着力推动视察成果的转化落实1 .提高视察报告的质量水平。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要及时梳理总结视察工作成果,将其纳入市人大常委会审
7、议意见或形成视察报告。视察报告起草过程中应充分发挥视察组成员的集体智慧,坚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言简意赅,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客观指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针对性、指导性、前瞻性强的改进措施和建议。2 .抓好视察成果的转化运用。视察报告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讨论,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在充分吸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人大常委会公文形式转送“一府两院”,报送市委。被视察单位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办理,在三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办理落实情况。3 .强化视察建议的跟踪督办。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现场察看等形式,对视察所提建议进行跟踪督办。对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市人大常委会将采取专项督查、专题询问、质询等方式,加以督促落实。四、切实加强视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视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增强视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遵循“专而精、求实效”的原则,合理控制视察规模和次数,确保视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要健全完善视察保障机制和视察所提建议办理落实机制、督导检查机制,不断提高视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