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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实施方案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贯彻落实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推进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着力补齐养老服务短板,大力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和医养结合深入发展,创新发展智慧养老,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提供有力支撑。二、工作目标鼓励各地通过运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并借助智慧化系统发挥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站)居家
2、社区养老服务功能。督促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惠及所有80周岁以上老年人,低收入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不低于55%o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贷款贴息政策,实现应补尽补。支持各地建设智慧养老机构和智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推广应用智能养老产品。巩固智慧养老省级示范创建成果,落实智慧养老省级示范机构和项目创建奖补和运营补贴政策。各地结合居家适老化改造,鼓励家庭安装智能安防设备。三、实施内容(-)健全老年人补贴制度。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高龄津贴;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失能失智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经评估确定为轻、中、重度的失能
3、失智老年人,分档提高补贴标准,用于护理支出。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合理确定补贴范围和具体标准。高龄津贴,按月发放至个人;养老服务补贴,原则上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服务网络不健全的农村地区可以惠农一卡通方式支付。补助标准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决定,并向社会公布补助标准。高龄津贴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养老服务补贴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申请,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养老服务补贴原则上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提供。(二)健全基本养老公共服务制度。建立完善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制度,为满足相应资质的老年人开展能力评估,评估
4、结果作为领取补贴、接受养老服务的依据。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制度,以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为重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健全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发布制度,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丰富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标准,及时补充更新。建立健全特殊老年人巡访关爱制度,定期对独居、空巢、农村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开展探视与帮扶服务,特殊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建立对无监护人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的监护保障机制。(三)健全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制定具有城市特色的长期护理保障政策,明确对象范围、筹资渠道、护理服务范围、待遇支付水平、费用结
5、算方式、经办管理方式以及失能评估方法和标准等。全面实施职工护理保险制度,总结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经验,完善不同失能等级和护理模式管理服务标准,并逐步将参保范围扩大到城乡居民,2025年底前,实现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丰富健康保险产品供给,引导商业保险机构研究开发适合居家护理、社区护理及机构护理等多样化护理保险产品。加快构建由长期护理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组成的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体系,满足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刚性需求。(四)构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分布均衡、功能完善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在县级层面,至少建成1处以特困失
6、能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敬老院,引导社会力量重点发展护理型养老床位。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023年底前,实现街道全覆盖。在乡镇层面,以农村敬老院为基础打造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增加服务社会老年人功能,多村联合建设中心食堂,为农村老年人提供送餐等上门服务,2025年底前,乡镇覆盖率达到60%以上。在村(社区)层面,发展农村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设施,2025年底前,实现城乡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全覆盖。在家庭层面,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信息化改造,探索开设家庭养老床位,依托专业务组织开展居家上门
7、服务。(五)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制定支持子女赡养照顾老年人的政策措施及优先优惠政策,强化家庭赡养老人的主体责任,巩固家庭养老功能。鼓励对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加强已建成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适老化无障碍改造,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在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因地制宜完善小区坡道、楼梯扶手、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养老、适老、助老设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融入适老化标准,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方便安全的出行和居家基本生活环境。集中利用三年时间
8、,对市区所有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分期分批给予最急需的适老化改造。(六)推动互联网+养老服务发展。完善市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拓展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创新互联网+养老智慧养老模式,汇聚线上线下资源,丰富产品供给,精准对接需求和供给,为老年人提供菜单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着力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在充分发挥现有养老服务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作用的同时,培育整合更多的线下服务实体,完善服务内容和方式,引导更多的加盟企业、机构、社会组织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提供紧急呼叫、生活帮困、居家上门服务、主动关怀、医疗保健、休闲娱乐、老年教育、定位务、食品服务、居家安全等服务。(七
9、)支持举办医养结合类养老机构。养老机构申请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涉及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可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已具备的上述相应资质直接进行登记备案,已经具备法人资格的可以依据规定申请变更登记宗旨和业务范围,不需另行设立登记新的法人。(八)健全医养康养结合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建设医务室、护理站,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实行备案管理,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按照方便就近、互利互惠的原则,推动未设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养老机构与周边
10、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作合作关系,签订合作协议,2025年底前,实现养老机构医养结合覆盖率达到100%。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整合现有卫生服务中心(站)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资源,推动社区养老设施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深度合作、邻近设置。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融合发展,通过一体联建、签约合作、托管、派驻医护人员等形式,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九)推进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鼓励县(市、区)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点相关内容纳入市、县国土空间等规划,合理确定设施种类、数量、规模以及布局,形成结构科学、功能完备、布局合理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严格落实养老服
11、务设施配套建设作为土地出让前置条件,新建城区和居住区以及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改造应当将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新建城区和居住区按照每百户不得低于30平方米、单体面积不得低于35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按照每百户不得低于20平方米标准配置养老服务设施,各地配建情况纳入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十)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培育发展群众基础好、积极健康向上、引领作用明显的老年群体组织,充分开发和释放老年潜能,大力开展适合老年人参加的教育、文化和体育活动。鼓励老年教育机构开展在线老年教育,加强政策引导,加快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2025年
12、底前,区县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鼓励具备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开设老年课堂、建设学习点,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捷的学习服务。依托终身在线学习平台等平台和直播大课堂,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加快老年教育优质学习资源和师资队伍建设。四,保障措施(-)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快建立和完善养老服务平台是高质量推进民生福祉行动的重要手段。各地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互联网+养老服务的重要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任务圆满完成。(二)总结经验,逐步推广。要结合实际,在互联网+养老的服务规范、风险防控、价格支付结算等管理和应用方面积极探索,及时总结工作情况,为推广提供实践经验。(三)加大宣传,正确引导。要广泛宣传互联网+养老服务新模式,引导老年人逐步形成市场消费观念,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和老年人共同参与、各尽其能的发展格局。加强对为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对互联网+养老新型业态的认识,不断规范服务行为,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