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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口腔医学院)院务会制度各科室、各部门、各教研室:院务会是全院行政议事和决策机构,由院长、其他院领导、办公室主任、院长助理等人员组成,同时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院务会由院长召集并主持。一、院务会的主要内容有:1、传达上级精神,制定本院学习、贯彻执行的意见和方案。2、讨论制定全院建设和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和措施,重大改革方案,劳务分配方案等。3、讨论通过年度计划、工作总结、经费预算、决算及其他重要文件。4、讨论制定全院各项规章制度,研究执行措施。5、听取各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研究处理各部门存在的问题。6、研究和部署全院近期工作。7、对全院的服务、医疗、教学、科研、护理、行风建设、劳务分配、
2、职工福利、行政管理、人事、外事、财务、奖惩、经济核算、仪器设备、后勤、保卫、基本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做出决策。8、讨论研究其他重大问题,研究处理重大突发事件。二、院务会议在议事和决策时,要充分发扬民主,注重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重大问题要事先经过充分的调研和反复的论证,做到科学决策。三、院务会议题:各部门或个人提交的申请、报告先由院办初步分类后请示院长,再交相关部门或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重要议题提交院务会讨论。四、院务会召开流程:凡需院务会议研究的事项,由院部办公室按院务会议议题申报程序拟好议题,并提前三天送交议题及资料给参会人员。会后24小时内完成会议纪要,并连同会议记录一起提交所有院领导审核签字确认。按照院务公开制度将有关内容于3日内在院务公开栏进行公告。五、院办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的决策和决定通过院办负责传达到有关部门(个人),同时需下发的文件3日内下发到各相关科室、部门o涉及全院性、多部门参与的工作,由院办负责协调、组织实施。各分管领导要抓好所分管部门对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做好检查和督促工作。六、院务会根据实际情况每月或2月最后一周召开,特殊情况时,由院长临时决定或由院长指定专人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