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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叉车安全新标准要求解答1在新规程中,将叉车的定期检验周期由原来的1年调整为2年。2 .目前叉车的定期检验周期已经是2年了吗?新规程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目前进行定期检验的叉车的检验周期还是1年。3 .叉车检验期满前应该何时进行定期检验?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4 .叉车超期未检验能使用吗?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如构成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将受到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5
2、 .新规规定,叉车应设置司机权限采集器,如果叉车未安装安全监控装置(司机权限信息采集器),或者安全监控装置(司机权限信息采集器)失效,根据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812023)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将判定该台叉车检验结论为不合格。6 .新版规程提出了司机权限采集器的要求,过渡时期如何管理:A:自2023年12月1日起,新生产出厂的叉车必须按照新版规程的要求安装安全监控装置。检验机构实施定期(首次)检验时,检验项目应当包含安全监控装置检查。同时,鼓励制造单位积极推动产品升级,提前安装安全监控装置。B:对制造日期在2023年12月1日前的叉车,不要求必须安装安全监控装置,定期(首次)检验可以不包含相应项目。但对安装有安全监控装置的上述叉车,定期(首次)检验应当包含相应项目。同时,鼓励使用单位按照新版规程的要求,对在用叉车加装安全监控装置,提高使用安全性。